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海龙知产|注册成功后必做的六大核心管理

山河入梦吗 2025-04-23 13:51:41

标注册成功后,为确保商标的持续有效和法律保护,还需做好以下关键事项:

一、规范使用商标

1.按注册样式使用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因此,我们使用商标时,需与注册证上的文字、图形、颜色组合一致,避免随意修改(如随意增减字数、改变组合关系、调整字形、比例等。)如果是指定颜色商标,使用时颜色需要保持一致。如要修改商标样式,需重新申请注册。

2.标注注册标记

《商标法》第九条:“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

已注册的商标可以在右上角标注“R”或“注”字;未获得注册前禁止使用“R”,否则可能构成虚假宣传。

3.保留使用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商标局受理后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未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因此,我们在使用注册商标的同时,也要注意留存有效使用证据(如商品包装、销售合同、收据、发票、广告宣传材料等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使用证据),以备应对“撤三”风险(连续三年未使用可能被他人申请撤销)。

二、监控与维权

1.定期商标监测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企业定期监测商标动态,及时发现与自己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一旦发现,应尽快提出异议,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2.打击侵权行为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责令停止侵权,没收销毁商品,罚款。

如果发现假冒、仿冒商标行为时,可采取发送警告函、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平台举报或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权。

三、维护商标有效性

1.按时续展

《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商标有效期10年,需在期满前12个月或期满后6个月内办理续展(期满后6个月属于宽展期,需额外宽展费)。逾期未续展的,商标将会失效。

2.信息变更及时备案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企业名称、地址等注册信息变更后,需主动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否则可能影响官方文件接收或引发纠纷。

四、扩展保护范围

1.补充注册相关类别

《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

商标注册是按商品或服务的不同分类(商标划分为45个类别)进行申请。若业务扩展至新领域(如原注册服装类,新增化妆品),需在新类别提交注册申请,防止他人抢注。在未注册的类别上,不要随意使用,以防被他人抢注或造成侵权,也容易为他人做嫁衣。

2.国际注册布局

通过马德里体系或单一国家申请,在目标市场注册商标,避免海外抢注风险(如提前在东南亚、欧美等地布局)。

五、商业运营管理

1.商标许可/转让备案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由商标局公告。转让商标也需经商标局核准,否则无效。

2.品牌价值提升

商标是品牌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商标纳入品牌战略,通过宣传、质量管理提升知名度,可申请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认定,增强保护力度。

六、定期评估与调整

每年检查商标与业务匹配度,及时调整注册类别或防御商标策略(如注册近似商标防止山寨)。

商标成功注册后需规范使用、主动监控、按时续展、灵活扩展、及时维权,才能最大化保护品牌价值。忽略后续管理可能导致商标失效、被侵权或商业机会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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