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捅身亡后续:通报发布,捅人原因曝光,宝鸡警方评论区沦陷

鲜趣阁 2024-05-09 13:19:57

这种事情总是让人伤感,也让人为之感到惋惜,虽然我们为逝者感到不幸,为凶手感到愤怒。可是等凶手情绪平复之后,我相信他也会为自己的不冷静感到懊悔,然而不管怎样的后悔却已经晚了。

这种行为无疑是害人伤己,令人唏嘘感叹。此事发生的地点和经过很多朋友大概都清楚,2024年5月7日晚上11点半左右,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的某个饭店门口。从画面中我们只看到四个人围着一张桌在吃串串香。

而此时一个白衣男子出现在画面中,但是我们并不清楚白衣男子和吃饭的四个人是不是一起的。只见白衣男子看到路边走过来几个人,刚开始他们只是在一起聊天说话,看起来白衣男子一定是和他们相识。

可是不一会儿情况就发生了变化,因为几个人的表情和动作看起来似乎是要发生冲突。其中一个黑衣男子不知道手里拿着什么东西,朝白衣男子的腿上捅了一下,白衣男子大概怎么都想不到对方会伤害自己,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伤势,没一会儿就倒在了地上。

这突发的情况,谁都没有意料到,饭店老板也观察到了外面的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就报了警。尽管白衣男子也在第一时间得到了救治,可是对方正好捅到了他的大腿动脉,因为失血过多而不幸身亡。

事情发生后,很多人都表示极其的不理解,白衣男子和对面的几个人是认识的,就算双方拌了几句嘴也不至于动手,更不至于去伤害对方。再说现如今人们都懂法,难道那位黑衣男子不知道这种行为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吗?

说到底还是不理智造成,所以在这里我还是想多提醒一句,我们在与人交涉的时候,能忍让则忍让,这不仅仅是出于礼貌,更多是尽量不要产生矛盾。再者,即便是出现矛盾化解不了,我们也应当找到相关部门来处理,而不是随性而为。

2024年5月8日,当日警方针对此事发出了通报,白衣男子姓李,黑衣男子则姓马。两人本就是熟人,可能之前就有一些嫌隙,当天两人刚好遇见就因为琐事发生了口角,马某因为一时冲动便捅了李某。

与此同时,很多网友来到宝鸡警方的账号评论区发表看法,因为评论太多,出现沦陷的情况。比如一些网友就表示,一定要严办凶手,这样的行为不但恶劣,而且还严重的影响了治安;另有也表示当地警方要努力了,绝不能再出现此类的事件。

还有更多的人认为,凶手过于凶残,因为几句话就去捅人,没道理不对其严厉惩罚。其实网友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我们也要明白,凶手毕竟是违了法,不用我们多说,他也会受到应有的处罚。

另外,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我们出门在外首先要做的就是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这永远是要放在第一位。第二就是前面提到过的,一定要与人为善,切记不要因为情绪的问题而发生争执,要懂得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的道理。对此,你们怎么看呢?

6 阅读:9694
评论列表
  • 2024-05-10 03:50

    正常人都知道大腿是大动脉,能一刀毙命的位置,这不是故意伤害,就是故意杀人了,必须枪决

    呵呵 回复:
    是不是故意这会已经没有意义了,人死了,除非他有精神病,否则必死
  • 2024-05-10 00:42

    职业杀手!必须死刑

  • 2024-05-10 07:34

    随身带刀非善类。

  • 晨曦 12
    2024-05-10 08:48

    放了半天屁等于没说

  • 2024-05-10 08:37

    看来判不死

    用户77xxx42 回复:
    证据?
    本人王茂生 回复: 用户77xxx42
    主管上没想杀死他,这就是跟“故意杀人”不同性质了,,定性成故意杀人才可能判死,,故意伤害失手致死判不了死刑的
  • 2024-05-10 09:09

    看一个地适不适合投资居住就业,就看看这个地方大街的夜市就行了

  • 2024-05-10 07:36

    现在的人都怎么了,这么凶。随随便便就捅死人。

  • 2024-05-10 09:32

    赶紧判死刑吧,这种人渣留在社会上就是一颗定时炸弹

  • 2024-05-10 09:25

    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 2024-05-10 08:15

    枪毙吧

  • 2024-05-10 08:53

    动作快速 ,手法娴熟不拖泥带水,一看就知道长干这事

  • 2024-05-10 08:18

    年纪轻轻这辈子算完了

  • 2024-05-10 07:52

    故意杀人。随身携带道具本身就违法了。

  • 2024-05-10 07:42

    故意杀人,必须尝命,不得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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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品读有趣的事情,品味不平凡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