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信律师|肖静律师:一份合法有效遗嘱的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

中恒信律师事务所 2024-04-23 13:43:37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不断提高,财富观和生死观发生相应转变,呈现出立遗嘱人年轻化、财产多元化、遗嘱个性化等新特点,在审判实践中,常常遇到因遗嘱订立不规范而产生争议的情况。北京中恒信律师事务所肖静律师依托法律规则及审判实践,整理分析了一份合法有效遗嘱的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供大家参考。

一、订立遗嘱的基本要求

在我国,遗嘱的有效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六种形式。法律对每一种形式的遗嘱都有着明确的制作要求,订立遗嘱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

01.自书遗嘱

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制作完成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02.代书遗嘱

是遗嘱人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03.打印遗嘱

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04.录音录像遗嘱

由遗嘱人自己口述、用录音录像制作。采用这一形式设立遗嘱的,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05.口头遗嘱

这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以口头形式所立的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06.公证遗嘱

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

二、常见问题和注意要点

1.我的财产我做主,我要订立一份遗嘱把财产留给我的猫,可以吗?

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1133条的相关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可见在我国,国家、集体、组织、个人均可通过遗嘱继承财产。宠物在法律上是没有继承权的。这样的遗嘱也是无效的。

2.哪类遗嘱还有“特殊时限”要求?

遗嘱除了必须符合上述法定形式外,还有一类遗嘱,有着特殊的“时限要求”。那就是通过遗嘱方式将遗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即为遗赠。

根据《民法典》第1124条的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受遗赠人通过遗嘱获得遗赠人的遗产,除了一份有效遗嘱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接受遗赠的时间限制: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这“六十日”的起算时间点是受遗赠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事实之日。

(2)应当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表示须明确,一般不能以默认的方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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