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第一谏臣”魏征:仅凭一张嘴反驳唐太宗,究竟有何本事?

卡门的事 2024-05-07 15:26:59

文|卡门的提琴

编辑|卡门的提琴

唐朝著名的文臣魏征,又被称为"千古第一谏臣"。

而魏征可不是什么好惹的主,别看他只是个小小的臣子,可他的嘴真不是盖的,不怕得罪皇帝,对于皇帝的错误决策,他从来不留情面,当面就直接说破。

那股子直言不讳的劲儿,连执掌天下的唐太宗李世民都得忍着。

魏征的智慧与正直,帮助打造了唐朝的“贞观之治”盛世,那么,魏征究竟有着怎样的本事,能让李世民如此听他的话?

隋唐动荡造就魏征决心

隋炀帝杨广于其在位的十五年里,倾尽全力摧毁了他父亲建立的强大国家。

柏杨先生称其在夺嫡弑父、“如愿以偿地当了皇帝之后,被压制十四年之久的兽性,像火山一样,以雷霆万钧之力向外爆发,最后除了一根绞绳外,任何东西都阻挡不住。”

杨广终于为他的极端自私付出了最沉重的代价,江都之变死于他的亲信宇文化及之手,最终葬身雷塘。

这接连的变故对于身死国破的杨广已无任何意义,但对天下百姓而言,却意味着新一轮的离乱又将上演。

据统计,在持续了十八年的隋末农民大起义混战中,全国人口由4600万锐减至1600万,整个国家近三分之二的人死于非命。

面对满目疮痍的国家,自幼“好读书,多所通涉”的魏征,“见天下渐乱,尤属意纵横之说”,他也跟其他有志之士一样,投入到战争的洪流之中,曾先后在李密的瓦岗军和窦建德的大夏政权之间颠沛。

在战火中辗转的魏征,目睹群雄并起、人不堪命的社会局势,对时局进行了深入分析,得出结论:一切混乱都是源于隋炀帝“行桀虐,以就灭亡”。

他进而对隋炀帝的暴政进行深刻反思,魏征曾对皇帝讲述了一个隋炀帝滥刑的案例:

在一件盗案中,但凡有一点嫌疑的人都被施以酷刑,受刑之人苦撑不住,只能屈打成招,认罪了事,更恐怖的是,隋炀帝竟然不分皂白下令将两千多人同日斩首。

大理丞张元济在详细审查此案之后,发现仅有四人确实不能排除嫌疑, 然而作为国家政府中最高司法机关的副长官,他竟不敢向隋炀帝报告这个结果,只能看着成百上千的人无辜枉死。

唐太宗听罢深有感慨,决心着力贯彻魏征所提倡的恤刑观念。

由此可见,魏征以人为本的法哲学思想,在现实层面直接源于对社会实际状况的观察和思考。

隋唐之际,社会动荡,战乱频仍,由此造成的人口下降、生产停顿、经济衰退,使得初唐统治阶层的决策面临严峻的考验。

艰苦出身造就崇高性格

魏征本人出身于底层官吏家庭,少年丧父、青年时期家道衰败,他的成长环境贴近社会;且在隋末战乱中,魏征饱经颠沛流离,仕途也相对坎坷。

正是这两个原因使得魏征在观察和思考的时候,能够区别于出身世家大族的大臣,更多地着眼于底层社会大众的困境与需求,从而逐渐在其思想中注入了一种人文关怀。

君臣共同望治的决心

在战乱之中,与魏征思考着相同问题的是隋朝的太原留守、唐国公李渊的次子,后来的唐太宗皇帝李世民。

在与其父一道组织反隋起义并最终取胜的过程中,李世民以一种与魏征截然不同的姿态观察残破的山河,胸怀大志而且不甘寂寞。

他的野心并非路人皆知,却也并不难想见。

吕思勉先生用不到四十个字交待了故事的前因后果,不可谓不精彩。他说:“唐高祖的得天下,大半由于秦王世民之力,而即位之后,却立建成做太子;于是有‘玄武门之变’。”

夺取了皇权的李世民任人以能,起用大批官吏,其中包括擢自敌营的魏征。对魏征而言这无疑是一次机遇。

《旧唐书·魏征传》载:太宗新即位,励精政道,数引征于卧内,访以得失。征雅有经国之才,性又抗直,无所曲挠,太宗与之言,未尝不欣然纳受。征亦喜逢知己之主,思竭其用,知无不言。太宗尝劳之曰:“卿所陈谏,前后二百余事,非卿至诚奉国,何能若是?”

