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新审视“大集体”时代:被误解的农业发展成就
最近在今日头条上看到一篇讨论“大集体”时代的帖子,标题是《改革开放前搞了二十年的大集体,为什么搞不好我国的农业?》。这种说法让我感到困惑,难道大集体时代真的没有搞好农业吗?其实,这种观点可能忽略了那个时代的真实情况和成就。
文章作者认为,大集体时代像是把人绑在一起的马车,尽管大家拼命拉,但效果却不尽如人意。但这种说法可能过于片面了。在大集体时代,农村家庭的生存和发展能力其实是非常强大的。一对夫妇两个劳动力,养活七八口人,甚至负担四五个孩子,这样的家庭结构在当时非常普遍。这说明什么?这说明老百姓的生活不仅没有停滞,反而在不断发展,家庭不断壮大,人口不断增加。这种生存能力,在中国历史上其他时期是很难见到的。
从宏观数据来看,从1956年高级社成立到1983年人民公社结束,中国农村人口从6.28亿增加到10.30亿,净增4亿人。这意味着在20多年间,平均每年增加1500万人。这难道不是老百姓生存和发展能力强大的体现吗?
而且,大集体时代的人口增长不仅仅是数量上的。随着医疗卫生在农村的普及,新生儿死亡率大幅降低,成年人非正常死亡率也大幅下降,人均寿命显著提高。同时,中小学教育的普及让人口文化素质大幅提升。这些变化,难道不是大集体时代带来的积极影响吗?
再看看农业生产。在大集体之前,中国农民以个体经营为主,2000多年过去了,粮食亩产仍然很低。但到了人民公社时期,粮食亩产从二三百斤增长到五六百以上,农业生产实现了电力化、水利化和科学化,甚至开启了机械化和农村工业化的进程。这难道不是大集体带来的巨大进步吗?
有人可能会问,为什么大集体时代能取得这样的成就?原因很简单:集体生产力本质上是一种新质生产力。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到,协作能提高个人生产力,还能创造集体力。这种集体力,能让单个人无法完成的工作迅速完成,还能提高工作效率,缩短生产时间。人民公社体制正是这种协作生产力的体现。
中国是自然灾害频繁的国家,靠天吃饭的农业模式很难持续发展。但人民公社通过集体协作,建设了大量的农田水利工程,让农业生产实现了水利化,从根本上改变了靠天吃饭的状况。这种水利化,加上良种推广、化肥和农药的普及,让农业生产有了质的飞跃。
有人可能会说,大集体限制了农民的自由。但我想问,自由的前提是什么?是生存和发展。在那个“一穷二白”的时代,吃饭问题都没解决,哪里谈得上自由?大集体体制恰恰解决了这个问题,让农民有饭吃,让家庭不断壮大,让农业生产不断发展。
现在有些人用现在的视角去评判大集体时代,这是不合理的。大集体时代的成就,是在当时的环境下取得的,它为后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我们不能因为后来的改革就否定大集体时代的贡献。
总之,大集体时代并没有搞不好农业,反而在人口增长、农业生产、家庭发展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这是那个时代的智慧和努力的结晶,也是我们不能忘记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