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在藩部区域的治理策略,呈现出因时因地制宜的特点。每当成功征服一处藩部地域,便会适时设立全新的行政区加以管理,且在后续治理实践进程中,依据实际需求对其进行动态调整。待乾隆时期实现西域的统一之后,蒙古、新疆、西藏等藩部地区的行政层级体系便基本确立,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架构。
在中国内地,行政架构呈现出严密的层级体系。州县作为基层行政单位,归属于府级行政机构;府则受辖于道;道进一步隶属于布政使司与按察使司(即布按);布政使司与按察使司又统摄于督抚;督抚最终对朝廷负责。与之不同的是,各藩部地区施行的是中央统筹与地方自治相结合的治理模式。具体而言,在蒙古地区,推行札萨克制与盟旗制;于新疆回部,采用伯克制进行管理;而在西藏地区,则实行独具特色的政教合一制度。
然而,对于清史知识储备尚欠完备的读者而言,藩部行政层级的区分方式或许存在理解障碍。例如,盟与旗之间究竟存在何种关联?未设盟的区域又当如何实施管理?
从具体层面深入剖析,藩部在行政层级方面呈现出如下几种形态:
盟、旗制度的施行对象主要涵盖内、外蒙古以及青海蒙古诸部。然而,并非所有蒙古部落均按常规同时设置盟与旗,存在部分特殊情况,如额济纳土尔扈特旗与阿拉善厄鲁特旗,此二者仅设旗,并未被纳入任何盟的管辖范畴,而是独立以旗为单位进行治理。
在这类区域,朝廷构建了两级统辖模式,由朝廷直接进行管辖。清代时期,专司藩部事务的机构乃是理藩院。基于此,未设立盟的旗,其统辖架构呈现为:理藩院——旗。
其二,关于设于特定区域的盟以及将军、都统辖区的行政层级架构。
清代内外蒙古的盟旗制度,在行政架构上颇具复杂性。彼时,内外蒙古地区共设有六个盟,每一盟由若干不同的旗组合而成。在整个行政统辖体系中,形成了由理藩院总领,继而辖制盟,盟再管辖旗下事务的层级关系。
另一种情形为,蒙古部分设有不设盟之旗的辖区,其范围与驻防将军、都统的管辖区域存在重合现象。在此情形下,将军、都统成为各旗的直接上级。例如,归化城土默特二旗、察哈尔八旗以及阿尔泰办事大臣所统辖的各旗皆属此类。这些地区的行政层级架构呈现为:将军、都统或大臣统辖旗。
在特定时期,蒙古各旗依例举行“会盟”活动。然而,会盟事务的主导权由朝廷委派的办事大臣掌控。从实际行政效能来看,“盟”在行政架构中,并未发挥实质性作用,近乎虚设,青海蒙古地区便是此情形的典型代表。此类地区的行政层级呈现为:办事大臣统领下的旗制结构。
其三,从行政架构视角审视西藏地区。在历史发展进程中,西藏地区行政层级的设置与演变,不仅反映了不同时期中央政权对该地区治理策略的调整,更体现出多民族国家在政治整合方面的持续探索。通过深入研究这一行政层级体系,有助于清晰洞察中央与西藏地方之间紧密而复杂的政治关系,以及这一关系在历史长河中的动态变迁,其对于理解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巩固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在藩部体系中,西藏地区情况尤为错综复杂。从宏观区域划分而言,其分为前藏与后藏两个部分。前藏设有噶夏这一地方行政管理机构,后藏则以朗玛岗为相应管理单位,二者分别是由达赖与班禅领衔、经朝廷敕封的独立地方行政建制。尽管西藏具备较强的自治特性,但中央朝廷亦通过设置驻藏大臣及帮办大臣等职,对该地区实施有效的管控。
在藏区行政架构中,前藏噶夏与后藏朗玛岗作为两级政府,其下设置“基巧”这一行政层级。而“基巧”之下,又设有“宗”(亦被称作“营”)。由此,构建起了一套自上而下、层级分明的三级统辖体系,即噶夏或朗玛岗 - “基巧” - “宗”的统辖关系。
自乾隆帝收复西域以降,鉴于新疆在地理环境、社会结构以及历史传统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遂将其划分为北路、南路与东路三个区域。
北路区域由伊犁参赞大臣会同塔城参赞大臣共同行使统辖之权;南路地区则归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独立统辖;东路地段由乌鲁木齐都统负责管辖。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三路尽管统辖主体各异,但均需接受伊犁将军的总体节制,伊犁将军在整个区域的军事与行政管理中处于核心领导地位。
在这一时期的行政架构中,北路形成了以将军为首,下有参赞大臣、领队大臣,其下又辖各屯镇的三级行政建制。而南路则呈现出将军统领参赞大臣,参赞大臣下辖各办事大臣,办事大臣再统管各回城的四级行政格局。至于东路,是以将军为最高领导,乌鲁木齐都统居下,都统之下设各领队大臣,领队大臣进而管辖屯镇各城与回城,构成了将军——都统——领队大臣——屯镇各城的四级行政建置。
无论各藩部所施行的行政层级模式如何,其根本目的皆在于维系国家统一与多民族的和谐共生。清代诸位帝王对边疆地区的治理予以高度重视,藩部的行政建置呈现出显著的军事职能特征,成为清朝边疆治理体系中关键的一环。
在清朝入主中原之前,仅有内蒙古诸部主动归附。其余区域,历经漫长的征伐过程,才逐渐被纳入清朝版图。而且,这些地区所设政区,大多由军事管理机构演变而来。
以绥远城将军一职的渊源为例。清康熙三十二年,鉴于平定准噶尔之战略需求,康熙帝敕令费扬古进驻归化城,彼时该地区的土默特二旗划归旗2统辖。至康熙三十四年,费扬古获任右卫将军,同时兼领归化城军事要务。
清乾隆二年,绥远城营建工程告成。彼时,右卫将军奉命移驻于此,旋即改称绥远将军,其管辖范围依旧涵盖土默特二旗。自该时起,在清政府对准噶尔地区采取军事行动以及对漠南蒙古实施统治的进程中,绥远将军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
再如,地处漠北的乌里雅苏台将军这一官职,其起源亦为军事机构演变所致。雍正十一年,雍正皇帝钦命漠北蒙古赛音诺颜部首领、额驸策凌出任定边左副将军,旨在防范准噶尔部的侵扰。
乾隆年间,清廷成功平定准噶尔部,随之设置伊犁将军。在此形势下,定边左副将军此前所肩负的防范准噶尔部之职责,已无存续之必要。鉴于此,乾隆二十九年,于赛音诺颜部之乌里雅苏台启动筑城工程。城郭竣工后,此地遂成为定边左副将军之驻节地,时人俗称乌里雅苏台将军,主要负责对漠北蒙古诸部实施有效治理。
需明确,藩部各将军并非单纯的官职称谓,其实际上构成了当地最高行政机构,此与内地驻防将军存在显著差异,理应形成这一基本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