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护理假,别让“孝心假”成“纸上福利”

协和生物 2025-04-10 10:09:46

“你养我小,我养你老”,这句质朴的话语承载着深厚的代际亲情与责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当父母生病住院,子女想要陪伴照料时,却常常面临两难抉择:一边是工作的压力,一边是对父母的牵挂。

自3月1日起施行的《南通市养老服务条例》明确规定,在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或者其他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员需要进行照料护理的,鼓励用人单位提供时间、工作安排等方面的便利和支持。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每年享受累计不少于五天的带薪护理假。这一举措,为子女照顾生病的父母提供了制度保障,让“孝心”有了更坚实的支撑。

事实上,江苏省内此前的政策要求,只有独生子女才可享受护理假。而如今,南通等地将非独生子女也纳入其中,无疑是一大进步。与此同时,贵州、黑龙江、四川、云南等地,也已纷纷将非独生子女纳入享有父母护理假的对象范围。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正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体现,有助于充分发挥家庭代际支持的作用,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孝文化。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曾提出,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目前,这项制度在一些地方已有所实践,但各地进展参差不齐,对休假对象、休假天数、待遇的规定也各不相同,并且普遍面临“企业不愿放、职工不敢休”的困境。要让父母护理假真正落地生根,惠及广大职工,还有多个堵点亟待打通。从制度层面来看,加快国家层面的父母护理假立法刻不容缓。通过完善制度设计,明确各方法律责任和执行机制,为父母护理假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相关法律应清晰规定设立父母护理假,明确假期性质、天数、待遇及违法责任等内容。同时,劳动监察部门等应加大对父母护理假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强化制度的刚性和约束力,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不能忽视其人力成本和管理成本压力。推行父母护理假,不能简单地将压力转嫁给用人单位,“以罚代管”“一罚了之”并非解决问题的良策。各方应积极探索“硬约束”“强支持”和“软激励”相结合的保障措施,确保职工的休假权益得到落实。例如,可以以个人缴纳、企业补贴、政府财政支持及财税补贴的方式设立父母护理假专项基金,为需要护理服务的老年人提供经济支持;对积极落实父母护理假制度的用人单位,在补贴扶持、政府项目招投标、税收减免等方面予以倾斜,形成父母护理假成本共担机制,让用人单位有底气支持职工履行养老照护责任。

用人单位自身也应兼顾管理制度和人文温度,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修订内部制度,明确护理假申请流程和待遇标准,营造法治化、人性化的用工环境,切实保障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可通过建立弹性工作、远程办公等工作制度,为职工休假创造便利条件,让职工在安心照顾父母的同时,也无工作后顾之忧。

父母护理假,不仅仅是一个假期,更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制度创新。它承载着子女对父母的关爱与责任,也体现了社会对家庭养老的支持与关注。随着政策的不断优化和社会共识的逐步增强,期待这一制度能够真正成为家庭养老与社会支持协同发展的重要纽带,发挥更大作用,让每一位父母在生病时都能得到子女贴心的陪伴与照料,让“你养我小,我养你老”的美好承诺得以在现实中温暖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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