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无理由退货:上海这一案例,对买卖双方是否都有警示作用?

青锋看天下 2024-05-05 18:18:09

青锋

上海男子沈某以“七天无理由退货”遭遇商家以“质检未完成”,称沈某寄出的商品经验货非其店铺商品,请求平台客服关闭买家退款申请等拒绝退款,历时四个月后,经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理并以“举证责任应在卖方。而卖家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其主张的所收到货物与其发出货物不是同一件商品,故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释法说理,使得卖家自愿退还了沈某的2998元购物款。

尽管这一纠纷是法院通过双方和解得以解决,但青锋认为,这一案例应该成为“七天无理由退货”的一个样本,并加以大力宣扬,对买卖双方都有相当的警示作用。

上海男子沈某之所以遭遇这一“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纠纷,在于其先在某购物APP浏览时,看中某旗舰店的一款“潮牌情侣款经典鹅绒”羽绒服,并同时下了两单,给自己和朋友各买了一件。但收到商家寄来的羽绒服后,恰巧“双十一”电商促销,发现自己买的那两件衣服也在打折范围内,活动力度大,可以少花不少钱。便根据“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约定,在线申请退货退款。

如果单从沈某以“七天无理由退货”申请退货退款看,买卖双方都遵从了平台的相关规定,双方都没有什么可纠葛的。但问题出在沈某看到卖家签收货物后,重新下单购买了两件享受折扣的同款羽绒服。

退掉先前购买的优惠少的,再购买同款优惠大的东西,按理也在游戏规则之中,也没有什么可挑剔,或者可指责的。但让沈某想不到的是,卖家对两件羽绒服中的L码以“质检未完成”为由拒绝退款。按照平台规则,沈某申请了平台客服介入。但卖家向平台表示沈某寄出的商品经验货非其店铺商品,并要平台客服关闭买家退款申请。

商家拒绝退款,并向沈某发送退货视频,表明他们收到的货物确非其库存正品的同时,将L码羽绒服寄回给沈某,沈某拒收后,快件被作废。

面对如此僵局,沈某不得不依靠法律解决问题,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针对卖家所说的退回的羽绒服非正品,沈某认为,商品吊牌等保存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且在七天无理由退货期间,即便商家说“退回的商品不是正品,但也不能证明其发出的就是正品”。

针对沈某的诉讼,尽管商家“当庭提交了案涉羽绒服实物和库存样品以及仓库的退货视频,称视频显示卖家收到的退货商品和其售卖的商品有明显区别”,但“由于商品滞留在快递站数月吊牌遗失,已无法通过吊牌判断这件羽绒服是否是沈某退货的那件”。

这起案件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得以和解,实际上则是因“卖家在发现退货商品与其出售商品不一致,退还给沈某遭拒时未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导致羽绒服因在快递点滞留4个月吊牌遗失,更无法确认该商品一致性”,且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一方是专业出售服装的机构,一方是普通消费者,在退货后无法说明买家所退货物与卖家所发货物是否具有同一性时,举证责任应在卖方。而卖家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其主张的所收到货物与其发出货物不是同一件商品,故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这或许应该是商家吸取的最大的教训。

而作为消费者,也即买方的沈某,尽管通过法律诉讼争取到了自己的权益,让商家退回了2998元的购物款,但其得到的警示,也是消费者一样要汲取的就是,“在网购的时候,消费者应在收货时仔细检查商品真伪及质量,存在问题的应及时拒收,对于较为贵重的商品,建议录制开箱视频,以避免纠纷发生时,无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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