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小明:李烈钧与中央简任赣省民政长事件

陆逊看历史 2023-02-23 20:15:12

[提 要] 从宋教仁案和善后大借款出发并不能解释“二次革命”何以首先在江西爆发,这两大事件发生前赣省与中央围绕简任民政长形成的严重对立,才是更深远、直接的原因。赣督李烈钧本来已经改变原先极力反对军民分治的态度,主动电请中央简任民政长,不料新简民政长汪瑞闿的到来却引发赣省国民党、共和党以及支持两方的官绅军民的严重对立,使李烈钧不得不在欢迎与抵制两方面竭力调和,而他的国民党身份使他难免对抵制者有所回护,于是在汪瑞闿被逐后,欢迎者开始对国民党发起猛烈攻击,不惜夸大其词乃至捏造情节, 致使中央对李烈钧形成恶劣印象并产生疑忌。陆军部扣留赣省合法所购军火,则使双方进一步走向对立。尽管王芝祥的调解一度使矛盾有望化解,但随着国民党在赣省议会选举中获胜,他们开始从《临时约法》角度根本否认中央简任民政长的合法性,从而改变了斗争的方向。李烈钧的态度也逐渐转向强硬,最终汪瑞闿及其继任者赵从蕃均未能到任。李烈钧并在省议会支持下驱逐了听命于中央的九江镇守使戈克安,赣省与中央的矛盾已不可调和。宋教仁案与善后大借款发生后赣省国民党与袁氏的斗争不过是此前斗争的继续而已。赣省情形表明,“二次革命”不仅是反对袁世凯独裁统治与维护共和的革命,也是反对革命后既得利益受损的地方绅商势力反扑的革命。

历来学界关于“二次革命”起因的叙述和讨论,都是将宋教仁案和善后大借款视为两大导火索。不过,仅从这两大事件出发,显然不能解释这次革命何以首先从江西爆发。解释这个问题唯一的办法是将视线拉回到“二次革命”前赣省的局势上来,其中最需要关注的,便是赣省与中央围绕军民分治与民政长简任而形成的尖锐对立。这件事在当时震动全国,但在其后很长时间却没有引起学者重视,无论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李剑农所撰《最近三十年中国政治史》(后更名为《中国近百年政治史》),还是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黎澍所撰《辛亥革命前后的中国政治》及陶菊隐所撰《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等,都只字未提这一事件。直至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朱宗震等方在编辑《民初政争与二次革命》资料集时,专门辟出一部分,搜集了该事件的基本资料。此后,由李新和李宗一主编、朱宗震等执笔的《中华民国史》第二编第一卷,由胡绳武和金冲及撰写的《辛亥革命史稿》第四卷,均对军民分治与赣省民政长事件进行了详细论述。与此同时,几篇相关的学术论文陆续出现。这些成果所持观点基本相同,即将赣督李烈钧视为军民分治的坚决反对者和赣省抵制中央简任民政长的幕后策动者,并认为李烈钧赢得了民初革命党人反袁斗争中唯一的一次胜利。虽然个别论者,如张海鹏主编、汪朝光撰写的《中国近代通史》第六卷,注意到李烈钧曾主动打出“军民分治”旗号,但只提到一句而已,并未展开论述。而大量原始资料告诉我们,这一事件远比我们以往所理解的复杂,无论从厘清历史真相而言,还是从加深对“二次革命”起因的理解而言,都值得再加细致研究。

一、李烈钧对军民分治由极力反对到主动要求的变化

军民分治主张是在1911年10月武昌起义后各省陆续宣布独立并建立军政府的过程中出现的,理由之一是防止都督权力过大,造成“藩镇”之祸,不过在当时的动荡局面下,这一主张不可能得到实施。1912年2月清帝退位后、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前,章太炎正式以中华民国联合会会长身份致电袁世凯,提出官制改革建议数条,其中之一即军民分治,也就是将原先总揽军政民政的“各省督抚、都督等改为军官,不与民事,隶陆军部”。由于这一主张正合袁氏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因此袁氏于3月10日就任临时大总统后即筹划军民分治。他首先下令将北方未独立省份督抚一律改称都督,以与南方独立各省一致,接着下令各省不得自举都督,在中央制定并公布外官制前应维持现状。按袁氏设想,新的外官制草案将以都督为一省军政长官,另设民政长为一省行政长官,为此他征求各省都督意见。副总统兼湖北都督黎元洪最为积极,于4月12日通电各省痛论军人秉政之危害,并于数日后宣布湖北已举定民政长,实行军民分治,以此向袁世凯表示愿“藉湖北一省,为天下倡”。袁世凯则覆电大加赞扬,谓“公为先导,其孰敢后”,“一言兴邦,公真不朽”。于是,各省都督从不同立场和角度出发,纷纷就此表明立场,或予以支持,或表示反对,或主张缓办。

在这场长达数月的纷争中,赣督李烈钧的态度如何?从现有研究看,结论基本上是一致的,即在革命党反对袁世凯集权统治的论述框架下,将李烈钧描述为军民分治最坚决的抵制者。而实际上,早在1913年2月14日的一次公开演说中,李烈钧就非常清楚地表明他对军民分治的态度经历过从最初“力为反对”到后来“毅然电请”实施的变化。他说:

夫军民分治,因各省情形不同,故不无先后之异,但均以国利民福为前提,当亦为各界所赞成。烈钧自莅赣以来,总揽军民两政,幸有各统将、各司长以及各界之赞助,言论之鼓吹,得以维持就绪,地方亦赖以安静,故拟趁此分治,以轻担负。惟回思分治之议,倡自湖北,彼时烈钧以时事上关系,曾力为反对,而各界亦不以烈钧为不肖,谓烈钧具有政治知识,相助为理,得以幸免愆尤。嗣以病势日增,自顾无兼任能力,于是毅然电请分治。

