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一聊大同订婚强奸案

卢克文工作室 2025-04-21 18: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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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阅读:60
评论列表
  • 2025-04-22 05:37

    现在司法解释,女方具有事后撤回同意权,让男人不管何时何地都没法保证自己合法行使性权利,就相当于剥夺了男性合法使用性权利。加上结婚后生不生是女方的权利男方没权管,和谁生也是女方权利,男方也没权管,就这还结锤子呢,当冤大头是吧。

    木礻又 回复:
    按道理中 结婚后 女性不同意也属于强奸 如果公平 女方强迫男方也应该属于强奸 但没有这条法律 而且这样的案件不少 国外女方强迫男方就属于强奸罪 我们既然要模仿他们男女平等 就该一样引入这条法律, 第二点就是 80 %的家庭主要经济收入来源是男性 而女频视频是因为男性现在消费力低太多了 所以资本捧女性进行快销 而这里面也有境外势力的推动 为了打击国内男性地位 使其出生率降低 你却把这些全推给女性崛起 不要说你不知道这个情况 完全不考虑境外和资本情况 不是坏就是香蕉
    uc破防了 回复:
    性权利????这就跟生育权一样,你只有否定权,没有实施权!什么玩意啊,啥都想主动,对方没感情,不是人的吗?
  • 2025-04-22 02:00

    既然女性要公平,那么彩礼、婚房是不是要改一下,男人只是看不惯女性既要又要

  • 2025-04-22 22:07

    社会就是被这般律师推的道德毫无底线

  • 2025-04-22 11:07

    并不完全认同。欧美日韩收彩礼么?中国独有吧?

    pp 回复:
    韩国有,是女方给男方彩礼[呲牙笑][呲牙笑]
  • 2025-04-22 00:40

    冲突的本质其实是女权觉醒的不成熟化,女性在主张男女平权的同时也应该放弃部分既有的利益(比如说高额彩礼、要求男方买房),你不能在要彩礼的时候说男女有别、女性弱势,在申索权利的时候才说男女平等,那就是典型的既要又要,男性也不是冤大头,自然要表达愤怒。当然,在这个过程中,男性也需要顺应趋势,转变心态。

    用户10xxx36 回复:
    你这个有点魔幻了
    阿德 回复:
    错了,是过度女权……
  • 沂蒙 16
    2025-04-21 20:10

    老卢这个案件说的很客观,我认为这个案件男方触犯了法律规则,女性触犯了道德规则,总体来说,男性确实用强了,不管她跟你什么关系,这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判罚本身没问题,问题只是在于她们的关系不应该发生这样的事,这是道德层面的约束,而道德层面的进化还需要交给时间

    胡立楚 回复:
    不知道还有没有时间
  • 虫子 13
    2025-04-21 22:39

    等机器人成熟了就ok了,各玩各的,省的这么麻烦

  • 2025-04-23 02:02

    卢彦祖的视频好久不看了,千篇一律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但有时候,真不是经济的问题[得瑟][得瑟][得瑟]

  • yoyo 10
    2025-04-22 21:09

    卢克文还是女权主义呀

  • 2025-04-23 00:26

    你说的就是一堆废话

  • 2025-04-21 20:49

    最大的问题是,有些事情都是男生主动,生理天生不同决定了不可能是女生主动,大家最怕的是一不小心就被拿捏了

    誋着⊙滒卟芡伱什庅 回复:
    你真搞笑,排除用强这方面,只要这个女的愿意陪你主动单独待在一个房间躺着的,百分之九十都是女性主动的
  • 2025-04-21 20:03

    社会资本化,有人在推波助澜,有人在见风使舵,有人无能为力。

  • 2025-04-22 08:35

    底层逻辑是客观生产关系变化的矛盾!但以我的格物哲学角度分析:1、每个生命都有个体主观决定的权利,法治社会前提是不允许个体主观剥夺或侵犯这种权利。2家庭是双方的,公平的,区别仅是谁更适合付出更多而已。3性是双方自愿的,非自愿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随便 回复:
    很多人都没说到点上 真的强奸都没啥说的 而是怕事后反咬你一口说你强奸
  • 2025-04-22 12:42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中国发展道路也和欧美日韩不同,直接套用欧美日韩发展后产生的问题,合理么?你的客观呢?

