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恒大财报造假这事怎么看?似乎很难找到更多的责任人

苕国土鱼 2024-03-20 15:09:37

对于恒大2019年、2020年年报虚假记载一事,我看很多人都在热议,但靠谱的说法并不多。有人认为,以此为依据,就可以认为,所有的财报都是假的,看财报毫无意义。

我当然不同意这样的观点,如果真的没有意义,就不会有人造假了。造假和打假一直存在,这是经济社会永无止境的循环,不可能根除。就如同腐败和反腐一直存在一样,这似乎也是某界中的千古循环。

我们今天当然不讨论这两个循环之间的关系,只说说对恒大追责中的个人观点。先说“造假”的内容,证监会的处罚《事先告知书》说得很清楚,通过提前确认收入方式造假。

那么什么时候确认收入合适呢?国内2017年修订的收入准则说得很清楚,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如果简单理解,那就应该是在交房的时候确认收入。

但是,恒大是在香港上市的,香港的收入准则更接近国内之前的老收入准则。规定是,实体向买方转移了货物所有权的重大风险和报酬;该实体既不保留与所有权通常相关的程度的持续管理参与,也不保留对所售商品的有效控制;可以可靠地计量收入金额与交易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体;可以可靠地计量与交易有关的已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成本。

我们可以看到,香港的规定要更加宽松一些,这也是为何我们要在2017年修订收入准则,降低企业可会计操作空间的重要原因。

提前确认收入和完全虚构收入,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前者是时间点上没有把握好,后者是捏造和虚构,在刑法等方面对此处理,也不会相同。

开发商品房周期较长,预售收款与交房的时间差之内的业务界定还好处理。可交付的房产如果较多,预收款也比较多时,开发商就有做假的空间了。把部分后期才能确认收入的款项混入当期收入就很难被发现。

虽然我没有证据,但应该有很多在高速增长期的房地产公司都会这样处理,这样就可以让收入和预收的房款显得平滑一些。在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时,好多都已经交房了,前期可能伪造的一些交房记录,就只是提前了数月而已。

但是,如果资金链出现问题,预计数月后交房的房子烂尾了,前期伪造的交房记录就真的成伪造的了。

有人要说,审计机构普华永道要负多大的责任呢?我个人认为,很可能他们会顺利过关。原因是,普华永道在香港的机构叫罗兵咸永道,是原来的香港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入普华永道的,两者之间还有一道屏障。

另外,香港在经济和金融方面的法制还是比较健全的,对于中介机构的责任追究,会非常谨慎。当地的审计责任会严格按照法律来追究,如果找不到其注册会计师(香港叫“独立核数师”)存在故意或者伙同造假的责任,过失甚至是重大过失并不会给普华永道带来太大的负面影响。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只审计了中国恒大2020年及以前的财报,2021年和2022年的财报都是由一家叫上會栢誠會計師事務所的机构审计的,罗兵咸永道为何不做这笔大生意了,不就是在准备后续的应对措施吗?

新接手的上會栢誠會計師事務所更加有才,直接出具了“无法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这虽然是一个专业术语,但是字面理解成他们“无语”了,也基本正确。显然,也是无法追究新接手的事务所和其“独立核数师”责任的。

所以说,恒大这件事的结果,似乎很难找到除恒大以外的有太大责任的主体来承担责任,其实不用说会计师事务所了,全球都没有几个经济体能承担起这么大的责任。

耗着吧,该走的程序还是得走,哪怕这些程序看起来就像是在事后无用的瞎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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苕国土鱼

简介: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历史爱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