李烈钧所谓最初“力为反对”是指1912年4月18日所发通电,其时距离黎元洪发出军民分治倡议不到一周,是各省都督中最先表示反对立场的。当时他认为:革命方法原分三期,即军政时期、约法时期与宪法时期。南北统一政府告成后,中央政府虽然由军政时期进入约法时期,但列强尚未承认民国; 而各省秩序未复,乱机四伏,仍然处于军政时期当中,此时一旦军民分立,有事之时互相掣肘、互相推诿,将使“国家大政废堕于冥冥之中”。因此,他认为“都督一官,日后固不可久存,惟目前决不能骤废”。约法时期之都督应统揽一省治权,另设军务、财政、内务、外交、教育、司法、实业、交通各司分理庶政,各司就主管范围对都督负责,都督则就一省治安对中央负责; 都督不一定要军人出身,凡军、绅、商、学各界,只要品学兼优、素孚众望,便可充任。迨大局底定后,确定全国军区、政区,进入宪法时期,彼时再规定全国统一官制,废都督、设民政长,以收中央集权之效,以成国家统一之功。5月7日,李烈钧又发表通电,指出军民分治有诸多不便,“当此破坏之初,一切旧制全失効力,政府威信尚未昭孚,惟有力保秩序,渐图进行”,现在“分治尚非其时”,分治前应先解决省官制,省官制正式确立前,都督应握一省最高政权,对于中央负完全责任。

那么,李烈钧是从何时开始、因何转度的呢?《民立报》披露内幕说与1912年12月10日发生的南昌兵变有关。部分赣军士兵受土匪煽惑,在南昌城内纵火,意图乘乱抢劫,但仅一天就被李烈钧镇压,共抓捕枪毙匪党百余人。事后《民立报》说:“李都督向来不主张军民分治者,因某协统于兵变后乘间进言,谓江西兵变太多,由都督一人兼管军民照料不到所致。于是,李都督即一变其主张,拍电中央,请大总统简任民政长。不知江西兵变,实由某协统之原动力,而某协统之乘间进言,其用意别有所在也。“不过,《民立报》的说法并不准确,因为在兵变发生前两天,即12月8日,李烈钧就已经致电大总统、国务院和各省都督,表达了支持军民分治之意。电云:

烈钧以孱弱之躬,膺繁重之任,前因积劳成疾,曾经乞假休养,嗣以时艰任重,未敢自安,故仍力疾视事。然精神未复,终有顾此失彼之虞,遗误要公,问心多愧。窃思军民分治为治国切要之图,鄂省行之于前,成效卓著,赣居腹地,庶政既渐就理,自宜接踵实行,以求完备。惟是烈钧承乏江右,本由省议会所公举,大总统所任命,重以桑梓义务,未敢告劳。现在正式议会行将成立,于此数日内,拟即勉为其难,于军民要政担负完全责任。一俟正式国会、省议会成立,即当呈请大总统,分别简任贤能,以期共臻郅治。烈钧亦得藉卸仔肩,息养林泉,享共和国民幸福。

可知李烈钧在南昌兵变发生前,就已经准备接受军民分治了。其实,自从4月18日率先通电反对军民分治后,李烈钧就一直非常关注此事进展,曾于9月10日派第三旅旅长余鹤松和都督府顾问官徐秀钧、陈家骧作为代表至京城,了解中央的大政方针,为此他向中央提出15个问题,其中有好几个问题与军民分治直接或间接相关,如:军民分治与合治,各有主张,应以何者为主义; 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京、省关注不同,应如何折衷至当; 地方税、国家税区分及支配,应如何入手; 军事计划有的以一省自为区域,有的合数省为一区域,以何种联络统一办法为优; 征兵制度应如何完善。后又派都督府高等顾问官俞应麓到京,向国民党本部探问中央在省官制改革及军民分治问题上的用意。显然,李烈钧很清楚,实行军民分治乃大势所趋,需要随时做好准备。随着越来越多都督表态支持军民分治,为了不使自己陷于孤立,李烈钧不能不调整自己的立场。同时,经过就任都督以来九个月的整治,江西地方秩序也已渐次恢复,初步具备了实行军民分治的条件。故他后来说,“向者主张缓分,实因格于事势,今既时机成熟,自可筹备实行”。

不过,按照12月8日通电,李烈钧本来打算等正式国会和省议会召开后再实施军民分治,但根据12月16日国务院覆李烈钧“铣电”,内有“寒电悉。所请选任民政长接任民事,实行军民分治,具见顾全大局,以国家为前提,但托桑梓治安,并无权利思想,无任喜慰“等语。“寒电”即12月14日电,迄今未见原电,但从国务院覆电可知,李烈钧发出12月8日电后,仅仅过了6天,就改变主意,迅速电请中央实施军民分治。其中缘由则应如《民立报》所言,与12月10日南昌兵变的发生有关。《申报》亦谓“赣省李都督自兵变后,知军民分治之必要,特电请大总统另行简任民政长”,又谓“李都督于兵变后业经召集会议,提议善后办法,并电大总统简任民政长,实行军民分治,已奉覆电,允准照办”。至于兵变促使李烈钧决定提前实施军民分治的内幕,是否如《民立报》所言,为“某协统”怂恿,目前并无可靠资料印证。但可以肯定的是,都督府审计厅厅长高巨瑗在这一过程中起了重要推动作用,这从兵变发生后都督府于12月13日举行的善后会议可以看得出来。在这次会议上,高巨瑗从民政角度分析了兵变发生的原因,指出:“自都督莅治以来,军政之整齐有口皆碑,然犹有此变,况民政向不注意,而欲求内务行政之良好,以冀消弭游民、土匪之不轨于无形,都督固有兼人之才力而兼人之精神,一有不给,则影响遂及民政。故鄙人就此次兵变推之,实见军民分治问题,在赣有万难稍缓之势。况他省行之有效,大势所趋,又在必行,孰若乘机实行,军民之责,各有攸归...... 事分则职专,职专则政举,政举则游民、土匪自可消纳无形。“李烈钧回应说:

高厅长所论分治关系,本督极表赞同。本督初见地方甫经安定,会匪又复蔓延,军政、民政在在密切,非相互并行,难期治安。乃推原此次兵变,多由于游民勾结,则民政之急待整理,万不可缓。本督本拟即日电达中央,请大总统迅简民政长来赣分治,以期各有专责,共襄郅治,惠我乡邦。本督当专军事,但使能卫我国家,报我人民,即第一旅长、一团长,亦所乐就。

就在会后次日,李烈钧向中央发出了请求简任赣省民政长的电文。被简任为民政长的汪瑞闿后来也披露内幕说:“高巨瑗学问深邃,志切匡时,当李烈钧电请分治,简派民政长,实以高巨瑗主张为最先。元年十二月南昌兵变,李逆谓系游民土匪勾结使然,着为议案,筹所以防范之策,高巨瑗独谓民治不修,军事亦难整理,宜请都督专治军事,电请简派民政长,实行分治,李逆深韪其言,遂成分治之局。其详载在当时都督府公报政务会议栏。“此可与前引史料相印证。

