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魔奸杀数名女性,孕妇也不放过

字在人心 2024-02-01 15:39:45

在1995年2月21日凌晨,郑州西港加油站附近的公厕外传出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尖叫。消息迅速在附近的居民区传开。吴家,一个普通的家庭,因为女儿一夜未归而陷入恐慌。母亲怀着忐忑的心情,冲向了事发地点。当她跌跌撞撞地挤进人群,眼前的景象几乎令她昏厥。那具尸体,正是她心爱的女儿吴郎。吴郎双手被反绑,裤子被推至膝盖,显然遭受了非人的虐待。

尸检报告显示,吴郎是被勒颈导致的机械性窒息死亡。颈部有明显的条状表皮脱落,乳房和阴部则有抓挠伤痕。据推测,她的死亡时间大约在头天夜里的九点到十一点。警方推测,吴郎的死因可能有两方面:一是情感纠纷导致的报复杀人;二是在路上偶遇变态歹徒遇害。

吴郎的母亲回忆,女儿是在晚上九点半离家,骑自行车去单位上班。出门前并无异常。吴郎的同事兼好友赵兴告诉警方,昨天下午有个电话打到厂里,他告诉对方吴郎没上班,让晚上十点后再打。这引发了警方的关注,他们开始怀疑这个打电话的人。

经过调查,这个电话是前男友陈斌打的。陈斌曾因家庭反对和吴郎分手,并威胁过她。陈斌没有稳定的工作,整天游手好闲。吴郎的父母曾劝女儿和他分手,这让他怀恨在心。因此,陈斌被视为重大嫌疑人。

警方立即前往陈斌的住处,却扑了个空。于是决定暗中埋伏观察。2月25日,陈斌出现在出租屋外,被蹲守的民警当场抓获。面对警方的询问,陈斌坦白了自己对吴郎的感情,但否认杀害了她。他说:“我确实很爱吴狼,但是她家人不同意我也没办法。”虽然他曾想过采取过激的行动,但他强调自己不是傻子,不会真的去杀人。我忍住了冲动,现在也想通了。据春明所说,他和两位同乡在一个家属院偷了一辆白色面包车,然后开到巩义去卖掉,分赃后各自离去。虽然因为盗窃罪被判刑,但这并不足以证明他杀害了乌兰。经过警方的深入排查,没有发现任何可疑人员。我们一度认为乌兰的死因很可能是畸形钻,但走访周边居民后,仍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案件就此陷入僵局。

三年的时间过去了,1998年10月17号傍晚,郑州市蓄水镇严家庄的一个村民在自家麦地旁的水渠边发现了一些散乱的女士衣服。他好奇地走近查看,当他跨过水渠,看到水草丛中有些不对劲时,他立刻意识到情况不妙。当他探头仔细一看,看到了一个毛茸茸的脑袋,这让他吓得魂飞魄散。

十多分钟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他们看到水池中有很多枯草,而在枯草的下面,有一具呈坐姿的女尸。经过当地群众辨认,死者是26岁的董梅,是当地村民,也是镇上一家家具厂的油漆工。她于11月12号下班后骑自行车回家后就失踪了,连自行车也不知去向。

尸检报告显示,死者的面部有青紫色淤血,眼部结膜出血,颈部有表皮脱落,身上有多处被拖拉擦伤的痕迹。她是在被人控制的情况下遭受机械性窒息死亡,死亡时间大约是五天前,与董梅的失踪时间相符。侦破工作迅速展开。

警方很快获得了一条重要线索:虚水镇副庄村的刘大力在发案后突然失踪,去向不明。经过大量调查工作,警方于11月26号在洛阳刘大力的家中将其抓获。然而,尽管刘大力十分可疑,但他并不是凶手。

刘大力承认,在11月11日晚上,他与董梅发生了关系。在案件发生后,他听闻董梅在五天前被人枪杀。他仔细回想,这个时间点与他最后一次与董梅发生关系的时间非常接近,这让他感到心神不宁,担心自己无法摆脱嫌疑。因此,他选择暂时离开以躲避风头。

