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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甚惧之,不知道什么时候执行?回家拿件衣服,来得及来不及?识其中数人,不知此辈缘

吾甚惧之,不知道什么时候执行?

回家拿件衣服,来得及来不及?

识其中数人,不知此辈缘何凑于一处。

当今中国,除人民法院宣判之外,孰有权私刑置人于死地乎?

或有言者,彼人但恶汝,未真于物理上杀汝,精神之事亦不可也,此谓侵名誉权矣。

依民法典:

1. 行人以侮辱诽谤之式侵被害人名誉权,情甚重者,将成侮辱罪、诽谤罪,将被处三年以下徒刑、拘役、管制或夺政治之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他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甚重者,处三年以下徒刑、拘役、管制或夺政治之权。

评论列表

MZ浅酌尤醉
MZ浅酌尤醉 12
2024-05-17 22:42
别惯着他,直接法院起诉啊!该查还是得查一查
Feng
Feng 3
2024-05-17 23:13
犹太发威
道释儒法兵墨纵横
道释儒法兵墨纵横 2
2024-05-17 20:52
人生自古谁无死,司马南不够通透。怎么死都是死,老于慷而慨之。正好趁此机会,堪破生死荣辱,估计做不到,需要再悟道
一意
一意 1
2024-05-17 19:39
虽然俄粉挺讨厌的,但是这么极端又与俄粉何异?
用户10xxx43
用户10xxx43
2024-05-18 09:54
噢!12458我都经常关注与互动评论![得瑟]那该死吗??呵呵!典型的无法无纪狂徒,知法又违法的☞垃圾罢了!不用惯着☞追究此人!-局外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