以上史实表明,李烈钧之所以转度,决定实施军民分治,根本原因在于军民分治乃大势所趋,基本前提在于江西秩序已渐次恢复,而突发的南昌兵变则促使李烈钧最终下定决心。同时,在当时争执不休的民政长应当民选还是简任问题上,虽然都督府内务司长贺国昌曾提出“简任、选任尚待国会解决,不如俟诸省议会成立再说”,李烈钧还是发出了请简任民政长的电报,可见其主张是相当明确的。各种论著将李烈钧描绘成一个坚决反对军民分治和中央简任民政长的人物,显与事实不符。

二、李烈钧对汪瑞闿就任赣省民政长的态度

由于一般论著均将李烈钧视为军民分治的坚决反对者,因此对中央简任汪瑞闿为赣省民政长,自然也认为李烈钧是反对的。但这与李烈钧主动呈请中央简任民政长的事实又自相矛盾,于是李烈钧的态度遂被描述为暗中或幕后抵制中央的这一任命。而实际上,李烈钧在这一事件中的态度相当微妙。

李烈钧电请中央简任民政长是12月14日,两天后袁氏即下临时大总统令,任命汪瑞闿为赣省民政长。国务院当即向李烈钧电转了这一任命,请李烈钧将民政事务移交汪瑞闿。电云:“现已任命汪瑞闿为江西民政长,汪与该督本属旧雨,必能指臂相联,应即将民政所属各机关移交接管,该督专治戎政,兼可休养精神,于公私皆有裨益也。“12月20日,汪瑞闿到达南昌。当时传言汪瑞闿系李烈钧所荐,今人也多持此说,但汪瑞闿到赣后说:“鄙人来赣,原为李督之电招,不料甫抵章门,即闻大总统命令来长是邦,无论如何,必当视事,以副李督推诚之挚,人民期望之殷。“李烈钧则说:”窃以为分治一节关系重要,中央必当派员来赣详为考查,征求人民之同意,而后定分治之手续,不料中央竟贸然简放汪瑞闿来赣。“这就说明,汪瑞闿本来是应李烈钧之约到江西来相助的,不料进入江西境内后,忽然得知自己被中央任命为民政长,汪瑞闿当然不认为李烈钧会反对,所以对就任充满信心; 而李烈钧虽然邀请汪瑞闿来赣相助,但没有想到汪瑞闿会被简任为民政长,因此颇感意外。由于简任命令下达极为迅速,汪瑞闿又适于此时到达南昌,这就不免引发质疑,如《民立报》谓“汪于黑幕中已运动成熟,布置妥贴,李都督呈请军民分治之电方达京,而汪瑞闿授为江西民政长之任命即出于总统府矣”,甚至说“汪瑞闿授民政长下命令时,距李都督军民分治之电达京时,仅四小时之久”。这些说法很难证实,但的确反映了国民党人对这一任命的质疑,和对汪瑞闿这个人的反感。

汪瑞闿来到南昌后,赣省很快出现抵制与欢迎两种对立情形。江西广饶协会和国民党支部坚决抵制。广饶协会通电各报馆,抨击汪瑞闿在前清服官江西时,“仇视革命,剥削黔黎,赣人恨入骨髓”; 在江苏办理警察时,遍布侦探于长江流域,诬陷平民为党人,“种种罪恶,擢发难数”。又揭露汪瑞闿在本年四、五月间即运动中央任命其为江西民政长,因各公团反对,未能得逞,现又勾结赣籍国会议员、共和党人郭同、李国珍,试图死灰复燃。此人如果来赣,实非赣幸,因此极力反对、誓不承认。国民党赣支部则致电该党本部及交通部,称汪瑞闿与“秘密贼徒”李国珍、郭同等“共谋勾结兵匪倡乱,藉以推翻李督”,因此才有12月10日南昌兵变之事,对汪瑞闿“疾驰来赣,居然欲踞有民政长一席”,表示将“誓以死拒”。另一方面,由于汪瑞闿曾在江西办理文武学堂多年,“门生旧部遍满赣中”,“通省后起知名之士大半出自门下”,许多人又欢迎他到来。赣省临时议会议长刘景烈、副议长宋育德及共和党、民主党支部,还有商务总会、农林总会等,一方面通电大总统、国务院及江西各团体、各报馆,谓“汪君瑞闻应李督之招,重莅赣垣,适膺省长任命,各界极表欢迎; 都督李公,开诚布公,力持大体,同深感佩“; 另一方面通电批评“行政机关少数官吏,为保全禄位起见”,公然抗拒中央命令。

经过最初阶段的舆论对抗后,对汪瑞闿的抵制和欢迎开始走向实际行动。12月28日午,李烈钧手下军警两界百余人首先在陆军偕行社召开拒汪大会,公推军界蔡锐霆(水巡总监)及警界陈廷训(警视总监)担任会议主席,蔡、陈及欧阳武、刘士毅、刘世均等发表了慷慨激昂的演说。他们中的一些人在汪瑞闿担任南昌武备学堂总办时,就因为提倡革命,与汪感情甚恶,在演说中抨击汪为官“卑鄙龌龊,无所不至”,而且“以仇杀革命党之刽子手,恶名遍布江西、湖南、江苏各处”,万无担任民政长资格。演说毕即公举蔡、陈等赴陈列所行署会晤汪瑞闿,勒限两日出境,否则以武力对待。汪则答以“此刻并不接事,须与李督商议,电达中央,俟得复电后,再行出境”。支持汪瑞闿的南昌商务总会则联合共和党支部及民主党支部,于当天下午在商会楼设宴欢迎汪瑞闿,到会三百余人。汪瑞闿在结束与蔡锐霆、陈廷训等交锋后参加了欢迎宴会。参议员李国珍首先演说“李督之贤能,汪君之经验,分治之必要,福民之关系”。汪瑞闿接着解释其不能立刻到任的两方面原因:“一、赣省军民分治现方开始,一切政务头绪纷繁,多须与中央接洽; 二、鄙人现患气喘,尚须静养,一俟稍愈,即行接任。“可见遭到军警两界强力反对后,汪瑞闿开始寻找理由,准备打退堂鼓了。12月30日,汪瑞闿以赴沪养病为由,离开了南昌。