警方通过血液鉴定,排除了刘大力作案的可能性。考虑到案发地点位于村内,且基本无外来人员进入,专案组推断凶手很可能是本地人。为了找出真凶,警方进行了大规模的排查,特别关注那些有前科的年轻男性。然而,由于当地人口众多,排查工作异常困难,侦查工作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到了1999年2月7日,警方在调查斗搂给释放人员李湾时,得知其妻子声称李湾在外地打工,具体地点不详。警方询问他最后一次回家的时间,得到的回答是几年前。原本侦查员已经基本排除李湾的嫌疑,但在走访李湾的邻居时,邻居表示在1998年11月左右见过他。这就使得李湾的妻子之前的回答显得可疑。李湾身材矮小,当时32岁,这也符合专家对嫌疑人的描述。

专案组决定不放过任何线索。经过大量工作,警方得知李湾现在正在濮阳开出租车。郑常友立刻前往濮阳,打算直接接触李湾。在濮阳寻找李湾需要当地警方的协助。专案组在接手此案时,濮阳警方也大吃一惊,因为这起案件与濮阳一起类似案件非常相似。

1997年6月30日晚,濮阳市女青年张悦在约会归来途中失踪。七天后,她的尸体在救井内被发现。尸检结果显示,张悦也是在被强奸后因机械性窒息死亡。而这起案件尚未解决时,又一起杀人抛尸案发生了。在1997年12月16日上午,濮阳市市政人员在清理一处时发现了一具女尸。死者年龄大约在18岁左右,被强奸后因极度饥饿和窒息而死。经过推断,死亡时间大约在两个月前,但由于一直未能找到尸源,侦破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1998年8月18日,21岁的女青年陈留,在从朋友生日派对回家的路上被歹徒劫持。在被粗暴蹂躏后,她因连续性窒息而死亡,尸体被抛在检察院对面的草丛中。

随后,又发生了另一起女尸案。9月14日,在教警内发现了一具女尸,同样是被强奸后死亡。

10月1日凌晨4点多,濮阳市第一幼儿园的女幼师杨琼离家前往幼儿园,途中神秘失踪。一个月后,11月6日,杨雄的尸体在草丛中被发现,已经高度腐烂。他下身赤裸,躺在冰冷的地上,同样是被强奸后死亡。

这五起离奇的杀人抛尸案给濮阳警方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经过两地警方协商,认为这几起案件的袭击目标、作案手法、抛尸地点等方面极为相似,因此决定并案处理。

在侦查期间,警方调查了许多可疑人员,但最终全部排除了嫌疑。专案组虽然找到了李文安这个嫌疑对象,但由于他居无定所,调查工作进展缓慢,一直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

几个月过去了,李德安仍未被抓获,而同类案件却又再次发生。

1999年7月14日,在清城发生了一起令人发指的案件。一名年轻女子葛方芳,年仅20岁,是当地的村民,被人残忍地强奸后杀害。她的脖子被衣服勒住,全身赤裸,趴伏在地上。经过群众举报和调查,警方确认了死者的身份。

技术人员经过仔细化验,推断出死者在临死前遭受过至少两人的轮奸。在死亡之后,尸体被人从一米以上的高度移动到其他物体上。这些线索都指向了一个系列案件的连环杀手。

由于案发地点在郑州蓄水池附近,专案组分析认为,这个案件可能与附近的楼教有关,并且判断杀手可能还有同伙。警方立即在当地展开了排查,虽然没有找到李德安,但是摸到了一条和他相关的线索。

五月初,当地发生了一起抢劫案。劫匪被目击者唐红发现后,唐红将劫匪控制住并送到了派出所。在派出所里,劫匪表现出非常害怕的样子,不断求饶并表示愿意赔偿损失。唐红等人商量之后决定敲诈劫匪一笔钱,要求他拿出10万元作为赔偿。