李世民与魏征这一对君臣的惺惺相惜,源自二人所处的相同的时代大背景,也由于二人共同为治的决心与态度。

在他们的对话中,最常见的题目就是总结杨隋政权覆灭的经验教训,并提出避免重蹈覆辙的解决方案。

例如贞观二年(628)二月的一次君臣对论,被司马光选录在《资治通鉴》中:戊子,上谓侍臣曰:“朕观隋炀帝集,文辞奥博,亦知是尧、舜而非桀、纣,然行事何其反也!”魏征对曰:“人君虽圣哲,尤当虚己以受人,故智者嫌其谋,勇者竭其力。炀帝恃其俊才,骄矜自用,故口颂尧、舜之言而身为桀、纣之行, 曾不自知以致覆亡也。”上曰:“前事不远,吾属之师也。”

此类君臣应对,于史书中比比皆是,这里取其一则,仅为管中窥豹,其君臣一心共同望治的决心亦可略见一斑。

对于这种决心,王仲荦先生有很中肯的评价。

他在《隋唐五代史》这部著作中的序言中将唐初与汉初相对比,指出此两段历史时期具有某种程度上的相似性。

二者均继二世而亡的朝代之后,痛定思痛,休养生息,显示出历史的某种规律性:与汉初统治者的以秦为鉴如出一辙,唐初统治者也因为对隋朝覆灭教训的警戒, 制定了安国宁民的政治方针。

这种方针当中自然融入了魏征以人为本的法哲学思想。

以人为本的治国思想

魏征的法哲学思想内涵大体上包括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法律本体论,这一部分主要涉及魏征在法律的一些基本问题上的基本观点,他在给皇帝的奏疏中详细分析了法律是什么、为什么等问题,延续德主刑辅的儒家法律传统,将法律视为治国为政的辅助手段。

第二部分是法律价值论,魏征集中论述了法律的公平价值,认为公平是法的最高价值。

第三部分是法律运行论,魏征非常重视法的运行,对法律运行的各个环节都有所思考:

在立法方面,强调“因时设教”,针对隋亡的教训提出“静以安人”的经济立法主张和“慎刑卹典”的刑事立法主张;

在司法方面,从法律的公平价值出发,提出“疑则从轻者”和“不严讯,不旁求”的刑事司法主张,提醒皇帝和司法官吏在司法活动中贯彻和维护“慎刑卹典”的立法精神;

在法律的施行方面,他强调“信”,认为法律应当是稳定的,才能保障其权威性,从而取得良好的运行效果,而在这个过程中最关键的环节是皇帝的诚信守法,对于皇帝不能依法处断的案件,魏征都会在旁劝谏,引导皇帝依法执政、严格守法。

魏征将治理国家的过程比作驾车行驶,仁义道德就像跑马飞奔的四蹄,而刑罚手段好比御者手持的鞭策,一旦马尽力奔跑,则御者再无需挥鞭,车驾自可运转自如;

而只有当马匹出现问题不再奔跑,才应当挥鞭催促,使其恢复运转。

他肯定法律的重要性,但指出不可滥用法律,如果皇帝夸大法律的作用而不注重道德建设,就会造成“小人道长, 君子道消”的局面,而“小人之恶不惩,君子之善不劝,而忘治安刑措,非所闻也。”

设法与天下与共

对于法的运行,魏征并未专门著文加以系统论述,但是这并不能说明他不重视法律的运行对治国的重要作用,相反,在魏征的奏疏和平日对皇帝的谏言中,阐述法律的运行这一命题的言论比比皆是,只是比较分散。

总体来看,魏征重视立法,认为皇帝“设法,与天下共之”,又说“若国家纲纪替坏,臣所不知”强调国家应当谨慎立法,以保障官吏与百姓有法可依;

在法律实施的过程中,应当维持法律的稳定性,指出若国家“宪章不一”,则是“稽之王度,实亏君道”;

在司法领域,魏征以法律的公平价值为理论指导,阐述了“疑则从轻者”和“不严讯,不旁求”的刑事司法主张;

在法律运行的整个过程中,魏征最为重视的就是守法这一个环节,而又特别强调皇帝应当以守法为先, 不可因私废法。

贞观君臣起于乱世,对前朝的暴政和战争的残酷都深有体会,如今要转变身份治国理政,自然首先想到引隋亡之故事为覆车之鉴,从中汲取经验教训,以便制定有效的方针政策。

魏征尤其如此,他在一份奏折中总结了隋亡的原因,文中指出,为国者皆欲国祚绵长、子孙万代,隋炀帝也不例外,但是他却败坏了国家,导致可悲的结局,原因在于“所以求之失其道也”。于是他在总结隋亡教训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立法主张。

总结

魏征并非法官,亦未曾参与制定《贞观律》,但是在辅佐皇帝的过程中,他却无时无刻不在督促皇帝规范其自身的言行;

在死刑复奏走向制度化的这三年以及后来的政治生涯中,魏征也不遗余力地向皇帝灌输善始克终的守法思想。

可见,在推动具体的制度建设方面,魏征也通过对皇帝的潜移默化而有所建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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