从以上两种立场,很明显可以看出江西国民党与共和党及民主党之间、革命派与守旧官绅之间,因为汪瑞闿的到来,产生了严重对立。值得注意的是,汪瑞闿的欢迎者此时对身为国民党人的都督李烈钧,态度还是很客气的,甚至是赞赏的。而李烈钧此时也没有从党派立场出发,支持抵制汪瑞闿,而是竭力想在两方面进行调和,故他说:“汪氏与烈钧系属旧交,其来赣时虽有一部分人反对,而亦有一部分人欢迎,是非与全部反对者可比,于此亦足见汪氏之为人虽不十分过好,亦不十分大坏。“在这种情形下,李烈钧是不可能抵制汪瑞闿的,迄今论者无一不将李烈钧视为军警拒汪大会的幕后支持者,是没有根据的。这一点其实从军警拒汪大会的情形也可以得到证实。当时欧阳武在演说中谓:“李督既经呈请中央简放汪瑞闿,我等又从而反对之,自表面观似属反抗中央及都督命令,其实不然。盖我辈所反对者,非民政长也,实反对汪瑞闿个人无民政长之资格耳。“刘世均谓:”今日之事,诸君既赞成此举,必达到目的而后已,虽粉身碎骨,亦所不辞,方不愧为军人资格。倘都督禁止,不许开会拒绝,我等须抱定为地方除害之见,百折不回。都督亦人民公仆之一,断不致屈公意以伸私见。“由此可知,军警两界拒汪大会的召集,并没有征求李烈钧同意,也没有邀请李烈钧参加,显然是为了不让李烈钧为难,但也暴露出李烈钧和属下在对待汪瑞闿的问题上意见并不一致。

汪瑞闻离赣次日,即12月31日,李烈钧致电大总统及国务院,报告了汪瑞闻莅赣情形及离赣缘由。电云:

汪民政长到赣后,烈钧迭与商议,并饬刊送关防,清釐案卷,咨催即日接事,俾早定分治,共图上理。惟汪民政长以分治创始,端绪繁重,不欲仓卒从事,并以病尚未痊愈,须先赴沪就医,经钧一再挽留,坚未允诺,已于昨日束装赴沪。汪民政长慎之于始,并非诿卸,详情业已自行电陈,谅邀钧鉴。除仍督同有司赶速筹备划分手续以期早日实行外,谨以奉闻。

电文只字未提军警驱汪之事。1月3日,国务院电覆李烈钧,转达大总统令,挽留汪瑞闿,答应给其二十日假期,同时要求李烈钧“从速筹备划分事宜,并敦促汪民政长迅行调治,刻期赴任,以专责成而清权限,毋再延缓”。国务院覆电说明,汪瑞闿在向中央“自行电陈”时也未提被逐之事,李、汪二人在此事上显然是有默契的,都不想把事情闹大,毕竟驱汪的蔡锐霆、陈廷训等是李烈钧属下,事情闹大对李烈钧很不利,而汪瑞阂并没有明确表示放弃民政长一职,因此他也需要给自己留下后路。可以想见,李烈钧如果支持驱汪,两人就不可能达成这样的默契。

然而,汪瑞闿离赣后,舆论逐渐变得对李烈钧极为不利。支持汪瑞闿的赣省临时议会、教育总会、商务总会、共和党、民主党等五团体联合致电袁世凯告状,其中共和党和民主党是国民党的反对党,其他三个团体则更多代表了江西地方守旧绅商。电云:

汪瑞闿至赣,全省欢迎。军警旧部,全无反对。惟徐秀钧、魏斯灵、贺国昌等意在把持,唆使蔡锐霆、刘世均、陈廷训三人胁制李督,逼限汪君离赣,迹类暴动,势难约束。近复命蔡锐霆为全省水巡总监,兼招陆师一团,声势愈甚,杀机潜伏,兵心动摇,糜烂立见。敢乞大总统伏念赣民痛苦,迅派镇抚使率兵莅赣,协助李督剪除凶暴,而靖地方。江西幸甚,大局幸甚!

很明显,这是一封耸人听闻、别有用心的电报,表面上状告对象并非李烈钧,但因所告徐秀钧等六人均为都督府军政官员,称他们“胁制李督,逼限汪君离赣”,这就实际上把李烈钧卷了进去。为此,李烈钧于1月23日发表通电,详细讲述汪瑞闿从莅赣至离赣的经过,否认有人胁迫汪瑞阉离赣。电云:

汪公于十二月廿日抵赣,虽舆论不甚浃洽,而烈钧极表欢迎。于未到之先,即饬各司汇分案卷,以资咨送,并电请中央颁给印信; 既到之后,迭次函咨,催其视事。乃汪公以就治伊始,端绪极繁,仓猝从事,窒碍滋多,且以病体未痊,拟先赴沪就医,并至京、鄂查考一切,再行履任。曾以此情电呈大总统。于时,敝省水巡总监蔡锐霆,因前为武备学生时运动革命,适汪总办该校,以是斥革。此次汪公到赣,有开会反对者,蔡曾谒汪,语言或有未周之处。烈钧既不敢不维持政府威信,又不敢过拂地方舆情,一再设法调处。而汪公以病须速治,一面电京请假,一面束装就道。濒行,商将分治事宜由钧预为筹划,期于实行。挽留再三,坚不允许。及汪公去后,中央来电给假廿日,钧复函电往催,均未得覆。近又各处谣传,以汪公去赣,系为受人挟迫。不知此时分治系烈钧所赞同,汪民政长既系中央简任,又为钧所欢迎,虽一般舆论对于汪公不无微词,实无挟迫举动。

副总统黎元洪为化解矛盾,特派初守琛、彭祯祥前往南昌调查,二人向黎报告云:“汪于江西各界感情甚洽,经李督屡次邀致,迟迟未至。嗣奉简命,未与赣省接洽,电询实情,即行就道,因此各界疑其有权势之见,致生恶感。且因李督电请军民分治系出于个人之意思,未经各界全体之承诺,不免迁怒及汪,现在非将汪量移他任,恐无转圜之法。“这一结论较为委婉,一方面证实汪瑞闿之任命不受欢迎,另一方面又表明汪瑞闿被逐与李烈钧没有直接关系。于是,黎元洪发表调解赣事通电云:“据本府派员调查,赣人绝不反对军民分治,前汪民政长过鄂,亦云都督再三挽留,伊系设词离赣。“电中所透露的汪瑞闿过鄂时对黎元洪所言,证实李烈钧1月23日通电所言汪瑞闿离赣情形属实。

