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也是要经过实践才能进步的,很多法律条文都是修修补补,没有不变的东西,好的就用,不好的就弃用,机械性的生搬硬套法律条文判案,看似正确,实则违背了法律的初衷,给社会造成的影响非常坏。
4月5号讯,深圳政法委公布了一则奇葩的遗产纠纷案,刘女士去世后,她的父母竟然起诉了女婿,要求分割女婿父母留给他的房子,法院审判认为,这是合理的,刘女士丈夫可以多分点,刘女士父母也可以分,这和大众的认知相悖,却在法律上有依据,让人听着十分荒唐。
刘女士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中,父母从小就偏爱弟弟,毕业之后,刘女士在深圳打拼,认识了李先生,双方十分合得来,于是恋爱结婚后组建了新家庭,本来十分幸福,没想到一场意外夺去了刘女士的生命。
李先生还处在丧妻之痛中,没想到却收到了岳父母的起诉状,对方要求分割房产,他们认为,女儿和李先生居住的房子,其中女儿有一半产权,所以他们要继承女儿的遗产,因为刘女士生前没有立遗嘱,所以就让她父母钻了这个空子。
刘女士和李先生居住的房子是李先生继承父母的,相当于岳父母继承了自己父母的财产,刘女士父母认为他们有权利继承,属于女儿的遗产要分割,虽然他们对自家女儿并不好,涉及钱财却不含糊。
李先生表示,那套房产是父母留给自己的,不应该作为遗产分割,而且妻子的父母平时很少往来,每次来都是要钱,而且他们也没有在妻子临终前照顾,更没有负责丧葬事宜,而且他和妻子养育了一个孩子还未成年。
法院不会同情谁,按照法律条文办事最拿手,法院认为,刘女士的遗产包含李先生从其父母那里继承取得的房产,房产的一半属于刘女士,应该作为遗产分配,考虑到李先生对妻子尽到了照顾义务,可以多分遗产。
最终法院给出的分配方案是,李先生继承妻子28%的遗产份额,刘女士父母和儿子各继承24%的份额,这里的遗产是刘女士和李先生共同财产的一半,看似合理却让人很无语,毕竟李先生从父母那里继承的房产应该算他的私产,而不是啥共同财产,这下成了岳父母继承父母的遗产,于情于理说不过去。
但是法院判决已是事实,李先生也只能遵守,李先生表示将尽快立遗嘱,将财产指定为孩子的个人财产,否则自己哪条发生了意外,可能还会有人来抢遗产,一对重男轻女,且不关心女儿的人,争抢遗产却如此精明,就不该分给他们一分钱。
这件事也提醒我们,自己的财产某种程度上不一定是自己的,因为法律上,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一旦一方发生意外,直系亲属就有继承遗产的正当性,所以早立遗嘱才是正确的,防止有些人贪得无厌,对于此事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在中国没有啥不可能的,一家人都是行长的都有[点赞]
中国那么大,奇奇怪怪的事情总有你没见识过的。
编的吧,单向继承的不属于共同财产吧!还是说啥时候悄悄的改了。
求这个判决书的出处?
厉害。 第一,配偶双方未全部死亡,共同拥有的财产一般不马上分割。 第二,女的只有一半的资产,按理说,三方分割总和是50%,另外的50%是男子直接拥有
看来法律在今后就是嫁出去的女儿,都可以到女婿家去住分家产了哟,带几个女儿就不用努力了,我都不知道这是什么逻辑。
扶弟魔真可怕,人都死了还要被娘家扒层皮
我没学法律也可以做法官的,判案时拿法律条文出来看看就行[呲牙笑]。
法律应该调整为:父母的遗产在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应视为由其子女继承;若有明确表达给予孩子夫妻双方的,则为孩子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继承自己父母遗产后,将财产赠与对方而共享的,遗产可转为孩子夫妻的共同财产。
这只能说明二点问题:1、法官审判时对相应法律条文理解还存在误区 2、制定的法律条款不严谨
天下最不要脸的岳父母。
这个算有运气了,还有命享28%。那个丈人杀女婿,女儿继承家产,开谅解书的。小说影视都不敢编。
这个文章假的不能再假了,文中提到这么多人,就算没有遗嘱也轮不到她弟弟继承
这是对的,毕竟法律是公序良俗的底线。这男的继承应该是婚后继承的,而且没有指定为继承人私有,那么这么分合理合法。
没有立遗嘱的话,公公婆婆死了后遗产属于夫妻两个一人一半,属于他老婆的那一半在他老婆死了并且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平分,如果只有一个子女,那他老婆的遗产只能是他和他的孩子两个人与他岳父岳母平分,这就是立遗嘱的必要性
什么叫于情于理过不去,他丈母娘只有一个女儿现在女儿死了谁给她们养老,反过来他丈母娘死了,只有一个女儿的话,他儿子就是继承人。不要往坏处想,他丈母娘这点份额拿了根本没用,就是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他要是在娶媳妇,这点份额就是保护外甥的。
搞笑,遗产不是共同财产
假新闻任何一个法官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都不会这样判。
简直胡扯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应该辞退这类法官,
真荒唐,却合法,看来继承法有不合理地方需要修改。
法制社会法律要是这样规定的那就应该严格执行,所以年轻人立遗嘱很多的,年轻人懂法,老一辈大多还是觉得自己的钱都是子女的,其实真不一定子女能继承。
这个……丈夫和子女才是第一继承人吧,再说要分割也只能从妻子的那50%中分割吧,另外50%是属于丈夫的!
