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建房的农民数量越来越多,很多农民不惜借款也要积极建房,目的就是希望能够在规划到来之前,为自己打下获得更多发展福利的基础。
但是户口迁出农民子女,这一群体处在了城市和农村的边缘,就目前的规定,他们只能继承地上房屋,无法继承宅基地使用权,这也决定了他们无法翻建地上农房,未来资产继承面临挑战。

其实,翻建房屋保全宅基地,这一做法是农民世代传承宅基地的关键,而允许农民建房,尤其是户口迁出子女回村建房,所产生的后续影响,不只是农民资产的继承,还包括整个社会的稳定,即将落地的新政,将对这一问题揭晓答案。

城市优质的就业资源,让很多农村年轻人开始纷纷搬进城市,这也使得一时之间农村有宅、城里有房,成为一种优势。但是随着宅基地使用权和资格权,集中于村集体内部成员,使得城镇户口农民子女,在城市不断积累的同时,也有可能逐渐失去农村的资产。面对这一矛盾,即便户口迁出子女可以父母名义建房,但是更多的还需要政策支持。
与此同时,让农民退出宅基地,实现集中居住,能够实现土地的高效利用。但是我们也应该清楚的认识到,任何一种生存模式或经营模式,都需要特定的人来支撑。如果农民全部被集中,土地绝大部分被流转,那么原有的农村结构,就会不复存在,比如过去特殊三年农民捐菜捐粮,这种情况就会消失,所以,让农民建房还能支持社会稳定。
总的来说,目前来看,户口迁出子女可以以父母名义翻建房屋,但是父母去世后,资产会有流失风险,而且,农村这种社会结构,需要农民来支撑。以史为鉴知兴替、以史正人明得失,在过去的特殊三年,农村不仅快速分散了人口,进行了天然的物理隔离,而且农民给城市捐款、捐粮、捐菜,因此,传统农房在应对突发情况时的价值,不能轻视和遗忘。

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集体经济组织法》,认定户口曾经在村集体,且与村集体形成稳定权利义务关系的,都被纳入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当中。表面上来看,还有倒计时两天,户口迁出农民子女,也能够正常建房,但是事实上,必须获得村民或者村民代表2/3以上同意才可以,仅靠个人及时回迁户口并不行。
除此以外,部分有幸回迁户口,并获得认可的人,在翻建房屋时,一定要记得先申请,成功拿到农村宅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再动工,否则不仅会影响到房屋合法认定,还会影响到日后拆迁。因为最高法第三巡回组表示,未批先用、少批多用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拆迁补偿金额应表现出对违法行为的惩戒,所以说未批先建将少赔或不赔。

一个是家庭当中有多子女的,建议至少留一个子女的户口在身边,这样能够对房屋以及宅基地使用权的保全,产生重大影响。另一个是能回迁户口的,尽量回迁,因为这是获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一个必备条件,接下来,农村的规划速度会进一步加快,早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