不过,初、彭二人的调查报告也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即李烈钧电请军民分治主要出于个人意思,并未充分征求民意。李烈钧稍后也承认这一点,认为中央之所以“贸然简放”汪瑞闿来赣,“推其原因,想系因烈钧忝为赣督,以为分治之电出自烈钧,自是人心一致,故出此独断任命。此咎诚在烈钧一人,盖烈钧电请时失于怱促,不曾公诸舆论,征求众意。以烈钧之独断,致引起中央之独断,故咎无可辞也“。至于初、彭谓赣人因此“不免迁怒及汪”,诚或有之,但从欧阳武所云“我辈所反对者非民政长也,实反对汪瑞闿个人无民政长之资格耳”来看,至少反映了军警两界大部分人的意见。换言之,李烈钧属下军警两界军官,虽然抵制汪瑞闿就任民政长,但在实施军民分治一事上,还是支持李烈钧的。况且同属国民党,李烈钧不免对他们有所回护,如在1月23日通电中,他就指出蔡锐霆等拒汪事出有因,并力图淡化逐汪之举,仅以“蔡曾谒汪,语言或有未周之处”轻描淡写。

综上所论,李烈钧在对待汪瑞闿就任民政长一事上,总的态度是要在抵制者与欢迎者之间竭力维持平衡,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既不敢不维持政府威信,又不敢过拂地方舆情”,只能在两者之间周旋。但因身为国民党,又是蔡、陈上级,有时难免有所偏向。这种态度实际上让李烈钧处在了风口浪尖,而且不为反对者所谅解。特别是随着中央扣留赣省军火事件发生,李烈钧的应对遭到疑忌,并为反对者利用为攻击的口实,致使中央对其逐渐产生恶感。

三、中央与赣督李烈钧关系之恶化

当汪瑞闿莅赣之初遭到广饶协会及国民党赣省支部通电反对后,袁世凯的第一反应是绝不允许其权威受到挑战。他对通电反对者予以斥责,称任免文武职员是《临时约法》所规定的大总统特权之一,任命汪瑞闿是“为地择人”,广饶协会及国民党赣支部反对该项任命是藐视《临时约法》,是“党同伐异”,要求都督李烈钧传知该协会等,“嗣后务遵法律,各守范围,勿得自滋纷扰,以重秩序”。由于呈请军民分治及简任民政长是李烈钧主动所为,此时的袁世凯自然不会把李烈钧视为汪瑞闿的反对者,但他要求李烈钧管束反对者,这就给了李烈钧一定的压力。

汪瑞闿离赣后,赣省临时议会等五团体告状,让局势发展开始对李烈钧不利。特别是告状电中声称赣省军队“声势愈甚,杀机潜伏,兵心动摇,糜烂立见”,要求中央“迅派镇抚使率兵莅赣”,不能不让袁氏感到局势严重。恰在此时,一批由赣省购买的军火由上海运至九江,这就更增加了中央的疑忌。这批军火包括7,000支步枪和300万发子弹,是前赣督马毓宝从上海地亚士洋行订购的,购运手续齐全、合法。然而,已对赣省产生疑忌的中央完全无视这一情况,于1月15日由陆、参两部电令九江镇守使戈克安扣留该批军火。这无疑是令局势急遽走向恶化的一大转折。戈克安扣留军火后,因担心李烈钧“以决裂手段对待”,又于1月16日电请陆、参两部调集张勋军队及海军兵舰援助。这无异火上浇油。李烈钧不胜诧异,但仍竭力保持镇静,于1月17日致电陆、参两部,只说明赣省所购军火手续齐全,要求查验放行,对于中央扣留军火一节搁置未提。然而,几天后还是有8艘兵舰从下游来到九江停泊,另有2艘停泊湖口,同时传闻中央有派张勋或岑春煊来赣镇抚消息。于是赣省群情激愤,认为中央对赣“别具心肠”,防赣“几如寇敌”,赣军一团遂以加强冬防为名,自南昌开往建昌、南康、湖口等处,以防不测。于是局势更加紧张。

副总统黎元洪派程守箴、邓汉祥二人前去南昌调和,在了解到赣省购运军火手续合法齐全以及中央扣留军火引起赣省疑惧后,黎元洪于1月24日致电陆军部,建议放行军火,同时请中央就有无派遣镇抚使一事明白宣示,以释群疑。不料同日李烈钧等来的却是陆军总长段祺瑞的一封告知被扣枪弹已经发给水师军舰的电报,理由竟是李烈钧“驱逐民政长,又派兵分驻湖口及水巡总监移驻湖口,显有抵抗中央之意,此项枪械应即扣留,发给军舰应用”。这就不但将汪瑞闿被逐完全归咎于李烈钧,而且给李烈钧扣上了“抵抗中央”的严重罪名。李烈钧的不解和不满可想而知,于是他致电各报馆详述购运军火的来龙去脉,再次强调赣省购运手续合法,并未违背定章,警示中央与地方关系密切,“若稍有隔膜,致滋误会,实非大局之福”。然而,中央并没有任何化解分歧的表示,反而紧咬民政长被逐一事不放,由国务院于1月26日电致李烈钧谓:“该督绥靖地方,着有成效,中央亦甚深知,故虽该省公私各界先后攻讦文电盈箱累篋,而中央始终信任,决不轻事动摇。惟此次汪民政长莅任伊始,即有少数暴徒阴谋加害,自不得不派员查办,以遏乱萌。前据电陈各节,应令该督将谋害汪瑞闿各人应如何处分之处,迅速先行电覆,以定进止。“电文提醒李烈钧赣省”公私各界先后攻讦文电盈箱累篋“,可见中央对李烈钧的”恶劣“印象已经形成; 而在赣省民政长被逐一事上,则又添加了“少数暴徒阴谋加害”这样严重的情节,提出要派员查办,并要求李烈钧对肇事者予以处分。这样一封电报显然只能让事情更加复杂,双方感情更加恶化。

与此同时,黎元洪于1月26日再次发出调解赣事电,表示“据本府派员调查,赣人绝不反对军民分治”,李烈钧也未胁迫汪瑞闿离赣,“至谓赣省反抗中央,据报并无此事”,“只因一二怀私抱怨之徒,播弄谣言,挑动恶感”,致使双方互相猜忌。为此,黎元洪提议:“非水陆退师,无以保地方之安宁; 非发还军火,无以平赣人之疑虑; 非迎回汪民政长,无以重政府之威信。应由李都督、省议会公派代表往迎汪民政长莅职...... 民政长到省后,仍由都督责成各军警负完全保护责任,并应查明将怀挟私忿、造谣生事之人,量加处分,以除祸本。“黎元洪的提议表面上似较公允,但在赣省部分舆论及军警反对汪瑞闿的情况下,要求李烈钧主动迎回汪瑞闿,实际上是给李烈钧出了一道难题。倘若李烈钧答应,那么他就将失去一大批支持者。因此,他于1月28日电覆黎元洪,表示:“反对汪民政长属于舆论,确非少数人民意思。烈钧前为维持中央威信,不肯据实直陈,汪公达人,身历目睹。在烈钧固自勉力维持,顾全始终,惟此中详情,为烈钧所难尽言。“这就等于婉拒了黎元洪的提议。

