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在我市居住的河南省内户口居民
具有河南省户口居民,在我市居住、工作、就学,需要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无需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可携带身份证件在任意就近派出所户籍室申请换领、补领(需挂失申报)身份证。
1.年满十六周岁公民,换领身份证的,携带居民身份证向就近派出所户籍室申请换领、补领身份证的,需提供公安机关签发的下列有效证件之一: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居住证等。
2.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由监护人陪同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还需出示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02
在我市居住的非河南省内户口居民
在我市居住的外省户口居民,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需要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需在全国异地证受理点派出所户籍室申请办理身份证。
1.年满十六周岁公民,换领身份证的,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向现居住地附近的全国异地证受理点派出所户籍室申请办理身份证。
补领身份证的,需持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之一。
(受理地公安机关要以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数据信息为准,严格核验申领人身份信息);需提供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向现居住地附近的全国异地证受理点派出所户籍室申请办理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由监护人陪同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还需出示申请人身份证原件。需提供监护人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在我市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向现居住地附近的全国异地证受理点派出所户籍室申请办理身份证。
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包含以下:
1.居住证;
2.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3.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4.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5.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