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丑陋超出想象!一个母亲为了100元将亲生孩子卖给毒贩!(二)

布衣白丁王律 2024-05-06 10:21:17

故事人物:

母亲: 两个孩子的亲妈,赵天倩

大孩子: 年龄10岁, 吴仁腾

小孩子: 年龄8岁, 吴仁爱

毒贩头: 甄珲丹

毒贩马仔1: 苟蛻梓

毒贩马仔2: 吴赐

一审法官:赵本科

一审检察官:游铁剑

二审法官:包公明

一审判决后,诸方都不满意!社会效果,司法效果都不好!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甄珲丹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由中沙市人民法院审理。

中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游铁剑,依法提起公诉。检察官游铁剑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甄珲丹犯故意伤害罪、贩卖毒品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且苟蛻梓、吴赐和甄珲丹三人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中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赵本科,经审理认为,以被告人甄珲丹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实施贩卖毒品、故意伤害、容留他人吸毒、强迫他人吸毒犯罪活动,应依法从严惩处,特别是甄珲丹在故意伤害犯罪中,手段残忍、情节恶劣,本应严惩,但考虑其赔偿了被害方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以强迫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二万元;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八万元,并限制减刑。对苟蛻梓、吴赐分别以故意伤害罪、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无期徒刑不等刑罚。

被告人苟蛻梓、吴赐和甄珲丹不服一审判决, 认为判决过重, 庭后由其辩护律师提出上诉。

被害人吴仁腾和 吴仁爱的母亲赵天倩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刑并在监狱服刑,人民检察院积极推动当地民政部门认定被害人吴仁腾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变更监护人为其外祖父。

吴仁腾和 吴仁爱的外祖父作为被害人家属在接到判决书之后,找到中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游铁剑,要求抗诉。

中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游铁剑,接到中沙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认为中沙市人民法院的判决甄珲丹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判决量刑歧轻,现在又有被害人家属提出抗诉,便立刻向分管刑事案件的副检察长汇报,提出抗诉建议。

一审判决宣布之后,社会舆论一片哗然,杀人犯甄珲丹,逼迫未成年人吸食毒品,将未成年作为贩毒的工具,且故意伤害未成年致人其死亡,没有处以极刑,纷纷觉得判决不公平,像这种罪大恶极之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吴仁腾和 吴仁爱的外祖父现在是监护人,取得法定代理人权力。中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游铁剑,取得检察院领导的支持,在规定时间向吴仁腾和 吴仁爱的外祖父作出了答复,中沙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判决有误,会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求重审。

网络图片,仅供参考

检察官游铁剑以中沙市人民检察院的名义向中沙市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中沙市人民法院将中沙市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相关当事人。

二审程序正式启动了,二审法院会做出什么样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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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文创作灵感来源真实事件,涉及的人物名称、职务、地点、事件均与实际无关,如有相同纯属巧合,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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