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岁老太尿急上厕所摔成骨折,家属向医院索赔7.6万,你怎么看?

继宁聊社会 2023-06-10 21:55:01

一、案情简介

80多岁的沈某身体硬朗,上街买菜、跳广场舞、公园遛弯都是一个人,街坊老人无不竖起大拇指,她怎么也没想到会发生这件事。2020年2月20日她和家属一同去某医院就诊,她到医院一楼卫生间方便,刚踏进医院卫生间,因地面太滑,一个趔趄扑通摔倒在地。

事后她得知医院卫生间刚刚打扫过卫生,拖过地板,卫生间也没有任何告示牌,自己摔倒时地面水迹未干,该医院的工作人员和一名护士将她扶起,经医院诊断为左股骨折,当天做了固定手术,一共在医院治疗24天。

沈某和家属多次向医院沟通,让医院承担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但是对方答复却是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没法达成赔偿协议。

沈某家属以医院未尽到合理范围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沈某遭受人身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要求法院判决向沈某支付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补助金、护理费等各项赔偿,共计7.6万元。

点评:以上是沈某家属的一面之词,为了获得赔偿可能言过其实,很多不符合事实和逻辑的地方值得推敲,原告单方面的诉讼主张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而且原告提交的证据需要经过被告、法院三方质证。

二、被告医院不同意沈某的诉讼请求:

并提交了4份证据证明不同意她的诉讼请求的理由和依据。

1.证据一:气象资料一份。

证明事发当日气象情况,专家表示拖地后15分钟地平会干燥。

2.证据二:沈某的就诊单一份。

证明沈某已经在2月18日已经将三天的药都配齐,他在20日一个人到医院来就诊,孙女在医院的大门口陪同,家属有重大过失,被告不用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证据三:医院护工的证人证言证明。

当时送他去急诊室问他的时候,她自己也说自己上厕所太急,不小心一脚踏空跌倒。

4.证人四:工作人员证人证言。

值班室的工作人员询问沈某,她表示和孙女约在医院门口等,由于尿急先进来上厕所,这人最后给沈某的孙女打电话,孙女正在医院门诊大厅等候,随后进来才知道沈某摔倒的事情。

三、法院审理后认为:

1.当事人对自己提交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本案中原告起诉被告作为公共场所,对原告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被告向法院提交了气象资料,清洁工作安排,证人证言等证据资料,以证明事发时被告的卫生室地面干洁,被告没有违反安全保障义务。

4.沈某在医院输液室卫生间摔倒之后,医院及时对沈某展开救助,并通知沈某家属系医院积极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表现,而且沈某没有提交证据,不能证明医院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给沈某造成损害,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最终的判决是驳回沈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高龄老人特别怕骨折,也特别容易骨折,本案中老人为了上厕所到医院来,这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80多岁的老人如果腿脚不方便还是尽量让家人陪同,几步路的事情没一起来,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您对此怎么看?欢迎关注、评论、点赞、转发哦!

0 阅读:0

继宁聊社会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