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潇湘晨报的一个报道很吃惊,一个被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开除的违纪医生却被武汉市第六医院全职引进,这名“幸运”的医生还能重操旧业?
汤某某先前是武汉大学人民医院胰腺外科主任医师,学历很亮眼,医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德国慕尼黑工业大学、鲁尔大学高级访问学者,是肝胆胰腺、腔镜外科专家。
被国家培养成专家,本应好好治病救人、为民服务,但汤某某却毫无感恩之心、行医之德。
去年12月,由于汤某某劣迹斑斑、屡教不改,被其前妻愤而举报。从举报情况看,让人震惊,主要是 两项:
不顾病人死活。其前妻举报,汤某某有赌博恶习,经常通宵赌博后接着给患者做手术,已经造成了多起医疗事故。
试想一下,赌博熬夜了一个通宵,没有休息就给患者做手术,手术质量何在?
如果汤某某赌博赢了,心情会好一些,可能还会认真一点,如果是输了,心情不好,做手术时会不会把气撒在患者身上?这是不是草芥人命?
收受医药回扣。其前妻举报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收受药品供应商和医疗机构的回扣。二是医疗腐败。三是收取病人红包和高额会诊费。
如果其前妻举报内容属实,这不是小事,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原因主要就是这些方面。
道德败坏。其前妻举报汤某某经常嫖娼,保养多名情人。看来这位汤医生收了不少,如果没有经济实力,他的这些恶习是玩不起的。
一个有家室的人,在外面保养情人,越过了家庭婚姻的红线,自然导致家庭破裂,这可能是其前妻实名举报的主要原因。
两次处理后医生照当不误。被实名举报后,汤某某的原单位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先后进行了两次处理。一次是给于汤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限是两年,并撤销了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第一次处理2个月后,汤某某被追加处理,除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撤销专业技术职称外,追加了撤销职务和研究生导师资格,并解除人事代理关系。显然第二次的处理比第一次重,让人不明白的是,只相隔两个月时间,处理结果却大不同,是第一次处理不到位还是有了新的违纪证据?
匪夷所思的是:已被原单位开除的汤某某,2个月后却被武汉市第六医院作为专家人才引进,并大力向患者推介。
在面对记者调查时,该医院人力资源部门的负责人言辞凿凿、口口声声称,汤某某的引进任用程序正常,没问题。
好一个没问题!从医者,医德品行是第一要务,没有德,思想认识出了问题,信仰出了问题,再高的水平只会祸害患者。
汤某某还是武汉大学的教授,是博士生导师,这样的品行何以为人师表?难道一个品行不端的医生不应该有惩戒措施吗?
去年,国家卫健委会同公安部、审计署等九部门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围绕“六方面”、 “九不准”展开。
六方面:
1、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以权寻租。
2、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关键少数”、关键岗位;药品、器械、耗材等方面的“带金销售”。
3、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利用工作便利谋取利益。
4、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有关问题。
5、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在购销领域的不法行为。
6、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原则》
九不准:
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不准开单提成。
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不准收回扣。
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汤某某经过两次处理被开除,说明其前妻举报的问题不是空穴来风, 从以上的规定和要求看,汤医生已违反了多项规定,在医药领域反腐的高压态势下,汤医生仍敢顶风违纪,岂能只是开除?
自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以来,抓了一批医药领域的违法违纪者,其中最知名的是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收受100套房、100个车位。
普通老百姓一套房也买不起,而这个医院的腐败分子一收就是100套,可见医药领域的腐败问题很严重。
医疗关系到老百姓的身心健康和切身利益,对于广大的普通老百姓,进一次医院脱一层皮,平时一张张辛辛苦苦攒下的钱,到了医院是一把把掏。
这次劣迹斑斑的汤医生被开除后仍能重操旧业、东山再起,又一次戳痛了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心病,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深挖细查,严惩不贷,营造好一个风清气正、真正为老百姓着想的医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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