袁氏接到黎元洪调解电后,在1月26日国务院答复李烈钧电文基础上添加内容,然后再以国务院传达大总统令的形式,于1月29日通告各省。其词曰:

自上年十月以来,迭接赣、沪来电攻讦李督者甚多,旅京江西绅耆联名呈诉,又参议院胪列多款备文质问,或以请派镇抚使为词,或以特派大员为诘,群情愤激,文电交驰。政府以李督惩治洪江会匪,为民除害,着有前劳,尚未派员查办。适接李督来电,请任民政长接理民事,实行军民分治,其意甚诚。方谓民政长简任得人,群言自息,即李督名誉亦可保全。徧询各方面,佥云汪瑞阍与李督多年夙契,曾七次邀请到赣相佐,若即任命,必能相得益彰。是中央所以爱护李督、维持赣省者,不为不至。李督及省议会亦来电欢迎。乃蔡锐霆、陈廷训等数人,怀私报怨,散布谣言,勾串煽惑,竟有谋害民政长之说,赖李督暗通消息,始得出险。此种举动实属破坏大局,摇惑人心。嗣据李督电告国务院称,分治手续条理粗具,正待进行,询汪踪迹所在,经覆以汪已力疾来京,究竟该督能否担任保护,蔡锐霆等如何处治,望即电覆,以凭核办等语。迄今尚未据覆。又探闻蔡锐霆添练兵队,屯扎湖口,赣省各军分调要隘,虽称为冬防起见,而中外环瞻,成何景象!副总统谓赣省并无反抗中央之事,程都督谓李督热诚爱国,决不反抗中央,自是公论。倘按照副总统办法,由都督、议会公派代表往迎汪民政长莅职,责成各军警负完全保护责任,前提既已解决,即他项误会自可同归消灭。本大总统受国民付托之重,但求保全人民之安宁幸福,去暴乱而臻治安,苟反乎此,则国法具存,断不敢博寛大之名,贻分裂之祸。区区此心,可表天日。特将此事始末通告各省,以息浮言。

李烈钧就任赣督以来,对原有军政人员大加裁汰,又致力于肃清匪患,整顿财政、盐政及铁路,结果得罪了一大批官绅,这些人在利益受损后不断对李烈钧发起攻击,此电开头一句所反映的就是这一情况。比如,南浔铁路为前清时江西京官李盛铎等100余人呈请商办,李盛铎、朱益藩等91人为名誉董事,梅光远等20人为董事,陈三立先后为总董、总理和名誉总理。李烈钧就任都督后改为公办,委派总监,添派董事,并一度以贪腐罪名将协理罗兆栋送交法庭,这就得罪了一大批既得利益者。又比如,赣省盐政向由两江遥制,李烈钧对于盐政统一问题不甚赞成,因此不许盐政总理张謇派委来赣接办淮盐总局的赣人夏敬观等到差,而饬赣省委任黄缉熙认真整顿,这又得罪了一批既得利益者。这些官绅本身势力非常强大,1913年1月初,李盛铎、罗志清、朱益藩、陈三立等代表多个团体向参议院请愿,罗列了李烈钧“十四罪状”,要求临时政府查办。参议院共和党中的赣籍议员则与这些官绅勾结,摇唇鼓舌,沆瀣一气,故沃邱仲子有“梅、夏皆江西大族,咸为所抑,则结合共和党之国议员、省议员攻诋之(指李烈钧——引者)”的说法。特别是郭同其人最为活跃,早在民政长事件发生前,就纠集同党多人,质问政府为何不严办李烈钧拘捕罗兆栋的“违法”行为。民政长事件发生后更加疯狂地攻击李烈钧。由于其人是汪瑞闿任江西高等学堂监督时的门生,这就不能不让人怀疑其除了党派利益之争外,还有借机为汪瑞闿泄愤的动机。袁氏在并不查实的情况下,即将这些官绅攻讦李烈钧之事在全国范围公开,显然他是站在这些官绅一边的。他接受了黎元洪提出的解决民政长事件的建议,即由李烈钧和赣省议会主动迎回汪瑞闿,并对蔡、陈加以处置,但对黎元洪提出的水陆退师及发还军火只字不提,而只批评赣军驻扎湖口及分调要隘,并以“国法”威逼李烈钧屈服。在表面维护李烈钧的措辞下,事实上让李烈钧的声誉受到了更大损害,也给李烈钧施加了更大的压力。这样一种处理办法,只能使双方矛盾更加尖锐,不可能解决分歧。

于是,李烈钧的态度逐渐转为强硬。1913年1月底,他致函北京各团体,痛言自己遭受各方误解与疑忌,谓“分治之议甫行,而省长之争突起,迎汪拒汪,各造一说,主分主合,函电纷驰。遣兵轮而扣枪械,部由误会以启猜疑; 派水巡而肃冬防,烈钧因戒怀而蒙罪状。其实蜃楼弓影,徒乱人意,水落石出,真相自明“。又谓“向之不容于满清政府者,今几见疑于民国政府; 幸能见谅于多数军民者,又不能求谅于少数绅士。甚矣!人情之乐祸也,如大局何!“2月1日,他又致电黎元洪解释赣事,语气不再委婉。首先否认赣军移兵湖口有反抗中央之意,拒绝撤防,谓“湖口移兵,原为防冬之计; 征兵补额,事始两月以前。“赣军虽薄,同隶旌麾,湖口虽偏,莫非守土,责任所在,焉敢逃嫌”,如以讹言而撤湖口之防,“是大总统与副总统视烈钧为重而地方为轻,钧又何敢故冒不韪耶!“其次为陈、蔡辩护,”至若水巡总监蔡锐霆、警察总监陈廷训,素明大义,向不以功震管官。此次汪民政长到赣,舆论虽殊,然当病假引去之先,烈钧再四挽留,并未通何消息,'谋害'蜚语,夫从何来?故耸危词,冀淆清听。烈钧可以式相好而重中央任命之威信,不能扪众口而左右舆情。“这实际上是严厉批评袁氏不该听信流言蜚语。至于黎元洪及中央要求赣督及赣议会迎回汪瑞闿,李烈钧表示赣省临时议会停闭已久,待正式议会成立,即“转交商办”。显然,李烈钧没有在威逼下屈服,开始与袁氏针锋相对,甚至反唇相讥。