  • 2025-04-21 22:33

    从判决结果上看,男人肯定用强了,不管既遂还是未遂(既遂的可能性很大),都是用强了,那就是错的,这时候既然女方愿意协商解决,马上加名字的方式怎么能不接受呢?那怕先接受了,履行婚约领证,至少暂时算是安抚好了女方,至于婚后能好好过日子皆大欢喜,毕竟女的很自爱(能坚持不婚前性行为的女的很少了)也算良妻,如果半年一年的过不下去了,离婚就打离婚官司,qj案因为没有立案证据过时,也作废了,那就是打的房子的官司,没有出资记录,很大几率能保全房子的。一个婚前用强,犯了错还不知悔改,连妥协都不会的一家子,有什么值得同情的?谁会跟着这样的男人一辈子受气?

    超级泡泡糖 回复:
    身边就有案例,没结婚就同房甚至怀孕后,之前说好的彩礼不予兑现。
    今生杨康 回复:
    所以这是法律与道德的一次大碰撞,相信这个案件会给这个社会带来各种深思
  • 2025-04-21 21:20

    这事你还是别说了!

  • 2025-04-22 23:37

    呵呵呵!

  • 2025-04-23 01:13

    本案什么“证据”证明了强罪?什么“证据”支持“违背了妇女意志”?懂“法律知识”的指点一下[玫瑰]

  • 2025-04-22 23:51

    十几年前我还在上大学就和舍友说过,不结婚就不会有人合法打我,不谈恋爱就不会面对伴侣出轨[呲牙笑]

  • 2025-04-23 09:15

    就一句话,钱没到位告你强奸,钱到位了一切好说。这个年代别说谈什么感情,感情值几个钱。新闻报道三个孩子没一个亲生的,这要是在村里传开会怎么样?现在结个婚半辈子钱没了,离婚女的分财产,多离几次几十万到手,运气好点几百万[得瑟]

  • 2025-04-22 23:25

    这货说了半天是啥意思.没听懂,强奸得进入了吧

  • 2025-04-23 11:20

    拿到权力却抛弃附带的责任。

  • 2025-04-21 21:49

    我是支持用法律评判对错,就比如人人生而平等,除了小孩老人残疾人需要特殊关照,其他都应该是平等的,不触犯法律的情况下,能者上弱者退

  • 2025-04-23 18:35

    说的乱七八糟 扯什么男女对立 如果女的真的优秀男的绝对欣赏 但是现在的男的讨厌的是大部分女性是趴在男的身上吸血 还喊着女权主义 还不争论案子的细节 原来还觉得这博主还可以 很多事件视角讲解很新颖 到最后怎么也是个女权主义者

  • 2025-04-22 08:03

    我去,你这分析真的不怎么靠谱,就大同案这个,我觉得重点是女方收了彩礼,也订了婚,双方父母也同意,从结婚的角度,有了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也就叫结婚了,如果说必须按照领了证才叫结婚,那么现在的婚前性行为要是一个女方不高兴了,随时都可以送男方进去?

  • 2025-04-23 12:48

    女权觉醒的片面的一逼,一大堆女性被资本洗脑洗的跟智障一样

  • 谈恋爱别上床

  • 社会很奇葩

  • 2025-04-23 12:00

    全是一堆屁话

  • pp
    2025-04-24 22:06

    看了此视频,老卢还是怕女人拳[呲牙笑][呲牙笑]

  • 2025-04-26 09:27

    完全不认同!

  • 2025-04-28 20:13

    看看历史……还是有可以借鉴的[笑着哭]…之所以这么热只不过是流量大和矛盾冲突尖锐…

  • 2025-04-29 12:42

    女性要平等是对的,但是平等不是你只要权利不要义务,首先结婚问男性要房子要彩礼就不对,你要平等房子为什么不自己出?一方面要遵循习俗要好处,一方面又说自己是独立的新女性。好处都被你一个人占,这叫不要脸,你要我的钱我要你的人这才是公平平等的,当然如果一个人很爱你什么都按照你的意愿来那当然没有问题,可是你不能要求别人一下子都不顾一切的爱你啊,毕竟骗婚的可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