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车祸骨折,司机只想承担75%责任,只因老人患有骨质疏松症

固律无忧 2024-03-25 15:15:42

你想过么?在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因受害人体质较弱,而导致伤害加重,司机是否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比方说,被撞行人如果是个正值壮年你的小伙子,可能最多软组织挫伤,修养几天就好。但如果被撞行人是一个老人,又有骨质疏松症,伤害可能达到骨折的程度,这种情况下,司机能不能因此而免去一部分责任呢?

今天我们通过一个真实案例,来分析这种情况下,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是如何划分的。家中有老人的,一定收藏、转发。

【案例】

甲驾驶轿车在人行横道线碰擦行人乙,致乙受伤骨折。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甲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乙无责。伤情稳定后,乙申请伤残鉴定,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结论载明,损伤参与度评定为75%,其个人体质的因素占25%(骨质疏松)。后就赔偿事宜乙提起诉讼,甲与其保险公司主张依据鉴定结论仅承担75%的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从交通事故受害人发生损伤及造成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看,本起交通事故的引发系甲驾驶机动车穿越人行横道线时,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碰擦行人乙所致。乙对本起事故不负责任,其对事故的发生及损害后果的造成均无过错。虽然乙年事已高,但其年老骨质疏松仅是事故造成后果的客观因素,并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没有过错,不存在减轻或者免除加害人赔偿责任的法定情形。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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