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中院敲响“醉驾”警钟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04-30 21: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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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4月29日上午,泉州中院召开酒驾醉驾专项整治活动及节前廉政教育,组织两级法院共2000多名干警及聘用人员以观看庭审直播的形式,旁听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的现场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经法院依法审理,站在被告席上的胡某因醉驾行为受到法律惩处,被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五一”假期将至,泉州中院组织此次旁听庭审活动旨在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及专项整治干警酒驾醉驾问题,引导两级法院干警进一步增强纪法观念,充分认识酒驾醉驾后果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维护法院队伍良好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旁听庭审结束后,泉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中院党组成员胡向阳就酒驾醉驾专项整治活动及节前廉政教育强调三点意见:

一要增强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两级法院全体干警要进一步强化自身廉洁文化涵养,加强自我约束,严守纪法底线,狠刹酒驾醉驾歪风,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二要严格执行纪律规矩,持续正风肃纪

全市法院干警要严格执行各项廉洁过节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清醒状态,做到用权不任性、言行不骄纵、做事不妄为。

三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压实主体责任

两级法院党组要加强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长期战略、永恒课题来抓,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保护。

供稿:督察室

撰稿:成盛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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