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司法局练寺司法所调解土地租赁纠纷案件

河南法制报 2024-02-26 16:50:20

河南法制报记者 程玉成 通讯员 齐登科

人民调解筑防线、矛盾纠纷好解决,近日,练寺镇刘榆小学法人刘某通过电话向司法所申请调解矛盾纠纷,刘某称刘榆小学与榆林村村民王某因土地租赁一事发生了纠纷,经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申请人希望司法所能够调解此事。

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到申请后,立即组织调解员下村了解情况。调解员到刘榆小学后,首先向刘某详细的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刘某称:大概在八几年左右,学校还是归村集体所有时,村委与王某的父亲签订了一份土地租赁合同,将现在刘榆小学西南角位置的两间房屋大小的土地,租赁给王某的父亲。现刘榆小学的土地统一划拨成教育用地,由教育局统一管理,我是于2016年左右担任刘榆小学的法人,在我接任以来了解到,王某已有八年以上未支付租赁款,且根据上级要求准备在刘榆小学西南侧建造食堂,我们多次找王某协商,王某以需要支付拆迁费为由,拒绝归还土地。因此我希望司法所能够帮助我们调解此事。

了解情况后调解员立即联系王某,并将矛盾情况告知王某,王某得知后表示同意进行调解。王某到达现场后,调解员首先对王某进行了询问了解,王某称:大概40多年前,我的父亲与榆林村村委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村委将现在榆林小学西南侧两间房大小的地方租赁给我父亲,我父亲每年支付给村委5元钱的租金,租期大概是四五十年,具体记不清楚了,大概是8年前左右,我们家没再向村委交租金其他没什么要说的了,因为村委欠我们家1000多元的钱,我也希望司法所能给我们调解一下。

之后调解员到村委了解情况。通过与村委了解得知,这两间房大小的土地租赁情况因时间太长,当时的村委也都相继去世,对此情况也不了解,只知道在2021年村委换届以来王付根未支付租金。

调解时,王某拿出了一个账本,表示这是当时学校和村委欠我们家钱写的欠条还有本人签名,经过查看,发现这个账本上面的债务都已清完,上面还有时间备注,调解员立即对王某进行解释,王某之后也表示因为自己以前没仔细查看,既然已经清完,那就没有什么事了。之后调解员与双方沟通后,让双方当事人坐在一起交流化解,调解员首先向王某普及了土地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是无效的。见此情况刘某也表示,如果王某同意在3月底之前把土地恢复原状,学校愿意承担其中的费用,也不再要超出租赁期限的租赁款。

见此情况调解员先从法、理的角度向当事人分析此件事情,并对王某进行劝说,这块土地如果你继续使用的话,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部分你还要多支付好几年的租赁款,而且这块地还在学校里面,使用起来也不是很方便,最后调解员重点以感情的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劝导,借助当事人双方是同一个村的邻居,平常都相互见面,而且之前关系都很好的特点,以此为契机,向双方引导友好共处团结和谐理念。

经过调解员的耐心劝导,最终王某表示同意把这块土地上的房屋拆除,当事人双方听取了调解员的意见,本着相邻关系,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友好相处的原则,自愿达成协议,双方矛盾得以成功化解。⑮

0 阅读: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