22岁大学生庙会兼职遇难:废弃化粪池“吞人”,责任该谁买单?

泡芙阿爸 2025-04-29 19:23:11

2025年4月,甘肃庆阳一场热闹的庙会,成了22岁女大学生小贺生命的终点。她在兼职期间因捡手机坠入废弃化粪池溺亡,而事发近一个月后,化粪池的归属仍成谜,家属的追责之路陷入僵局。这场悲剧不仅暴露了公共设施管理的漏洞,更引发了对安全责任归属的激烈争议。

庙会举办地

兼职遇险:化粪池成“隐形陷阱”

小贺是师范专业大四学生,为减轻家庭负担,她通过中介在庆阳“三月三”庙会找到一份游乐设施售票的兼职。4月2日下午,她因手机掉入旱厕,借铁锹返回打捞时,踩中一块腐朽木板遮盖的化粪池井口,坠入2米深的池中。由于周边是废弃工地,无人听见呼救,直到次日傍晚,遗体才被发现。尸检报告显示,死因系溺水和沼气中毒。

案发现场

家属提供的现场照片显示,化粪池井口直径约50厘米,仅用薄木板遮盖,周围无警示标识或围挡。更令人心寒的是,事发后涉事旱厕被迅速拆除,化粪池被掩埋,关键证据消失。

旱厕/未拆除前

旱厕已拆除

责任推诿:5万元补偿能否“买断”追问?

悲剧发生后,警方协调庙会组织方及游乐设施负责人向家属支付5万元“人道补偿”,但要求签署承诺书,称“若法院判决需退还,家属需返还”。家属拒绝接受这种“和稀泥”处理,坚持追查化粪池的真正管理者。

争议焦点集中在化粪池的归属上。镇政府称其属于庆阳市海绵办工程,海绵办却否认,称该区域属电力管线改造遗留项目,与己无关。而住建部门至今未明确回复。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化粪池作为地下设施,若管理人无法证明已尽安全职责,需承担侵权责任。类似案例中,北京一男子因化粪池盖板断裂坠亡,法院判决土地权属方赔偿124万元,因其未能证明履行维护义务。

遗留工地

兼职安全:为何难认定工伤?

尽管小贺事发时处于工作期间,但律师分析其死亡不构成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需因“工作原因”导致,而小贺捞手机属个人行为,与工作无直接关联。不过,庙会主办方若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如未提供安全厕所或排查周边隐患,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类似公共场所管理失职案例屡见不鲜。例如,白银市两名孩童因向化粪池扔鞭炮引发爆炸,法院判定物业公司未设置警示标志,承担30%责任。这些判例均指向同一原则:管理者疏于维护即存在过错。

追问真相:安全漏洞不能总让生命填平

小贺的遭遇并非孤例。化粪池、窨井等设施因管理缺位酿成悲剧的新闻频现,暴露出三大问题:

1.权责模糊:多地公共设施因历史遗留问题成“无主物”,出事时各方互相推诿;

2.监管缺失:未定期检修、未设置警示标识等基础安全措施形同虚设;

3.应急滞后:事发后匆忙掩盖证据,而非彻查整改。

律师呼吁,公共场所管理者应严格落实《民法典》的安全保障义务,对设施定期排查,明确标识危险区域。同时,政府需建立“无主设施”兜底管理机制,避免悲剧重演。

结语

一条年轻生命的消逝,不该止于5万元的“封口费”。化粪池盖上的不仅是木板,更是沉重的安全责任。唯有厘清权责、堵住管理漏洞,才能让公共场所真正“安全无虞”。

(本文基于公开报道梳理,更多细节以官方调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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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芙阿爸

简介:90后奶爸一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