经过讨价还价,劫匪的媳妇骑着自行车送来了5万块钱私了此事。唐红等人也就没有报案处理。

这起案件最终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但是也提醒了人们要更加警惕和注意安全。在这个案件中,李文这个劫匪的行为引起了警方的注意。李萌虽然只考虑了桃红价值一千多元的首饰,但却愿意赔偿5万元,这表明他的身上可能犯下了更大的罪行。这一发现增强了警方破案的信心。11月21日,有群众反映,李文安藏匿在三门峡的亲友家中。然而,当警方赶到那里时,他们得知李文安已经前往西安的朋友家。警方立刻跳上前往西安的火车,追捕李文安。

当警方找到李文安的朋友时,他们被告知,几天前李文安曾说要过来玩几枪,然后又突然改变了主意。警方询问他的联系方式,得知是濮阳的电话号码,开头为3930393。专案组立刻将这一情况报告给濮阳警方。经过调查,这个电话号码属于华龙商场的公用电话。考虑到商场内有许多小生意人,警方认为李文安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于是,他们开始对此地进行调查。

果然,有人认出了李文安的照片,并称他为老文。原来,老文曾在这里卖碟票,与一位服务员小肖关系很好。现在小肖生意做大,老文可能去找他了。在焦作警方的协助下,郑少勇迅速找到了九星。

警方找到了老文的朋友,询问他的情况。朋友说老文曾向他求助,称有人敲诈了他5万块钱,他计划报复。朋友还透露,老文因没有武器而感到害怕,于是他借给老文五千块钱购买销器。尽管知道老文的意图,但他不敢不帮忙。最后,警方得知老文在昨天下午离开了,并计划进行报复。

为了防止老文持械报复杀人,警方对他的家进行了大搜查,并实施了24小时监控。同时,警方还对参与敲诈老文的唐红等人进行了暗中保护。警方一直保持警惕,直到将这个危险的劫匪逮捕归案。警方并未因此而放松警惕,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并动员了大量周边村舍干部密切监视李文及其亲属的动向。终于,在12月2日中午,传来了令人振奋的消息:李方在逍遥庙会上现身了。

在12月2号中午,警方获得情报,犯罪嫌疑人李万在邢遥庙会上现身。专案组迅速行动,但由于距离过远,未能及时赶到。于是,当地派出所的警员们担负起了逮捕李万的职责。然而,审讯的过程并不顺利。李万一进入审讯室,就坚决地表示自己没有做过任何事情,也不会透露任何信息。他声称自己曾经被判刑入狱,了解所有的手段,并威胁警方24小时内没有证据就得放他走。

警方对李万的强硬态度并不畏惧,他们提醒李万每个犯罪现场都会留下线索,劝他不要做无谓的抵抗,否则只有死路一条。然而,李万并不相信警方的话,他怀疑警方没有掌握他的罪证。这时,警方突然问起他藏匿枪支的问题,李万愣了一下,但他很快恢复了镇定,并告诉警方枪支在他的连襟儿梁启忠家。

警方迅速赶到梁启忠家,在厕所的棚顶上找到了那把小口径步枪。李万辩解说,他买枪只是为了打猎,并不是为了犯罪。但警方并没有被他的话所蒙蔽,他们提到了李万被敲诈5万块钱的事情,以及他当时所说的“到派出所就没命”的话,还有他打算购买枪支的计划。

面对这些证据,李万的抵抗逐渐消失。经过长时间的沉默,他终于崩溃了,表示需要考虑一下。15个小时后,李万放弃了抵抗,开始坦白自己的罪行。他承认自己从小就养成了好逸恶劳的习惯,退学后整天和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对异性产生了兴趣,受到黄色段子和黄色录像的影响,内心开始躁动不安。在李一十七岁的那年,他终于无法克制自己的冲动,伙同他人轮奸了一名少女。他因此被法院判处九年监禁。然而,由于表现良好,他两次获得了减刑。终于在1992年12月,他重获自由。

