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的发布为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实施开展提供了科学指导和有力保障,对于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聚焦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科学谋划、系统部署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9个方面34项重点任务。
特别是在农村土地改革领域,规划提出了多项关键性安排,揭示了接下来三年的政策趋势,核心内容涵盖以下五大板块:
城乡一体化发展领域
强化“人口、土地、资金联动”政策体系,确保迁移至城市的农民在土地方面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包括其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及集体收益分配权的法律保护,并探索实施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建设用地市场。
耕地承包制度改革领域
稳步推动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后自动续期30年的试点工作,深化“三权分置”(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改革,完善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登记制度有序对接,健全土地流转价格机制,激励小农户以土地经营权等形式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宅基地制度改革领域
加速完成宅基地及其上房屋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允许农户合法住房通过租赁、入股、合作等形式实现有效利用。
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领域
有序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优先满足乡村振兴的用地需求,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乡村发展用地支持领域
省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至少分配5%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给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执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设施农业用地支持政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需统筹考虑农业农村发展用地需求,有序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可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