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装违反国标,公益诉讼案是堂“服饰安全课”

冯海宁 2024-05-08 18:26:04

连帽衫上的绳带可能给孩子带来致命伤害。北京顺义检察机关从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留意到童装绳带隐患,随即开展排查,两周实地走访,对不合格童装拍照取证,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敦促将不合格服饰进行处置。目前,相关不合格童装已被下架。

据悉,这是北京首例儿童服饰领域违反国家强制标准的公益诉讼案。此举无疑具有示范意义,既能提示相关部门关注儿童服饰安全,也在提示儿童服饰厂家重视产品标准。同时,也给儿童家长们上了一堂“服饰安全课”。不少家长的目光可能被儿童服饰的新颖款式所吸引,忽略了服饰上某些“危险的细节”。

以儿童连帽衫上绳带为例,很多人只看到其美观性,但忽视其安全隐患。正如上述案件承办人检察官助理所言,“帽衫上的绳子一旦被卡住,瞬间受到极大力量的拉扯,就会压迫孩子的颈部血管、呼吸道和神经,最终可能危及孩子的生命。”公开报道显示,已有多名儿童因帽衫的绳子,发生窒息乃至窒息致死。

让人遗憾的是,某些童装的设计者、生产者、销售者,既没有从“帽衫绳子致死”案例汲取教训,也无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2015)中规定的“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部和颈部不应有任何绳带”。这是对未成年人安全极不负责任的体现,违规商家理应受到相关法律的惩罚。

无论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是《产品质量法》,均将安全保障置于重要位置。如《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根据该法律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有相应的处罚细则。

所以,儿童家长要了解法律规定、增强安全意识,一旦发现市场销售有绳带的童装,应该拒绝购买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避免其他孩子受到伤害。而有关部门除了积极受理举报外,还应主动出击对这类“危险童装”进行排查。从办案人员和记者调查看,类似问题童装虽不普遍存在,但在少数服装店确实存在。

同时,各地公检法等办案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或者办理服饰案件时,一旦发现儿童服饰不符合安全标准,对儿童安全构成威胁,即便不在办案主要任务范围内,也要管管“闲事”,因为保护未成年人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分别明确了社会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细节。

上述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留意到童装绳带隐患,随即开展排查、走访、取证,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是忠实履职尽责、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动体现。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安、检察、法院等发现有关单位未尽到未成年人保护职责的,应当向该单位提出建议。

我们要认识到,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有关各方都要有管“闲事”的意识和精神。在上述案例中,检察机关办理的是一起猥亵儿童案,但细心的办案人员发现童装绳带隐患,虽说该隐患与猥亵儿童案无关,但从相关法律要求和检察机关职责来看,顺便办理“童装绳带隐患案”也是职责所在。此尽责之举可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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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宁

简介:为正义“说话”,为公平“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