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犬只权益及管理若干建议——维护宠物犬只权益刻不容缓

求根问底 2024-04-26 22:10:59

有位网友如是说:孟子四心: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

现在这个社会,缺乏羞恶之心先不说了。禁止恻隐之心。我好奇,每个城市都有流浪猫狗管理的城管,打狗队,管理不当的问题,你怎么能怪爱心群众呢?就说固然影响了环境,但是你管理不当,让同情,和有善念的人买单,有点意思。我觉得应该让城管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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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搬出了孟子。

孟子有句话是这样说的:自暴者,不可与有言也;自弃者,不可与有为也。

这句话的大白话是;自己损害自己的人,不能和他谈出有意义的言语;自我抛弃的人,不能和他做出有价值的事业。

还有一句是:君子有三乐: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一乐也;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二乐也;得天下英才而教之,三乐也。

大白话就是:君子有三种乐趣:父母健在,兄弟没灾病,是第一种乐趣;抬头对得起天,低头对得起人,是第二种乐趣;得到天下优秀的人才进行教育,是第三种乐趣。

流浪狗的产生

实际上由于我国虽然各个城市有养犬条例也明文规定了不得遗弃犬只,但是处罚和监管机制几乎可以忽略,这就导致了爱狗人士遗弃犬只的发生。

也就是说流浪狗的泛滥其实是一场人祸,而现在治理的成本却需要社会去付出,但这也没办法谁叫法制落后呢,或者叫当年高估了爱狗者的素质。

根治流浪狗应该是两条腿走路。

首先是治标也就是通过强力行动将全国市区范围内流浪狗捕杀干净。

法律制度上对饲养宠物加强力度,在刑法上对饲养者进行约束

第二就是对所谓的宠物狗进行实名芯片登记,在一段时间后对所有出现在市区无控制措施的狗统一采取遇到即捕杀,同时如果被捕杀的狗发现了实名芯片就要对芯片的登记人进行处罚,处罚措施可以但不限于终身不得饲养犬只,一定时间的社区矫正以及罚款等措施。

同样应该在刑法的故意伤害罪中加入因为饲养的动物在行为人看管不力或者有意无意放纵的情况下致人伤害也同样构成故意伤害罪。因为成立故意伤害罪要求行为人具有伤害的故意,即对伤害结果具有认识和希望或放任的态度。但是不要求行为人对伤害的具体程度有认识,只要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轻伤以上的伤害结果并且希望、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即可。所谓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轻伤以上的伤害结果,只要求一般性的认识而非具体的认识,或者说只要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并非轻微的伤害结果即可。

也就是说不仅在民事还要在刑事上约束动物饲养者的行为,因为对宠物看管不力或者有意无意放纵本身就是对危险源的一种漠视行为。这个定罪的前提是民法典: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宠物犬只检测淘汰制度

凡是在市区养狗所养的犬只不仅要进行实名芯片登记和疫苗注射,还要建立专业机构对宠物犬只的性格稳定性和攻击性进行评估,凡是攻击性过大和性格不稳定的一律不得作为宠物饲养。

宠物犬只饲养人培训许可机制

宠物犬只饲养人应当在准备饲养宠物犬只之前接受专业机构培训以达到其了解相关宠物犬只知识以及造成后果应当承担的民事刑事责任。并采取许可证制度对考核合格者才能饲养宠物犬只。

宠物犬只地理位置追踪制度

所有市区宠物犬只应当建立犬只强制佩戴定位设备并饲养人能够全程追踪器饲养犬只的地理位置制度,以防止犬只失踪即遗弃行为发生。

宠物犬只定期检查及死亡报告制度

为了防止虐待宠物犬只的虐待以及遗弃行为的发生,应当建立定期检查及死亡或失踪的报告制度。

定期检查方面首先应该建立犬只档案,每隔一定周期饲养人要将犬只带至指定的宠物医疗机构进行身体状况的检查,如果发现营养不良或者虐待伤等行为应当即使报告给相关主管部门,视其情况采取接受再教育,社区改造,罚款以及取消其饲养许可证并没收犬只安乐死等不同程度处罚。

宠物犬只死亡应当死亡证制度,应当由指定专业机构给出死亡证明,如果是正常死亡则其许可证可继续使用,如果是非正常死亡则由主管部门作出包括但不限于吊销许可证,罚款,终身禁养,社区改造等处罚措施。

饲养人违规携带宠物犬只活动处罚机制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宠物犬不得进入公共活动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而一旦饲养人携带宠物犬只进入禁止区域,那么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

如果区域相关人员或其他人发现并进行劝阻但饲养人任执意或采取对抗辱骂等行为应视其情况采取接受再教育,社区改造,罚款以及取消其饲养许可证并没收犬只安乐死等不同程度处罚。

如果区域相关人员或其他人发现但不采取劝阻或者禁止措施,犬只饲养人应视其情况采取接受再教育,社区改造,罚款以及取消其饲养许可证并没收犬只安乐死等不同程度处罚。而区域相关在场人员及区域管理人员应当被罚款和进行社区公益劳动,对于商业运营单位应该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业整顿,罚款以及吊销其工商登记等处罚。对于食品行业应该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业整顿,罚款以及吊销其工商登记和采取相关人员终身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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