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岸华颜美医疗美容医院擅自改变建筑外观被罚

胶澳事儿 2024-04-03 14:34:21

据青黄综法罚字[2023]第202305286号了解:青岛西岸华颜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于2023年08月21日,在五台山路1691号经营,对建筑装饰、装修改变建筑外立面造型、材料、色彩,影响建筑整体外观。执法人员制作《现场勘验(检查)笔录》1份,当事人签字确认,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青黄综合执法责改字[2023]第0005200号),责令自行改正恢复。上述行为当事人未提供相关审批手续。

依据《青岛市建筑外立面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青岛市建筑外立面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擅自改变建筑外立面造型、材料、色彩,影响建筑整体功能或者整体外观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青岛西岸华颜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90000.00元。

青岛西岸华颜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03月03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原开发区五台山路1691号商业全幢),法定代表人为隋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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