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余时间写稿是不务正业吗?1978年《人民日报》一个回答一锤定音

文学私秘 2024-05-08 20:33:46

业余时间,写写稿件的人,也许会碰到一个“槛”。

那就是这种行为是否属于“不务正业”?

比如,大家经常提到刘慈欣写科幻作品的时候,就是在单位的业余时间里完成的,甚至有说他是在上班时间借缝插针进行作品的构思、创作。

虽然这种风言风语中没有指责刘慈欣什么,但多么意味着他有着工作不出力、私活卖力干的嫌疑。

我的一个朋友业余时间也喜欢舞文弄墨,他告诉我,他有三个不碰:一是身边的事不碰,二是地方的事不碰,三是单位的事不碰。

其实,我们看看刘慈欣为什么写架空的科幻小说,也是对“三个不碰”的践行,显然是意图在一个虚构的平行世界里,落实他对现实生活的映射与影射。

我问这位爱写作的朋友,为什么写文章采取这种地下状态,他说,单位里不允许员工经商,现在单位里有一个说法,说业余写作也是一种经商,也面临着被禁的可能。

此语确实令人闻之一悚。

写作与经商是不是同一种类型?

最近,在翻阅《人民日报》旧报的时候,很惊讶地发现,早在1978年的《人民日报》上就已经对这一问题作出过明确的回答。

我们可以在1978年度的《人民日报》上看到一个很明显的分水岭,那就是1978年5月12日转载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在这篇文章发表之后,《人民日报》发表的文章更趋务实,实事求是的作风也进一步兑现在字里行间。

我们注意到,在这一段时间里,《人民日报》新设立了“读者来信”专栏,在一些重大的社会问题上,都通过群众来信的方式,作出了明确的回答。

可以说,那一段时期,《人民日报》在“读者来信”专栏刊发的文稿,非常接地气,纳民声,也喻示着国家政策的先声导向。

比如,在“读者来信”的专栏里刊发的商品流通渠道的弊端、产品质量差的顽疾、工厂占据校园、公园的包袱,甚至包括服务质量差、闭架售书的不便、影院内部运营、喇叭声音太响扰民等一些提不上桌面的鸡毛蒜皮小问题,都在这个栏目里,一一得到列示。

可以看出,《人民日报》在刊登这些读者心声的时候,并不是采取随随便便的态度的。

显然,在“读者来信”的专栏里,刊登的都是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体现的并不是单个民众的内心急切,而折射的是整体的社会关切,所以,《人民日报》往往通过一封信,解决了一类问题,一批症结,一众疑惑。

我们注意到,对一个问题作出回复之后,《人民日报》也就在“读者来信”的专栏里再也不会给予更多的置喙,因此,这些“读者来信”的回音,是相当权威的。

即使今天,我们仍然可以在这些回复中,看到其巨大的后延影响。

可以说,《人民日报》上的“读者来信”的专栏的回复,能够达到一锤定音的休止效果,以后再也不会围绕这些疑惑诱发什么争议。

我们看看《人民日报》1978年7月25日“专栏:答读者”上刊登的一封读者来信:

业余时间译稿是“搞自留地”吗?

最近,我在业余时间为一本杂志翻译了一篇科技资料,他们决定发表,并告诉我,一旦文章登出,就寄给稿费。

我们单位有的同志认为,业余时间翻译稿件,是“搞自留地”,是“追名逐利”,是“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是“早已批过的事情”。我想问:

一、利用业余时间译稿,算不算“搞自留地”,是不是“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

二、杂志社若寄来稿费,我应当如何处理?

希望你们帮助解答。

武汉钢铁公司 费广铭

对这个读者来信,当日报纸同时刊出了“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办公室”给予的权威答复:

费广铭同志:

你写给《人民日报》的信,报社转给我们了。我们认为,一个人在积极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利用业余时间翻译科技资料,是自觉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促进科学事业发展多做贡献,应当受到鼓励。把在业余时间翻译稿件看作是“搞自留地”、“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是不对的。译稿发表或出版后,出版部门付给一定的稿费,是党和人民对著译者付出的辛勤劳动的一种鼓励和报酬,作者完全有权自行处理。

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办公室

这封回信不是冰冷的公文,而是一封充满着热情洋溢的暖男式内质的倾情回答。我们可以从短短的回复中看出几点:

一是旗帜鲜明地指出了业余写作的意义,甚至拔高到“是自觉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促进科学事业发展多做贡献”的层级。在这里用的关键词“自觉”,说明业余写作者并没有满足于八小时的工作单位的任务部署,而是自加压力自奋进,“自觉”地承载着更多的使命担当,甚至这种行为被提升到“贡献”的维度,这样对业余写作的认定,可以说是提举到相当的高度了。

二是业余写作者获得收益,体现的是“党和人民对著译者付出的辛勤劳动的一种鼓励和报酬”。由此可以看出,业余作者的辛勤付出而获得的报酬,不是一种经济收益上的嘉奖,而更多蕴含的是“党和人民”的鼓励与肯定在内,这一句话,便堵住了那些将业余写作看成是受制于名和利驱动的指责。

三是业余写作不是逐利的,不应该划入到类似于经商的商业行为范畴。这体现在“把在业余时间翻译稿件看作是‘搞自留地’、‘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是不对的”这句话中。也就是把业余写作与商业作为作了割裂。这一句回复,带有当时的时代特点,因为“自留地”在当时还属于不被认可的范围内。

这也为这个回复带来了一个软肋区。

很快,《人民日报》在接下来的8月24日又刊登了一封群众来信,对这个回复中的这节话,再次提出了异议。全文如下:

可以说,这封后补的来信,把业余写作所有的可能的指责都给彻底地抹干净了。

因此,《人民日报》在1978年发表的这封群众来信答复,可以说一锤定音了对业余写作的态度,至今仍未失其现实的指导意义。

在这封信中,我们看到,充分肯定了业余作者的写作是“辛勤”的,他们是作出“贡献”的,“党和人民”是给予鼓励的。这样的定位,是相当高的。

当我们对照这封《人民日报》的旧文,或许能够有所启发,也有助于我们澄清那些对业余写作加以指责甚至钳制的错误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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