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鹿泉3个村~3则用地告知书发布

温馨日常记录仪 2024-05-21 10:31:56

5月20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3则用地告知书,涉及上庄镇的新庄村、大车行村、大王庙村,共征用集体土地3.7171公顷(55.7565亩),开发用途均为商业用地,具体来看:

用地告知书——上庄镇大车行村

拟转用你村位于村西北(地块四至 :地块一:东至河北宇东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大车行村地;南至新庄村地;西至新庄村地;北至新庄村地、河北宇东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面积约0.9919公顷。

地块二:东至河北宇东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南至储备地、河北宇东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西至大王庙村地;北至大车行村地,面积约0.0494公顷;

地块三:东至大车行村地;南至大车行村地;西至大车行村地;北至新庄村地,面积约0.0960公顷)的土地。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商业用地。

本次占地为村集体农用地转用,不涉及土地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由村委会支付给产权人。

用地告知书——上庄镇大王庙村

拟转用你村位于村南(地块四至地块一:东至大车行村地;南至河北宇东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西至新庄村地;北至大王庙村地,面积约0.1957公顷。

地块二:东至新庄村地;南至新庄村地;西至大王庙村地;北至大王庙村地,面积约0.0128公顷)的土地。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商业用地。

本次占地为村集体农用地转用,不涉及土地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由村委会支付给产权人。

用地告知书——上庄镇新庄村

拟转用你村位于村东(地块四至:东至大车行村地、河北宇东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南至新庄村地、大车行村地;西至新庄村地;北至大王庙村地、新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2.3713公顷。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商业用地。

本次占地为村集体农用地转用,不涉及土地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由村委会支付给产权人。

来源:鹿泉区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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