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检察:预防校园欺凌检察官“再”行动

河南法制报 2024-03-28 02:40:58

河南法制报记者 程玉成 通讯员 袁卫云

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牵动着全社会每一个人的心。如何预防“校园欺凌”现象发生?我们的工作还有哪些地方没有做到位?我们的工作力度哪些方面需要加强?”

近日,太康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带着这些问题、思考、目标再次走进校园、走进师生中间,开展“抵制校园欺凌、构建和谐校园”法治宣讲教育活动,驰而不息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检视法治宣传工作细节,巩固法治宣传工作成果。

在太康县第一高级中学、第二高级中学、第三高级中学、第一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华夏中学,第一检察部的检察官们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结合正在办理的三起校园欺凌案件,深入浅出的释法说理,向师生们详细讲解“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校园欺凌的危害”“实施校园欺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何预防抵制校园欺凌”等问题,向他们明确“每一位少年儿童都是祖国的花朵,爱自己、爱别人才能快乐学习、健康成长”等思想观念。

在宣讲中,检察官们特别提到,随着国家刑事政策的完善,年满十二周岁的青少年学生如果触犯刑律,罪行严重,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接受法律的惩处。那样的话,人的一生将被改写。检察官们还从心理学的角度,通过游戏互动的方式,舒缓同学们的情绪,引导他们正确释放情绪,积极阳光地面对生活,鼓励他们学会自我调节,保持良好心态,坚强地迎接学习生活中的挑战和困难。

宣讲活动现场,师生们认真听讲,踊跃发言,积极参与互动,气氛热烈。在发放《预防校园霸凌宣传手册》环节,很多学生表示,要认真阅读学习,把它当作一门课程对待。

在各个学校,检察官们还分别与教师、学生举行多场座谈会,倾听心声、征求意见、解决问题,共同商讨预防校园欺凌的措施和对策,为落实落细“一号检察建议”,开展“精准预防”奠定基础。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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