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未来一段时期内由募投项目所引发的隐患及监管风险恐怕会越来越多

小余聊一级市场 2024-04-08 09:32:30

自注册制以来,募投项目的关注度开始增加,带来项目实施的难度加大,3.15新政之后,这种趋势和迹象在政策端体现的更加明显,汉鼎咨询之前的文章也据此展开进行过分析。

换个视角,结合近期的3.15新政、深交所上市公司申报再融资简易程序核查要求中对募投项目的相关规定以及变更募投项目开始答交易所反馈意见,都可以感受到一个明显的变化,监管层似乎在对募投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都开始监管查缺补漏,减少灵活发挥的余地,逐步将其限制到一个更狭小且明确的范围内。

众所周知,在过去,针对募集资金的规划存在非常大的弹性空间,从IPO一直到再融资,监管层面都相当宽松,IPO有30%的补充流动资金配额,有理论上天花板很高的超募空间,这些条件都可以将募集资金设计的更加灵活且富有弹性,申报反馈问题少且标准,募投项目极少成为上市的障碍。而上市之后募投项目如未能按原计划实施,也可以通过变更项目的方式处理,手续简单,过程便捷,几乎不会被问询,只有再融资早一些时间开始变的更严苛一些,将非资本性支出控制在不超过30%,总体而言,募投项目作为小透明也算的上是实至名归!

但在不知不觉中,募投项目受重视程度开始成倍增加,迹象也越来越明显,项目组的工作量已经翻了一倍不止,这些变化不仅仅只是政策效果的显现,事实上监管层的关注度来的要更早一些!

那么这种趋势的快速变化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首先,应当是注册制的效果的展现,很早以来,募投项目就是资本市场中具备中国特色的特殊存在,不同于其他国家的IPO,A股发行人申报材料招股书中关于募投项目的内容要求比较详细、落地和具备实操性,而国外募集资金使用往往一带而过,而且也没有太多的条条框框,更加宽泛。个人理解中国设置募投项目的初衷还是为了规范和约束企业融资的无序使用,换句话说,就是受经营环境的影响,中国企业在早期发展阶段中,行为方式和理念多少会有些粗放,在步入资本市场的过程中还需要一些辅佐和约束,以免做出一些冲动行为,所以干脆通过制度的设定来给企业一个参考行事边界。但是矛盾在于,如果是这样的逻辑,为什么多年以来募投项目又不被受重视呢?或许是多年的审核思路重点所影响的。那么伴随注册制的实施,信息充分披露的要求将一部分压力释放到原本不受关注的募投项目和业务与技术章节上。

其次,还有一种可能,只是推测,并没有直接的证据,基于碎片信息汇总,最近一段时期,针对一级市场的一些问题指责声不断,过度募资现象已经受到监管层的高度重视,3月15日,证监会首席风险官发行监管司司长严伯进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交易所要承担起审核主体责任,强化对拟上市企业的审核力度,严格监管高定价超募。同日发布的《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也明确提出严禁以“圈钱”为目的盲目谋求上市、过度融资,其中第三条突出交易所审核主体责任中第五点提到要优化发行承销制度,强化新股发行询价定价配售各环节监管,从严监管高定价超募,提升中小投资者获得感。笔者理解,这条内容的核心思想就是要控制融资规模,具体措施和实施细节目前尚未颁布,但是相信在未来具体操作中,监管部门已经会遵循这个原则去执行。

汉鼎咨询曾经分析过募投项目的变化趋势,彼时更关注募投项目本身的变化,但是结合对监管部门募资的态度来看,或许又能品味出一丝不同的味道,那就是针对募投项目监管思路的变化,是否也是抑制过渡募资的一种隐性手段?

企业募集资金规模的多少由许多因素决定,发行人所处的行业情况、自身的经营状况以及成长性等因素决定其发行市盈率,而询价机制、二级市场景气度以及参与发行的机构都会影响新股的最终发行价格,注册制以来,监管机构也针对新股发行定价制度进行了调整,但似乎成效不大,反而出现了要么募资不足,要么超募严重的两极分化情况。从当前监管层针对超募的态度来看,未来定价机制势必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整,当然,结果肯定不可能是利好过度募资的了。

考虑到发行定价机制的复杂性和平衡性,短期内就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未必容易,但是可以通过执行层面去部分实现以解燃眉之急,如明确表态从严监管高定价超募。这对于企业在考虑募资规模时会变得更加慎重,毕竟相比较顺利过会,能少面临几轮反馈问题,这些都算不上什么。

但是从发行人角度,基本上没人希望少募资(加个基本二字是因为的确碰到过少数企业家对募资规模欲望不强烈,多些少些都无所谓的情况),监管的态度只能会抑制企业的募资冲动,但最多只会压缩至合理范围内的上限,而超募本身就有一部分额度也是在募资规模考虑范围内,所以综合下来,募投项目就当仁不让的承担起消化这些募资资金的任务。

当前募投项目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状态,超募被砍、补流比例压缩,释放的出来的空间都需要募投项目去承接,与此同时审核机构对募投项目开始全流程更严格、缜密的监管和问询,同时来自几方的压力在不断挤压、填充、夯实募投项目,更要命的是还不能仅仅只是满足IPO阶段的需求,同时还要考虑未来上市后募投项目变更、再融资的问询及溯源。另一方面,反馈问询的颗粒度和逻辑性还会倒逼项目组在编制过程中需要结合企业发展战略、业务模式、行业前景、市场规模、同业竞争、同行业利润水平、行业特殊情况、环保、政策、元素周期表等等各种所能想到和想不到的因素去规划设计。要求项目组尽可能的提前考虑周全,否则即便IPO阶段幸运没有被反馈问到,后期仍然会存在长期隐患,不确定在某一时刻就会成为企业的障碍。

还有另外一个隐性的问题可能在当前的监管环境下会变得更加棘手且影响久远,想想都头疼。(留一手,不能全都说了)

IPO募投项目是规划未来的事情,其建设内容的效果、逻辑、合理性只有在具体实施后才能够得到验证,以年为时间单位的滞后性也造成了许多发行人甚至券商都会产生钝感。这也是其存在感不强的主要因素之一,而过去监管层的不重视也进一步强化了这种认识。

针对募投项目,新的监管意识形态已被确立,无论从建设内容规划、实施效果、上市后变更、再融资已经基本实现了全链条无缝隙限定和监管。由此,未来可能会出现几种现象。首先,早期上市公司IPO阶段的募投项目或者再融资项目埋下的隐患会逐渐被引发,这个在最近一年中的再融资项目中已经有亲历。其次,在当前,企业和券商对这种形势变化还处于一个逐步了解和改观的过程,但是实操中的重视程度仍然有限或不足,这也意味着在未来更长一段时间内仍然会存在爆发的风险,所以综合来看,如果募投项目的监管趋严不会改变,那么这个状况可能还会延续一段时间。当然如果未来某发行人是由于募投项目导致过会失败,这一周期就会得到压缩而这种发生的可能性并不小,之前课题组统计过去几年撤否案例发现,募投项目被问询的频次基本已经和财务、法律持平。那么如果某天由此导致过会失败也并不是什么惊奇的事情,毕竟再融资中类似案例早有出现。

现在以及触手可及的未来,募投项目将被赋予更多的期望、诉求,同时也会面临更多的关注以及更多的监管!从填空题变成应用题,现在又被逼着去参加奥数,\(^o^)/~,OMG!

0 阅读:0

小余聊一级市场

简介:关注一级市场,募投项目、细分行业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