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第1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海峡民生 2025-04-30 17:29: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1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6大类食品431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合格422批次,不合格9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农药残留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其他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福州睿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多格餐盘(消毒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药残留问题

  (一)厦门市湖里区富兴隆食杂店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为2024年12月27日),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厦门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海沧商场销售的螺丝椒(购进日期为2024年12月10日),吡虫啉、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南安市水头镇盛涛便利店销售的龙眼(购进日期为2024年11月20日),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福清市音西街道熊娟综合零售便利店销售的鲜橄榄(订单日期为2024年11月22日),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泉州市鲤城区江南街道吕青榕百货零售超市销售的龙眼(购进日期为2024年11月22日),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厦门海沧中闽百汇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上海青(购进日期为2024年12月15日),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吉乐买(厦门)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梅菜干(购进日期为2024年11月1日),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吉乐买(厦门)百货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五、其他问题

标称浙江裕舟海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铁板烧(鱿鱼片)(生产日期为2024年10月6日),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宁德市蕉城区蕉南粉白熊食品经营部。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关于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

2、第1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3、第1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

关于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 )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

二、农药残留问题

(一)噻虫嗪

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二)吡虫啉

吡虫啉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辣椒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mg/kg。

(三)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是一种大环内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组织渗透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在茄果类蔬菜(茄子、黄秋葵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三、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会产生二氧化硫残留。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摄入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中二氧化硫的最大残留量为0.05g/kg。

(二)三氯蔗糖

三氯蔗糖又名蔗糖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之一,也是最接近蔗糖的一种甜味剂。三氯蔗糖热量低,不容易产生龋齿,安全性较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橄榄中不得使用三氯蔗糖。

四、重金属问题

(一)镉

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镉(以Cd计)在叶菜蔬菜中限量为0.2mg/kg。

(二)铅

铅是一种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长期食用铅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干制蔬菜中铅(以Pb计)的最高限量值为0.8mg/kg。

五、其他问题

N-二甲基亚硝胺

N-二甲基亚硝胺是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一种,食品中天然存在的N-亚硝胺类化合物含量极微,但其前体物质亚硝酸盐和胺类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在适宜的条件下可以形成N-亚硝胺类化合物。目前由N-二甲基亚硝胺引起的急性中毒较少,但如果一次或多次摄入含大量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食物,也可能引起急性中毒。《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水产制品(水产品罐头除外)中N-二甲基亚硝胺最大限量值为4.0μg/kg。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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