第一继承人不是丈夫吗?第二继承人不是儿子吗?第三继承人才是妻子的父母吧?
[笑着哭]这就是博眼球而已,你觉得可能吗?继承父母的那是人家儿子继承,夫妻活一万年房子也是人家儿子的,哪里来的一人一半?房产证没女方名字,怎么分?何况继承父母的,房产名字还是男子父母名字。[笑着哭]
奇葩
真能扯犊子!
这新闻好像在搜狐也看到了。[笑着哭]说不定是真的。
为笑话看就好
奇葩无语
许多女人都想丈夫父母双亡,又希望自己父母长命百岁,既想丈夫努力赚钱英年早逝,又想将娘家照顾得无微不至。
不是说孩子未成年要多分吗
肯定是杜撰!要分割的应该是死者的全部遗产而非仅是房子,房子不能单独作为遗产进行诉讼!
编得太假
查法官资产与收入[得瑟]
编,编,编花篮
没事岳父母死了你也可以打官司⋯
权力的游戏
都是纯编,来写出真实姓名案件!
90岁的老头因为有儿子不能住养老院,但70岁的儿子因为没后代就可以入住,这不扯淡吗
民法典规定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的责任。
既然这样就干掉那些人来解决问题。
法院是在扰乱公序良俗违背认知
这是个理智点的,换个不理智的大伙觉得会有啥情况[哈哈笑]
中国男人太难了!
等岳父母死了也跑去要遗产
法官搞定了
呵呵呵
这家人绝对没有好下场
这个法院判的没道理啊,就是分遗产男的有一半不用分,分也是分女的一半的遗传啊,这个小编不懂法吧
一切没有亮出判决书的一律视作造谣[得瑟]。
伏地魔新型曲线。找个家里有产有年龄大的,嫁老头子直接,嫁老头子儿子间接。再作死自己,娘家不愁?
编的假故事。鉴定完毕!
小伎俩制造混乱收取好处才是贼要的。
这个女方敢打官司说明有人,
婚前应该沒有做个人财产公正吧?
纯属扯淡!
弄笔债务出来一起还[得瑟]
假新闻,别看了
奇葩法官判奇葩案
666 不管真的假的 现在都不敢谈对象 结婚了 不然先被拔一层皮 入坑了 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岳父母可能会继承自己父母的财产,是没毛病。问题是人家子女还未成年,应该要多分啊,凭什么岳父母还能继承这么多
编,自媒体自由度太高了,什么都能瞎扯
假的吧?
有没有法律文件原文??
这个是哪里的法官 牛逼了
重庆忠县绝对是这样的,父母反向继承女儿的房产,给儿子,女儿没死之前,就来占地方了!
首先这个房子是男子,他老婆,他儿子都有份,他老婆的份额里男子和他儿子还应该占大头
违背公序良俗
哈哈,大笑三声。。。。。。
以后这都得公正了
小编 胡说八道!
奇葩[汗]
奇怪的世界!
之前才看到有文章说媳妇没有给公婆尽孝的义务,那儿子继承父母的财产怎么能算夫妻共同财产了,这就有违公平原则了
吓死我了,幸好没有老婆,不然我老头给我的两套房子就得少一套了。以后也不能要,钱花光也差不多死了,问题不大。
还好我爸准备把家里所有财产转到我名下了
所以是瞎掰的
真的太荒唐了!
怎么证明女方有继承到男方父母的遗产?
儿媳妇有继承公婆遗产的权利么
弟弟又不是第一继承人,而且还有儿子在
嘿,娶的时候还得拿彩礼,死了,还得分你家遗产,这时代,是把男的当大冤种啊
糊涂法官太多导致提无理要求的人多,都想试试运气能碰到糊涂法官
吸姐鬼派出了自己父母,请问对方如何应对。
怪不得这么多人排队出国定居
男方的不应该是婚前财产吗?
这操作6了
胡诌八扯,孩子没有分遗产
厉害啊,更加坚定了我不结婚的信念
以后不只是要打彩礼战争,和平后还要防着这一手[笑着哭][笑着哭]不然一不小心老祖宗们和父母打下的基业都得拱手让人
这是在断绝年轻人结婚的欲望,结个婚,自己父母的遗产都要给女方!彩礼,要给,父母遗产要分一份给女方,男方剩下什么,一身就给女方做牛做马吗?
翻了下,法定第一继承人是配偶,其次,政法委不管法院判案,所以一眼造谣🐩
这个标题就是故意瞎搞,男的父母已经死了,男的把父母的财产纳入囊中,在法律上不管来源都是婚后共同财产,除非这份财产有特别文书说明给予个人,婚后共同财产男女各一半,没毛病,女的又死了,女的那一半财产由男的,儿女,父母,四个人瓜分,也没毛病,除非有遗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