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面试时被七旬董事长猥亵,为什么拘留不执行?

李肖峰律师 2025-02-14 11:18:36

2月10日,来自上海的一女子在网上发文,实名举报上海某纺织公司董事长涉嫌猥亵和性骚扰。事情被曝光后,立刻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而随着媒体的关注和受害人的爆料,关于这起丑闻背后的诸多细节披露,当事人的具体身份信息也被网友扒了个底朝天。

举报视频显示,一名女子戴着蓝色口罩,手持身份证,面对镜头进行实名举报。女子称,她叫张某晨,今年26岁,现实名举报上海某纺织公司董事长朱贤某对自己猥亵。

事情发生后,张某晨越想越生气,越想越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于是她决定报警。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对朱贤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但是不予执行,理由是朱贤某年龄已经超过70岁。

我是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律师,我来为大家分析一下该案件。警方对这个董事长处以行政拘留但不执行的原因,主要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即70周岁以上的公民违反治安管理,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这一规定主要是基于人道主义考虑,认为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身体机能衰退,行政拘留可能对其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那么张女士应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首先是保留所有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报警记录、医疗记录、心理咨询记录、现场照片或视频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至关重要。如果协商赔偿无果,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加害者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另外对于警方作出的拘留不执行决定,虽然行政拘留未执行,但受害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对加害者给予其他行政处罚,如警告、罚款等。也可以就该决定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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