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的分析数据,还是很受网友们关注的,所以我们持续从不同的角度,从数据中挖掘一些与婚姻相关的信息。
大同订婚案,处在一个历史的转折点,很多男性网友看到结局,直言打算躺平、终身不婚。从宏观数据的角度看,这个案件的判决结果,叠加性别比失衡,的确对一部分男性网友的影响很大。当今世界的冲突不断,但究其核心原因,大体上是社会发展水平背后的思想差异造成的:一群农耕文明内核的人,想拥有更大的权力;而一群信息文明的人,总想打破这种权力。这种差异不仅体现在拥有不同社会体制国家之间,也存在于相同体制的不同区域、不同社会群体。从这个角度看,大同订婚案的核心,是农耕文明下的彩礼与信息文明下的自由之间的冲突。在农耕文明之下,彩礼相当于卖身契。有一句俗语很适合描述这种现象: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所以在农耕文明之下,娶妻要经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要交换彩礼(注:大同订婚案彩礼,从目前的公开信息看是单边的)。完成这个仪式之后,你就是我的人,你的身体自然也是我的,包括性权利。进入信息文明(实际始于工业文明)以后,女性可以通过劳动养活自己(农耕文明,女性无法支撑高强度的体力劳动,需要用生育权来换取生存权),所以可以拥有与男性同等的权利,此谓之男女平等。从目前的法律和制度来看,大体上是按信息文明设计的(当然你也可以理解为照搬了发达国家的方法):女性在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拥有远超农耕文明的自主权。在这种制度下,婚姻是一纸合约、而不再是卖身契。哪怕成了家、哪怕两个人一起过日子,女方仍然是独立的个体。法律规定:女性付出养育子女的劳动之后,可以平等分享男方婚姻存续期间赚来的财产。这便是女性哪怕结婚生育后,仍然作为独立个体存在的证据。所以,哪怕是婚内的某个阶段,只要违背了女方的意愿,也会构成强奸罪:婚内强奸,相信很多网友并不陌生。以上是社会经济在两千多年的巨大变革,但思想的变革,远远跟不上这个变化的速度,男尊女卑、重男轻女,仍然是很多人观念里不变的内容。当两种思想出现冲突之后,一个小小的案件,也能引起全国人的关注,这便是为何这个案件如何受关注的原因。顺便提一句:十几年前的“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从本质上讲,也是两种文明下两种处事方式的冲突。回到前述的结论上,我们真的准备好了,来迎接信息文明时代的到来吗?如果衡量我们到底处在文明的哪一个阶段上?人均GNI(人均国民总收入),是被广泛采用的、用来描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因素。你可以将其理解为人均GDP,但比人均GDP更科学合理的、与收入相关的指标。如果一个区域的人均GNI处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我们可以理解为这个国家已经进入了信息文明,反之很可能仍处在信息文明以下,比如工业文明、农耕文明等。在这个世界上,一部分国家的规模太小,其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参考意义不大,故图表剔除这部分国家,仅选取人口达到5千万人或GDP达到5千亿美元的国家。考虑到购买力差异,我们再加入购买力因素,采用按照购买力平价(PPP)衡量的人均GNI,作为排名的依据。
要彩礼不给就告强奸不算敲诈?
判决强奸的条件:违背妇女意愿和进行性期侵害行为,这件事情上,相信广大网友都没有争议。 争议的关键在于,判罚的依据,两个已经相处亲密两个月的男女,究竟法院通过何种方式,判断男的是强奸?情侣之间性行为开始前难道都是先打报告申请再开始的?实际上大部分性行为都是动手动脚开始的,所以关键不在于法院判罚的标准,而是他判罚的依据究竟是如何界定的?
真实现象,越提倡男女平等的国家生育率月底,女性相对地位低的国家生育率越高。参考阿三和黑人,包括东南亚的国家,从没有老龄化危机。不喜勿喷。只是发现这么个事。
不结婚不就行了
和文明有啥关系?仙女在塔的鼓励下从仙女走向捞女[笑着哭]
小便瞎扯,这是青楼败落的果实
很好,这结婚率下降了,自媒体会负责任吗?这种胡说八道的文章,都敢登。无所谓了,反正从古至今记住了,不结婚,倒霉的不会是男人。夜夜夜夜漫长,漫漫漫漫长夜。难熬的不会是男人。
内容质量差,说不到点上
整整的平等就是平权,不再有性别之分,但显然这条路的关键要靠男性去责任化,不再优待女性,平等看待。前车之鉴的日韩已经实现了两方认可的平权,或者说女性群体再认清有些行业,职位,不可能跟男人平等付出之后做出了让步,而男性群体也适当的给予了包容之后,达成了两性和解!说白了就是用事实打击双标和捞,整治社会大环境风气!国内必然要先从封建的婚俗传统开始,因为它本就不该被保留下来,因为它跟不上时代的过渡,只要男性群体不接受,十年就能废黜它!一代人的付出和努力,后世千百年得利!
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这里才是世界之光。在美国子弹和明天谁先来都不知道!!!
根本不是彩礼的问题,是女方不喜欢男方,又在金钱上得不到满足,或者是男方家的条件有限无力满足女方家条件。既不喜欢对方,又和对方订婚,真是一种悲哀。如果相互喜欢,既使男方违背女方婚前不发生关系的承诺,女方也不会告男方强奸,反而会关系更亲密。女方的行为是友常的,如果男方家很有钱,满足女方家一切条件,她们早领证住一起了,啥问题没有。既没有爱情,又不能满足金钱上的条件,所以才出女方告男方强奸的问题。不爱请放手,不要为了钱做这种事,跟诈骗有什么分别。有的女人喜欢外国人,黑人,即使对方没有钱,也不出彩礼,还要女生倒贴,甚至对方有多个女人,有病,也要和对方发生关系,从没听到有告强奸的。我们更要反思这些问题
关键男的冤呐!搞了半天毛也没有搞到!缝纫机倒踩了两年了,一帮娘们都说是强奸!强奸个寂寞!不还是处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