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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中国第一个执行死刑的明星,却在刑场上大喊不公平,1992年,靠“刘三姐”这个

她是中国第一个执行死刑的明星,却在刑场上大喊不公平,1992年,靠“刘三姐”这个角色,红遍大江南北的程春莲,在临刑前,却高喊:不公平,这究竟是发生了什么?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荧幕上涌现出一批深受观众喜爱的女演员。程春莲就是其中一个名字。她出生在广西,从小能歌善舞,因出演《刘三姐》《边疆的泉水清又纯》一类的文艺片而声名鹊起。那时的她清纯又灵动,被媒体称作“荧幕新星”。在很多观众的记忆里,她是舞台上的民族歌女,是大银幕上的淳朴形象。 成名之后,生活轨迹并没有顺理成章地继续在演艺道路上深耕,进入九十年代,社会风气骤变,市场经济开始兴起,不少文艺工作者选择“下海”经商。程春莲看着身边有人靠经商迅速致富,心里生出了不安分的念头。她觉得自己已经拥有了足够的名气和人脉,可以去闯一闯市场。 起初,她在家乡开设过服装店,又筹办过化妆品厂,但对经营并不熟悉,很快就陷入资金困难。几次失败之后,把目光投向利润更大的行业——石油生意。那是当时最能“暴富”的领域,风险与利益并存。 凭着演员时期积累的关系,她接触到一些石油流通环节的人,开始从事倒卖业务。刚开始确实赚到了钱,这让她更加大胆。随着胃口越来越大,她甚至动起了伪造公文的歪念头。利用伪造的批文,她成功在短时间内骗取了巨额资金。表面上,她过上了衣香鬓影、出入豪车的生活。谁能想到,这背后埋下的,却是致命的祸根。 1991年,案子败露,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发现她涉及的数额已经达到数百万元,这在当时是极为严重的经济犯罪。很快被刑事拘留,案件进入审理阶段。 在庭审中,她一度否认自己的行为存在恶意,辩称是被他人牵连,但大量证据摆在面前,她无力翻身。最终,法院认定她的行为构成严重的经济诈骗,判处死刑。 消息传出后,很多观众都难以置信,那个曾经在银幕上唱着山歌、笑容质朴的姑娘,竟然会走上这条不归路。一时间,报纸、杂志都在报道她的案子,舆论震动极大。 1992年冬天,刑场设在一片荒郊。程春莲被带上刑车,身边围着荷枪实弹的武警。知情人回忆,她在最后时刻显得十分激动,不停喊着“不公平”。有人说,她觉得自己是被利用的替罪羊,也有人说,她难以接受从明星到罪犯的巨大落差。那一声嘶喊,伴着寒风传出,成为她留在人世间的最后一句话。 枪声响起,她的生命定格在三十几岁,她是中国演艺界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明星,这个标签,让她的名字从此带着沉重的色彩。 此案之后,不少媒体开始反思“下海潮”中的浮躁与风险。演艺圈里的同行们议论纷纷,有人感叹她太贪,有人替她惋惜,也有人把她当作反面教材来告诫后辈。 多年过去,观众依然能在老电影里看到她清秀的面庞,但现实里的她,早已成了历史的一页。她的人生从舞台的掌声走向刑场的冰冷,跨度之大,让无数人唏嘘。 程春莲的经历,被不少学者写进研究文稿,也被一些地方当成廉政教育的案例。她曾经拥有的一切,本可以继续在艺术上发光发热,却因为一时的贪念和错误选择,把自己推向了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