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收割干农活玉米丢失谁担责

青艺吉林 2024-04-30 10:31:05

春种一粒粟,收秋万颗子。广袤的田野,用一年的好收成回馈了人们的辛劳付出。现代化机械作业,让农民告别面朝黄土背朝天,种田越来越高效。但是机械化收割的丰收盛景也伴随着一系列小摩擦,面对“粒粒皆辛苦”的农民伯伯和愤怒的收割机驾驶师傅,是非对错如何分辨?马鞍法庭田间地头化解矛盾有妙招。

“法官,我要起诉我的雇主不给钱!请你一定要帮帮我!”近日,一位大哥来到伊通法院马鞍法庭气冲冲地说。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此案和农民的利益息息相关,便迅速与被告赵某取得联系,哪知对方听到被起诉后破口大骂,在法官稳定了赵某的情绪后,才知道原来这件事的背后另有玄机......

2023年秋,原告刘某经人介绍为赵某家玉米地进行收割,约定劳务费为 4700元,但收割机收玉米极容易“收丢”,所谓的“收丢”玉米是指玉米在收割前倒伏或是被收割机推倒后收不起来的玉米。这些玉米藏在粉碎后的秸秆下或是被收割机轧进土里,不容易被发现,如果仔细寻找,比比皆是。

此案的源头就是这“收丢”的玉米,刘某把散落的玉米装袋后放到了田地间认为赵某自会来收取,而赵某在家中等待刘某将散落的玉米送回,这一来一去谁也没管,再去寻找时地头的玉米早就不见踪迹。刘某解释说他们收玉米只负责把收割机中的玉米装入卡车,最后一起送到雇主家中,不负责收散落的玉米,是赵某跟自己说家中无人才拜托刘某帮忙装袋的,现在丢了玉米只能怪赵某没有及时拿走。

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马鞍法庭法官干警随即联系该村村支书,前往村屯了解有关情况。经过走访调查,承办法官发现是否将散落的玉米送回家是根据劳务费决定的,而本案中的劳务费恰好不高不低,很难界定是否包括送回散落的玉米。此时案件当事人也因为案件尚未得到解决感到焦急,承办法官便考虑通过调解的方式以便高效化解矛盾,解其二人燃眉之急。

经过多方面考量确定调解思路后,法官采取了“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从法、理、情三方面做当事人思想工作,设身处地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双方分析各自的利弊关系,释法理、讲情理,疏导双方的情绪,化解怨气,理智地解决矛盾。最后双方当事人的情绪都稳定了下来,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赵某当庭向刘某支付劳务费4100元,双方握手言和,刘某撤回起诉,该案得以化解。

伊通法院立足自身岗位,积极主动作为,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效能优势,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情与法”相结合,妥善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各类涉民生案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以实质性举措推进基层治理工作,为法治伊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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