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令人痛心的意外事故近日在甘肃庆阳引发关注。22岁师范生小贺在庙会兼职期间,因捡拾掉落的手机,不慎坠入一处被腐朽木板掩盖的废弃化粪池,最终因溺水及沼气中毒不幸身亡。这起事故暴露出公共场所安全管理的重要问题,也引发了关于责任归属的争议。
事件经过:
4月2日,即将毕业的大四学生小贺在当地"三月三"庙会担任游乐设施售票员。下午外出如厕时,手机不慎掉入旱厕。在返回借取铁锹试图打捞过程中,她踩中了厕所后方一处被腐朽竹胶板掩盖的化粪池入口,坠入2米多深的池中。由于事发地点位于废弃工地旁,无人经过,最终导致悲剧发生。
责任争议:
1. 家属质疑:
- 化粪池仅以2厘米厚朽坏木板遮盖,无任何警示标识
- 事发多日后仍无人处理该安全隐患
- 要求明确工地及化粪池的归属管理方
2. 各方回应:
- 庙会组织方:认为事发地在庙会区域外,仅出于人道主义补偿
- 游乐设施老板:称死者非其直接雇佣
- 镇政府:指认工地属市海绵办项目
- 海绵办:否认管辖,称属电力管线改造项目遗留
3. 赔偿现状:
在相关部门协调下,三方共提供5万元"补偿款",但要求家属签署可能需退还的承诺书。
律师观点:
1. 不构成工伤:虽发生在工作时间,但捞手机属个人行为
2. 责任主体:
- 化粪池管理方:未尽安全警示义务
- 旱厕主管单位:未履行安全保障职责
3.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1198条:公共场所安全保障义务
- 第1258条:地下设施管理责任
后续进展:
事发近一月后:
- 涉事旱厕已被拆除
- 化粪池被掩埋
-工地归属仍无定论
这起悲剧凸显了公共场所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性,也反映出多头管理地带的责任认定难题。目前家属仍在寻求真相与合理的责任认定,希望类似的"安全陷阱"能引起有关部门足够重视,避免悲剧重演。
让人想起了丹麦埃里克一世,春秋时晋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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