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驳回,百分之八十的原因都是商标近似。其实,这个问题我们在前期进行商标查询的时候就能解决。只不过很多人缺乏经验,不知道如何确定商标是否近似。
那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分享几个判断文字商标及图形商标近似的小技巧。
文字商标近似判断
文字商标近似的判断主要依据商标的“形、音、义”三个方面。具体而言,以下情形通常会被判定为近似商标:
1.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
2.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
3.商标由两个外文单词构成,仅单词顺序不同,含义无明显区别,判定为近似商标。
4.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整体含义无明显区别,且易使公众产生误认时,也判定为近似商标。但首字读音或字形明显不同,或整体含义有显著区别的情况除外。
5.外文商标由四个或者四个以上字母构成,仅个别字母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
6.商标文字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判定为近似商标。
7.商标文字含义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8.商标文字由字、词重叠而成,判定为近似商标。
9.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型号或加上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或者副词判定为近似商标。
图形商标的近似判断
图形商标的近似判断则主要依据商标的构图、着色和整体外观。以下情形通常会被判定为近似商标:
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如果两个商标的图形在构图和整体外观上近似,且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则判定为近似商标。
包含显著性较强的图形元素:一个商标如果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显著性较强的图形元素,且易使公众认为属于系列商标而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同样判定为近似商标。但图形为本商品常用图案,或主要起装饰、背景作用而在商标中显著性较弱的情况除外。
一般需要:
1.比较图形的构成元素。若两个图形商标在构成元素上高度相似,如颜色、线条、图案等,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则可判定为近似。
2.比较图形的整体视觉效果。若两个图形商标在整体视觉效果上相似,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两者存在关联,则可判定为近似。
3.比较图形的含义。若两个图形商标在含义上相近,可能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需结合其他因素判断是否构成近似。
4.比较图形的独创性。若两个图形商标在独创性上较低,且在其他方面相似度较高,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则可判定为近似。
综合判断标准
无论是文字商标还是图形商标,在进行近似判断时,都需要遵循以下综合判断标准:
商品或服务的类似性:首先,应认定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是否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服务)。
商标本身的比较:从商标本身的“形、音、义”和整体表现形式等方面,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和认知力为标准,采用隔离观察、整体比对和要部比对的方法,判断商标标志本身是否相同或近似。
显著性和知名度:同时考虑商标本身的显著性、在先商标的知名度等因素,判定是否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
综合判断:在商标注册审查中,主要考虑商标标志本身的近似程度;在其他程序中,还应考虑在先商标的显著性、在先商标的知名度、相关公众的注意程度、商标申请人的主观意图等,综合判断商标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是否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