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一则鹿泉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郑家庄社区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征地合计约0.3882公顷,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补偿费共计74.5344万元,具体来看:
鹿泉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土地转用征收报批办法》的通知(冀自然资规[2023]2号)要求,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于2023年10月18日在获鹿镇郑家庄社区发布了征收土地预公告,现已完成土地现状调查工作。2023年10月27日,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并制定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2023年10月30日,区自然资局和规划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参加,编制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收范围
地块范围:四至一:东至郑家庄村地;南至郑家庄村地;西至储备地;北至郑家庄村地,面积约0.2849公顷。
四至二:东至郑家庄村地;南至郑家庄村地;西至郑家庄村地;北至储备地,面积约0.1033公顷。
面积:合计约0.3882公顷。
二、征收目的: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三、土地现状
1.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建设用地0.0206公顷,未利用地0:3676公顷。
2.该地块范围内不涉及村民住宅,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四、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冀政发[2023])8号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第1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92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共计74.5344万元
该地块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该地块为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不涉及缴纳社保费及风险基金。
此次征收共需费用约73.5344万元。
五、下步工作安排
1.以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名义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开展征收补偿登记和安置协议签订工作。
2.区财政局即日起筹措资金,在征地组卷报批前足额预存到位。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8日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获鹿镇郑家庄社区
来源:鹿泉区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