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江浙行省水稻种植业的发展,与征收谷物种类的细化

苏梦婷 2023-03-04 13:23:02

宋元田赋所征麦与粳糯

元代镇江路所纳粳糯之数远超大小麦之数,且有以米折麦的政策,以粳糯为主要税粮不仅是元代镇江路一处偶然的现象,而是江淮地区历来“稻、谷之美种,江、淮以南,直彻海外,皆宜此稼”。

但元代镇江路所纳粳糯数目远胜于宋代,镇江所属江浙行省所产稻米更是元海道漕运的主力,这实为元江浙行省稻作种植业的发展之功。

元江浙行省稻作种植业发展繁荣的原因有二,一是水利事业的发展,据《元史·河渠志》中载世祖末年,动用民夫二十万疏掘,“太湖、漫山湖昨尝奏过先帝,差倩民夫二十万疏掘已毕”,至大德年间又设行都水监以监督治理“海口故道”——吴江与松江。至治三年元官府又下令排查大湖排水问题,至泰定元年元官府又动用民工四万“计创石闸六,筑塍围八千,浚沟汉千有奇”。

顺帝至正元年,又令十余万人“撩漉吴松江沙泥”。至顺年前,元代每一二十年就要耗用大量劳力以治理江浙水系,《中国经济通史》言其原因有二,“一是势毫侵占水面造田的现象始终未能遏制,二是有关部门管理不善”,虽江浙水系的治理未能从源头解决问题,但确实有疏浚之功,亦可见元代对水利的重视,元代官府减少江浙行省洪涝灾害之功不应忽视。

二是利用土地范围的扩大,江浙行省江海湖泊遍布,元代王桢在《农书》中列举了围田、柜田、架田、涂田、沙田之条,皆为与水争田之法。围田,筑土作围以绕田,是南方江淮间改造低洼湿地的方法。

筑土作堤,环而不断,屏蔽外水,水旱皆可救御;柜田,是范围更小的围田,因田小堤深,形似柜橱,便于抗涝,易于车水,堤上还可种植旱作作物,是防范水荒的上法;架田以浮排架水上,其上堆土种植,涝时浮排随水浮泛,无惧涝灾,水乡无田者常用此法;涂田为改造沿海滩涂的田法,沿海筑壁,再种植耐盐碱的水稗改变土壤酸碱度,即为良田。因滩涂堆积,土壤肥厚,所种收获颇多;沙田与涂田相类,利用江中沙土堆积形成的江心洲造田。

上述五法在元代江淮间盛行,足见江南人多田少、精耕细作的农业模式,亦可证农业技术的发展带来的土地利用范围的扩大。河泽滩涂本是无法种植的土地,江南与水争田,发展筑堤排水、开荒种粮的技术,围湖造田在元已成趋势。江浙豪强多“高筑堤堰,悉为旱地栽种”,以致潦时水无所蓄泄,泛涨官民田禾。围湖造田,以致河道淤积,足可见江浙围田之事盛。

元代征收谷物种类的细化

相较于宋,元代征收的粮食包括粳米、白粳米、糯米、白糯米、香糯米,较宋代类目详细。“南方水稻,其名不一,大概为类有三。早熟而精细者曰籼,晚熟而香润者曰粳,早晚适中、米白而粘者曰糯。”在元代江南,稻糯三大类下又分为若干品种,粳米有十六种,籼米有六种,糯米有九种,其中就有香糯米之种,白粳米、白糯米大抵是粳、糯中色白的品种。

按品种收纳税粮,不仅说明江南稻米选育良种很有成效、各稻种种植已成规模,也代表官府了解江南的稻作农业,才能选择良种充纳税粮。在元代成书推行的《农桑辑要》、《农书》与《农桑衣食辑要》之中,总结了大量的选种育苗、施肥灌溉、蔬果栽培的经验,蒙元虽以马上取天下,对农业的重视于此可见一斑。