在事态进一步恶化的同时,赣省内部形势发生巨变。鉴于赣籍共和党议员郭同、李国珍、梅光远等“怀私挟怨”,“在京沪间散布谣言,构成疑窦”,致使“外间腾喧沸之声,内部兆恐惶之象,而陆军部扣留江西军械、海军部派赴九江兵舰之事亦因之前后发生”,江西各界、各公团于2月3日邀请李烈钧及各司长开联合大会,参加者千余人,以各机关办公人员及国民党人居多数。大会决定组成江西公民联合会,作为省议会成立前代表江西全省公民的临时总机关,负责处理赣省重要问题。会议决定电请袁氏提出三项要求:一收回任命汪瑞闿为江西民政长成命; 二命令陆、海军部掷还赣军所购军械; 三退去兵舰。又批评袁氏在1月8日乘参议院休会,擅自以命令颁布省制及各种文武官制,“显系出于专制,实有背乎共和,吾民若不抵死力争,则约法几等弁髦,民国将成泡影,履霜坚冰,宜防其渐”。李烈钧也在会上发表演说,鼓吹民气,谓“脱离专制,造成共和,人民程度仍属不齐,若不努力进行,巩固国基,难免仍为奴隶”。

与赣省临时议会偏向支持中央相比,江西公民联合会不仅坚决抵制中央自任命汪瑞闿以来的一系列做法,而且另辟战场,批评袁氏颁布省制及省官制违背《临时约法》,从而把斗争由江西一省引向全国。对此,江西共和党、民主党、统一党、自治研究会、政治研究会通电中央及各省,否认该组织的合法性,称“江西临时议会现尚存在,该公民联合会本非法定机关,偶以一部分少数人之结合,冒名总体,淆乱众听,察其出言武断,用意悖谬,恃有党援为之屏蔽,任情侮法,恣肆横行,殊非地方之褔,心所谓危,不敢不言”。

2月15日,由共和党参议员郭同提议,李国珍等20余名同党议员联署,向参议院弹劾李烈钧有五大罪状:一是“反抗中央之用人”,蔡锐霆、陈廷训等威逼汪瑞闿出境,“明明出于该都督本意”,“该都督实与闻其事”。二是“侵越大总统统帅全国陆海军之权”,在南京留守府撤销后,擅自将原黄兴卫队林虎所部桂军调驻南昌。三是“故违参议院议决案及部令”,擅自添练陆军一团,并违令任命俞应麓为第一师师长、刘世均为第二师师长。四是“以专制破坏约法”,未经参议院议决,以命令代法律,颁行征兵令。五是“欲破坏统一之局”,私购军火,且借口冬防,派兵驻扎湖口等处,藉以抵御中央派兵之来。郭同等声称以上五端皆“大逆不道之罪”,甚至声扬不能任李烈钧“帝制自雄”,要求中央惩究。

同时,赣省绅士梅光远、吴宗慈、陈三立、谢远涵、夏敬观等又与郭同、李国珍等联名通电各省都督、民政长,罗列李烈钧所谓“徇私虐民”、“恃威贼民”、“营私误国”、“谋逆叛国”四大罪状,称李“为二三败类所耸动,乃唆蔡锐霆、陈廷训出头,坐闹民政长行署,限汪二十四小时内出境,直以敌国使臣相遇”。

上述罪名很明显存在不问因果、曲解事实、偏听偏信等问题,然而袁氏并不追求真相,在2月16日答复蔡锷等来电中表示“一息尚存,总以除暴安良为天职”。

可见,矛盾正逐步发展成为国民党与袁氏及支持袁氏的政党、官绅之间的斗争。

此时李烈钧虽然态度比较强硬,但并未失去理智,仍希望通过与中央沟通,解决双方之间的问题。为此,他请贺国昌、彭程万二人为代表,入京会同俞应麓、吴介璋向大总统、国务院等处详细解释民政长事件及购运军火的来龙去脉,并“陈述江西对于中央如何之拥护,如何之服从”。袁氏决定派王芝祥来赣调查。然而,就在王芝祥到来前,赣省议会于2月24日正式成立,国民党因在选举中获胜而在省议会中占据绝对优势。李烈钧在成立会上就中央电催欢迎民政长汪瑞闿一事表示:“今幸省会成立,不日可以移文通告汪为请病假,病愈即可来赣。欢迎恐属多事,鄙人以个人资格尚可欢迎,议会主张则非鄙人所能干预。闻汪确已自请辞退,将来民政长一席,汪即不来,亦当另有其人,究竟简任、民选,此吾赣之权利,即吾赣之义务也。“可知李烈钧除了要省议会解决要不要欢迎汪瑞闿的问题外,又提出一个具有根本性且急需解决的问题,即民政长究竟应该简任还是民选,请省议会研究。这意味着李烈钧原先所持由中央简任民政长的主张业已松动。王芝祥于2月28日到南昌后身段柔和,向记者表示汪瑞闿决不再来,将来民政长由李烈钧兼署还是另外简人,暂时还不能确定。又表示陆军部委托其查看江西枪弹是否足用,足用则归中央,不足则发还江西。对王芝祥,李烈钧则派人远道相迎,极相优待,向王“力辩毫无他意,从前种种,均系小人播弄,以致中央误会,致无由自明心迹,深切惶悚,所有九江扣留军火,现愿交军舰接收,以见其非抗拒政府”。经王芝祥调停,3月11日,袁氏下令,江西枪械窳朽不堪,且不敷一师一旅之用,准将所扣枪械如数发还。同时任命赵从蕃署江西民政长。至此,民政长事件及军火扣留两问题都有望得到解决。

