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扶贫办参公且职务有提升可以选择去,否则,很明显的选择,拒绝不去。
一、工作平台差距太大
抛开编制属性、人员身份不谈,两个工作平台的差异太大。
二、综合性和专业性对比。
县政府办作为两办之一,综合性比较大,虽然各岗位之间界限分明、职责清晰,但耳濡目染,时间越长,综合办公能力提升越快。相反,市扶贫办经改革后由市农委挂牌,相当于承担之前农委工作的一部分内容,专业性较强。
三、前瞻性与统筹性对比。
县政府办作为主要的领导机构之一,对所属职能部门承担监督、指导、决策、督导等职责,工作的前瞻性和统筹性远高于市扶贫办;而市扶贫办作为被管辖的职能部门,接受两办的监督指导。
四、工作标准略有差异。
当然并不是说扶贫办的工作标准就一定会比两办低,但细思可知,两办作为重要的领导机构,由于所处地位、接触到的领导同事、工作程序及环境等差异,两办无疑更为严谨、有序,标准更高。
五、个人身份丢失不划算
且不说市扶贫办的事业编是不是参公。
如果参公,个人的公务员身份不算丢失,仅是编制属性发生改变;
但如果非参公,意味着个人的编制属性及身份属性都要发生改变,个人脱离公务员队伍,失去公务员身份,未来即使能够重新回到公务员队伍任职,也要按照《公务员登记办法》重新进行调任登记,但不可控的因素太多,如果年龄、职务等不符合登记要求,依然不能进行登记。
因此,除非职务等次发生提高,否则非常不建议发生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