以丝代绢、罗

据上表可知,元别于宋不再征收绢、罗,仅征丝。宋时虽已有征丝,但数目远小于元代,元代以征丝代绢、罗,可见元代缫丝业与机织业的分离。据《续通考》所载,太祖末年已有“丝会”,以丝的数目来印会子,可见丝作为原料已具有独立地位。

然元代缫丝业与机织业的分离并非一蹴而就,宋代诗歌中已见缫丝业与机织业的分离,如范成大的《缫丝行》、文同的《织妇怨》、欧阳修的《送祝熙载东阳主簿诗》,宋代晚期蒙古人在原金人的统治区域内已开始实行以丝代绢。元代丝织业原料与生产的分离,促进了“织帛之家”的繁荣,为后世资本主义的萌芽打下基础。

诸色课程-商课

《至顺镇江志》所载镇江路商课包含税课和竹木课,共输岁额中统钞190756贯2钱。税课输188680贯1钱9分9厘,分别来自录事司和三县共六务。本府的在城务即旧都税务,在丹阳馆南漕渠上,输65645贯5钱9厘。丹徒县有谏壁务和丁角务,分别位于丹徒县东南谏壁镇市和西南丁角镇市。

谏壁务输27309贯7钱5分,丁角务输11972贯6钱9分。丹阳县有吕城镇塌上的吕城务和云阳桥西的丹阳务,分别输10979贯7钱5分和28065贯。金坛县有清和桥北的金坛务,输44707贯5钱。

商课中还有竹木课,山荡出产竹木“在官者办课,在民者输税”,为管理镇江路丘陵山荡出产,“至元二十四年宣课提举司立抽分场恢办,当年并入两浙盐运司。二十八年始隶有司,岁办中统钞11定10两8钱1分。

大德三年,以课钞数少,并入在城税务,从实恢办。泰定元年定例,以延佑七年办到课钞为额,计上数。”镇江路官有山荡杂产所纳竹木课几经变动,以延佑七年所课之数为准,共纳2076贯1厘,并入在城务。因竹木课在镇江并入在城务,与税课一同办理,故将竹木课与税课并列立于商课之中。

盐课

《至顺镇江志》载镇江路盐课:“盐退引,岁额14766引293斤14两7钱6分,计食盐户104367,口558027。每口日食盐4钱1分8厘重。”其中“录事司,盐1439引330斤8两4钱8分,户12963,口61226。丹徒县,盐4420引45斤15两,户29490,口187990。丹阳县,盐4470引379斤8两9钱6分,户29229,口120152。金坛县,盐4435引337斤14两3钱2分,户32685,口188659。”

《至顺镇江志》中所载盐课分为盐引与食盐户,这与元代食盐销售商运商销与官运官销并行有关。商运商销是由商人向盐运司买盐引,以盐引为凭证取盐;官运官销多采用“计口食盐”,即“官府按照各地居民口数强制分摊一定数量的盐,按额征收盐价”。《元代经济卷》中言“浙西多数地区亦曾推行过食盐法”,《至顺镇江志》中记载可证其说。

《元史》中言“国之所资,其利最广者莫如盐”,元统治者因盐利之盛,大量生产食盐,镇江路有盐逾万引,以“每引盐重四百斤”计算,其产量之丰令人惊叹,同时却也看到元统治者为争盐利而造成的盐产量过剩,盐价格却久居高位的乱象。

除了商课、盐课元代课程还有酒醋课、茶课和鱼课。酒醋课“为国赋之一焉,利之所入亦厚矣。酒醋课在镇江路岁额中统钞390084贯6厘。其中酒课376189贯5钱4分,醋课13894贯4钱6分5厘。

与酒醋课相类的还有茶课,岁额中统钞1717贯9钱,其中多达1167贯09钱来自丹阳批验局,又称批验茶引局。“延佑元年,改设批验茶由局官”“,丹阳批验局应即为茶由局之一。除这些以外,镇江路丹徒县练湖还有鱼课,岁额中统钞793贯,入江淮财赋府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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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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