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长期不用应定期对电池进行充电

辽沈晚报 2024-04-03 05:26:01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电动自行车放心选用小贴士。辽沈晚报记者 王迪 摄

购买电动自行车应认准CCC证书和标志;电动车长时间不用时,应定期对电池进行充电……日前,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电动自行车放心选用小贴士。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应选择品牌信誉高、售后服务好的产品。购买前,应查看商家的营业执照等有关资质,选择正规销售店面或具有良好口碑的网购平台进行消费;购买电动自行车应认准CCC证书和标志,查验是否获得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查验车辆铭牌或者其他部位是否有CCC标志;同时,要求商家出示购买车辆的产品合格证,对照产品合格证核对车辆装配的蓄电池和充电器等零部件的规格、型号、厂家等信息,如不一致请勿购买;主动向商家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作为出现纠纷时维护自身权益的依据。

在电动车充电时,要采用原车配套充电器并按照说明书要求进行,严禁混用不同电池种类的充电器,切勿购买劣质充电器;在接通或断开充电器与蓄电池的连接前,应先断开电源。充电时应及时查看充电器的充电指示,充电结束后,应及时取下充电器,防止过充;电动自行车充电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切勿在低温、高温环境或室内、楼梯间、过道充电,严禁飞线充电。充电过程中,严禁在充电器上覆盖任何物品;经常检查电池是否鼓包、漏液,充电器是否完好,如有问题,请立即选择电动自行车说明书上配套的型号进行更换,切勿购买二手或劣质电池。长时间不用时,应定期对电池进行充电,以保持适当的电荷水平;严禁解除限速,改装、加装蓄电池,篡改车辆电压,私自更改电路,加长鞍座等行为,违法篡改、改装会给车辆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此外,提醒消费者,驾驶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正确佩戴头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辽沈晚报记者 朱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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