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委员会4月22日通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李刚(正部级)因涉嫌受贿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执行逮捕。这名曾多次参与重大反腐案件调查的“纪检老兵”,成为党的二十大后首位在中央派驻机构领导岗位上落马的省部级官员。
川滇要职成权力寻租通道
梳理其仕途发现,李刚自1982年从四川基层起步,2016年起进入权力核心圈:2016年任自贡市委书记期间主导老工业区改造,2020年升任四川省副省长并分管全省重大项目审批,2021年调任云南省委组织部长,2024年1月履新中央纪委驻中组部纪检组长。调查显示,其涉嫌在地方主政期间,借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通过亲属代持的能源、基建公司收受干股、房产等利益,涉案金额特别巨大。
监督者失控:纪检系统的“灯下黑”
更具警示意义的是,李刚在中央纪委任职期间,曾牵头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行为禁令》,并督导多个省份教育整顿工作。其落马后,中央纪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要求“从严检视整治纪检监察权力运行风险点”。目前,其曾主导审批的17个四川省级重点项目被纳入审计复查清单,相关企业法人被限制出境。
国家战略工程成腐败重灾区
司法文书披露,李刚涉嫌在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建设中违规指定幕墙工程承包商,导致财政损失逾9亿元;在宜宾动力电池产业园土地划拨中,帮助关联企业低价获取工业用地2300亩。其妻弟名下一家注册于开曼群岛的离岸公司,被查出与中标企业存在隐秘资金往来。
最高检指定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管辖此案,标志着中央对重点领域腐败的穿透式监管升级。随着案件进入司法程序,纪检监察系统新一轮自我净化风暴或将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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