然而,就在袁氏下令当天,赣省议会致电大总统、副总统及国务院,代表全省人民就民政长事件表明态度,从根本上否认袁氏简任民政长的合法性,认为省官制未经参议院议决,袁氏简任民政长的命令没有法律依据,未敢服从,请收回成命,仍责成李烈钧担负军民完全责任,待国会制定并颁布省官制后,再实行分治。3月15日,国务院致电李烈钧转江西省议会,对后者予以痛斥,坚持简任民政长并不违法,认为各省简任民政长创始于山西,继之者为湖北、四川等省,参议院与政府往来公牍对此已经承认,“是民政长一职与各省都督、司长、警察总监等官同一性质,虽无官制可据,而政府简任此项官员,实不能谓其违法。盖改革之初,法制未备,约法固必须遵守,而政务未可停止进行。省官制固须经参议院议决通过,然当未议决通过以前,无论何官,均无根据,则无论简任何官,均可谓为违法,又岂能因此之故,并各省都督、司长、知事、警官一概停止任命,使我国成一无官无法之国耶!况议决官制,约法载明惟参议院有此特权。今参议院对于民政长一职业已承认,而该省议会独倡言否认,蔑视约法,莫此为甚!“3月16日,袁氏向黎元洪转发了上述国务院电,强硬表示:”该省会苟能幡然省误,自可勿庸置议,若仍借端反对,则惟有执法进行,以维大局“。

赣省议会毫不退让,于3月16日致电大总统、国务院,表示民政长“无论改委何人,赣民抵死不能承认”,同时通过江西同乡会转电赵从蕃,拒绝其就任,请其遵守《临时约法》,以顺舆情。3月19日,赣省议会又通电各省议会、都督、各公团、各报馆,强硬反驳中央来电,谓:

民政长为大总统命令官制中之一,吾人民既绝对不承认此代法律之命令,即当然不承认此命令官制中之民政长。本省拒汪一案,业经李督咨由本会议决,根据法律,按诸事实,均无承认之理由,已由本会咨覆李督,并电中央查照。讵中央复简赵从蕃为赣民政长,命令官制必欲实行,专制进步一日千里。删日电复本会,竟以民政长与都督、县知事相提并论。查都督为各省约法所规定,司长、知事等官为临时议会所议决,当然法律,讵能混牵。本会忝为代表,维持约法,保障民权,是其天职...... 总之,命令官制,实无效力之发生; 民选、简任,尚为未决之问题。此次如承认简任之民政长,其事虽小,因承认民政长而遂已承认其命令之官制,其关系实大。本会不敢冒昧服从,躬为祸首,谨就事实,聊布腹心。尚祈主持正论,保障约法。民国幸甚!江西幸甚!

或许出于缓和事态的考虑,或者为了敷衍中央的任命,李烈钧曾对赵从蕃表示欢迎,但省议会的强硬态度使得赣省与中央之间渐无调和余地。李烈钧在省议会支持下态度也越来越强硬。鉴于九江镇守使戈克安听命于中央,水陆兵权极大,为赣军肘腋巨患,李烈钧于3月23日派军兵临九江,命令戈克安将所管炮台交与陈廷训、蔡锐霆收管,将所辖第九团改归第一师欧阳武统辖,双方剑拔弩张,险些酿成战祸。在王芝祥调停下,袁氏于3月26日下令调戈克安回京述职,改由查办使王芝祥暂兼九江镇守使。接着,赣省议会又致电王芝祥请其主动密电中央取消九江镇守使一职,以便李烈钧统一赣省军事。王芝祥旋离赣返京,而赵从蕃则怵于风潮,亦始终未敢就任。赣省在与中央斗争中占得上风。此时,由于宋案和善后大借款先后发生,国民党与袁氏之间的矛盾更加尖锐,李烈钧亦加入抨击,于是由反对李烈钧和国民党的赣籍绅商所捏造的赣省即将宣布独立的流言开始出现,袁氏借机派兵南下,进驻湖北,作进攻赣省准备。6月9日,袁氏下令免除李烈钧赣省都督职务,该令一开始就列举所谓凭证,称“江西都督李烈钧前经临时参议院咨送议员郭同等以专制残毒暨罪恶五端两次质问,又据江西旅京公益会李盛铛送议员郭同等以专制残毒暨罪恶五端两次质问,又据江西旅京公益会李盛铛等、全省商会罗志清等、铁路股东会朱益藩等、旅沪公会陈三立等,以违法殃民、恣睢暴戾条列十四罪,呈请派委镇抚使以拯人民等情”。可见袁氏不问青红皂白,已公然彻底站到了国民党的反对党和赣省守旧绅商一边,李烈钧和赣省国民党反袁已无回路可走,不久赣省即率先竖起“二次革命”大旗。

结语

“二次革命”爆发起因于国民党和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政府关系恶化,这种恶化并不始自宋教仁案和善后大借款,而是始自更早发生的赣省民政长事件。由这一事件可以看到,李烈钧并非如许多论者一直以来所以为的那样,一意反对军民分治,而是随着局势发展经历了从坚决反对到主动呈请实施的转变,对于中央简任汪瑞闿为赣省民政长,也始终没有明确反对。抵制汪瑞闿最初主要是赣省军警界革命党人因不满其人在前清时期曾经镇压革命和为官龌龊而发起的,并非针对军民分治。李烈钧虽然竭力想在维护中央威信和照顾赣省民意之间周旋,但最终还是被卷入其中。先有赣省守旧绅商及共和党人向袁氏告状,将李烈钧牵连进驱汪事件当中,使中央对赣省产生疑虑; 接着有陆、参两部无视购运手续齐全合法,强行扣留赣省军火,并给李烈钧加上“抵抗中央”的罪名,导致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 而袁氏偏听偏信,以京、沪赣绅及参议院共和党人之攻讦警示李烈钧,并以执行“国法”威逼李烈钧迎回汪瑞闿,则进一步损害了李烈钧的声誉,引起李烈钧不满。在此过程中,随着国民党在赣省正式议会选举中获得绝对优势,原本只是抵制中央简任汪瑞闿为赣省民政长的斗争,演变为从根本上否认袁氏简任民政长的合法性,批评袁氏违反《临时约法》、实行专制,从而改变了斗争的方向。李烈钧的态度也越来越强硬,最终以统一赣省军事名义驱逐了听命于袁氏的九江镇守使戈克安。宋教仁案和善后大借款发生后赣省议会和李烈钧激烈反袁,不过是此前反袁斗争的继续。如果说宋教仁案和善后大借款提示 我们“二次革命”是为反对袁氏独裁统治和维护共和而被迫发起的话,赣省民政长事件则提示我们袁氏实行独裁统治的背后有着强大的地方绅商势力和代表他们的共和党等国民党反对党的支持,袁氏其实是他们的总代表。从这个角度看,“二次革命”就不仅仅是反对袁氏独裁、维护共和的革命,也是反抗革命后既得利益受损的地方绅商势力反扑的革命。

[原文出处] 《澳门理工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1期“'二次革命'与民初政局”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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