出狱后,李一通过介绍认识了他的妻子,他们结了婚,并育有两个孩子。一般来说,有了家庭的人会承担起责任,满足伴侣的需求,不再受性欲的困扰。然而,李一骨子里就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人。他觉得平淡的生活毫无意义,只有追求刺激才能让他感到兴奋。渐渐地,他心中的欲火开始燃烧。

每到夜晚,他就会四处游荡,专门寻找独自一人的妇女下手。有近十名妇女遭到了他的侮辱。然而,由于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受害者在被侵犯后几乎都选择了沉默,没有选择报案。这无意中助长了李一的嚣张气焰。

1995年2月21日晚上,李一驾驶拖拉机拉砖返回途中,在路边加油站附近将女青年乌兰掐晕。当他正要实施强奸时,发现乌兰已经死亡,于是他仓皇逃离了现场。此后,他开始和蒲谣、梁雪中等人一起在濮阳开出租车。

从1997年6月到1998年10月,李一利用开出租车的便利条件,制造了一系列强奸、杀人、抛尸的案件。其中有两起案件是和梁启忠共同作案的。他在酒吧门口接了一个醉酒女孩儿,直接把她拉回自己的仓库,强奸之后直接掐死了对方,然后趁着夜色把尸体扔进了河里。在同一年,他还奸杀了一个十八岁的女孩儿。1998年8月,一个姓赵的孕妇马上要临盆了,请李汪开车把她送到医院。半路上,色欲熏心的李汪不顾赵某的身体状况,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最后导致一尸两命。1998年10月份,一个幼儿园与一名幼儿在一个枯井中被人发现死亡,而这一天正是李文安结婚的大喜日子。这些悲剧都是因为人们坐上了李文的出租车。一具冰冷的尸体,曾经是一个活生生的人,鲜活的生命,如今却变成了毫无生气的物体。这具尸体的皮肤,曾经红润健康,如今却变得苍白瘦弱。1998年11月11日,李湾的表弟孙允超在郑州偷了一辆红色昌河汽车,让李万安帮忙处理。李湾则悄悄潜回郑州,准备将其开到濮阳销赃。然而,第二天晚上,李湾外出寻找猎物,夜班下班的董梅不幸成为他的目标。

1999年7月,李帆跑到梁启忠家里,此时聊启中正在开着拖拉机。7月13号晚上,李湾搭乘凉喜中的拖拉机出去透风。在回家的路上,他发现了葛芳芳,对她实施了轮奸。之后,李湾和梁启忠将受害人掐死,并从行驶的车上把人推了下去。

经过法院审理,李湾、李文、梁启忠等人的罪行被一一揭露。除了在郑州和濮阳的两起案件外,他们还涉嫌其他多起残无人道的抢劫、盗窃、强奸和杀人案件。其中,李文曾承认伙同李汪强奸杀害一名女青年并掩埋的血腥暴行。面对梁启忠的背叛,李湾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如实交代了伙同他人盗窃两辆汽车、一辆拖拉机以及其他两起残无人道的杀人案件。

其中一起案件发生在1996年10月16号晚上,李文安和梁启忠在濮阳市一号路上结识了一个女青年,将其呛晕之后在车中对其实施了强奸。事后担心她记住了车牌,便将其掐死并掩埋在了金尼河旁的麦田中。

另一起案件发生在1997年6月初,一辆出租车在顺行路上搭载了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青年。李文安看到女青年喝醉了酒之后,顿生邪念,趁她不备将她拉回住处强奸并掐死。为了尽快处理事情,李汪将女青年碎尸后装进两个编织袋扔到了河里。

至此,郑州、濮阳两地的特大系列杀人碎尸、抢劫、盗窃案全线告破。法院对李文、李湾、梁启忠等人进行了审理,并根据他们的罪行做出了相应的判决。这些罪犯最终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代价。梁启忠二人因犯下严重的罪行,被依法判处死刑,为他们罪恶的一生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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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在人心

简介:字行千里,万剑归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