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商务座水果高价引争议,乘务员诱导消费有违公平原则!

神州亿哥 2023-10-23 14:09:49

四川,成都。赵女士在乘坐一列高铁时,享受了一段特殊的待遇。赵女士购买了一张价值1900元的商务座票,据该票提供的信息,座位上包含了一份免费的餐食和饮料。

然而,当赵女士享用完餐食后,一位乘务员问她是否需要一些水果。赵女士心想,服务如此周到,便欣然接受。

可当乘务员递给她一盒葡萄时,赵女士却突然发现这并非一项免费服务。

“需要点水果吗?”那位乘务员小姐姐的询问还在赵女士耳边回荡,“60元,扫码支付就可以了,谢谢。”

这些话语如同一颗石子投进了平静的湖水,打破了赵女士心中的平静。

赵女士再次望向那位逐渐走远的乘务员小姐姐,她的瞳孔和嘴巴同时放大,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

她再次审视着眼前的葡萄,估计数量不过十几颗二十颗,然而价格却高达60元。这个价格让她感到震惊,她开始疑惑这一切是否合法。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我们应该如何评价这件事呢?

首先,我们需要考虑的是乘务员的行为是否合法。

在这次事件中,乘务员在未告知赵女士水果需要收费的情况下提供了葡萄,并在赵女士接受后才告知需要支付60元。

这种行为显然违反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如果乘务员事先告知了赵女士葡萄的价格,那么赵女士就有权决定是否接受这份额外的服务。

然而,乘务员的行为显然剥夺了赵女士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乘务员的行为可能被视为诱导消费。诱导消费是指商家通过各种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或使用某种商品或服务。

在这个案例中,乘务员在提供葡萄之前并没有告知赵娜女士其价格,这使得赵娜女士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葡萄。

因此,乘务员的行为可以被视为一种诱导消费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商家的行为构成欺诈,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

在这个案例中,如果乘务员的行为被认定为欺诈行为,赵娜女士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乘务员的行为是否存在诱导消费的问题呢?

在这次事件中,乘务员先提供了服务,然后才告知需要支付费用,这种行为有诱导消费的嫌疑。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获知所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全部信息。

如果乘务员先告知了赵女士葡萄的价格,那么这次诱导消费的行为便不能成立。

但是,在这个事件中,乘务员并未事先告知价格,因此诱导消费的行为便不能得到否认。

对于赵女士来说,她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出投诉。

根据该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的公平交易条件。

赵女士可以主张自己被诱导消费,且认为葡萄的价格并不合理。

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规定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措施,包括投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

赵女士可以依据这一规定寻求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高铁公司来说,他们也有责任审查并规范员工的行为。

虽然高铁公司并未直接参与这次事件,但员工的违规行为也会对公司的形象和信誉造成影响。

因此,高铁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确保他们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最后,对于网友们来说,他们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有些网友认为赵女士过于敏感了,认为60元的价格并不算高。

有些网友则认为乘务员的行为确实存在问题;还有些网友则表示这件事引起了他们对高铁服务质量的担忧。

这起事件也引发了人们对高铁服务收费问题的关注和讨论。希望能够认真对待这些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

总之,从法律角度来看,乘务员的行为存在不当之处。他们未事先告知赵女士葡萄的价格,剥夺了赵女士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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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3-10-23 17:36

    就是诈骗,因为用了流行的诈骗手段

  • 2023-10-23 16:50

    确实诱导消费,我第一次坐高铁乘务员就问我要咖啡吗,我以为和飞机一样免费,结果倒好了才给我说20块,雀巢速溶卖我20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