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没人能将人埋进土里,除了人自己

泡澡的鱼 2023-04-06 10:40:44

这本书最初读了一半,读到富贵被拉去当壮丁的部分之后,出去培训了一阵子,回家时是晚上快十点,收拾完东西之后,熬夜看完了。

富贵是个嗜赌如命的阔少,败光了家财,气死了老父亲,媳妇儿家珍被强行带回家,可怜的凤霞没了妈,再后来一家人团聚,富贵又被拉去充军了,回来时母亲也死了。

当时心里感觉:这日子真惨呐,不过……“够惨”就能成为经典吗?

好吧,继续读。

再后来,儿子有庆为了县长的夫人被抽血,把一个孩子活活给抽死了,家珍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

凤霞有幸遇上了二喜,二喜是个好人,可是凤霞难产,把苦根儿扔给二喜之后就撒手人寰了。

后来,家珍也死了。

二喜在工地干活儿,被两块水泥板夹死了,死的时候,除了一个脑袋两只脚,身上一块完整的骨头也没剩。

小苦根儿被姥爷带回乡下,因为家里穷,吃豆子活活给撑死了。

这是第一本让我因为主要人物频繁“死亡”而感到麻木的小说。

余华的早期作品明显带有先锋文学的色彩,自我意识相当强烈,但《活着》已经能够显示出他成熟的创作风格和化繁为简、返璞归真的创作意识。

美国华盛顿邮报评论:“《活着》是不失朴素粗粝的史诗,斗争和生存的故事,给人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残忍与善良的形象。”

说到余华的《活着》,大多数人联想到的可能是“苦难”、“悲惨”、“坚强”之类的词汇。

如果要这样理解这本书,那么不少人对它的批判也就显得“有情可原”,即一次人生悲剧的大量堆砌,一本悲惨人生的流水账。

但是小说这种文学体裁最独特的地方在于一点:含蓄。所以还是得往深处去看这本书。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这是富贵在本书结尾处唱的歌,刚好是他人生的三个阶段。

“少年去游荡”中的“游荡”并非是居无定所,而是漫无目的。

少年不知愁滋味,年轻的富贵嗜赌成性,挥霍家财,游戏人生。

这就是他的“游荡生活”,因为他没有担当。

后来,他迎来人生的第一个代价惨重的转折:家财散尽,老父气绝。

这之后他开始了自己“笨鸟多飞”的人生,开始弥补错误,耕田种地,养家糊口,善待家人。

富贵有了责任感,他逐渐意识到“活着”的意义:守护亲人。

这奠定了富贵一生的基调:好好活着。

“中年想掘藏”中的“掘藏”与无主之财无关,说的是“积累”。

日子虽然贫苦,但是富贵慢慢将老娘、媳妇、闺女都安顿下来了。

后来,他经历了战争,意识到家人对于自己的重要意义,“我太想家了,一想到今生今世还能和我娘和家珍和我一双儿女团聚,我又是哭又是笑,疯疯癫癫地往南跑。”这种近乎疯狂的狂喜是劫后余生的特有表现,福贵给自己挖到的第一笔宝藏便是“在战火中幸存下来”。

刚刚从时代的“劫持”中逃出来,又被和国家的命运捆绑在一起,土地改革、人民公社运动、文化大革命,龙二、春生、队长,一个接一个被“行刑”,福贵却独善其身,虽然怂了点、没骨气了点、窝囊了点,但是他有个念想:要和家人待在一起啊。

结果家里人一个又一个离去,自己有了一个始终不变的身份——送葬人,从黑发人送白发人,到后来变成白发人送黑发人。

“老年做和尚”中的“和尚”并非不知肉味,而是无欲无求。

福贵买了一只老牛,给它取名为“福贵”。

福贵看着老牛,其实就像在看着自己:垂垂老矣,却不放弃生的希望,负重前行,却从没停下往前走的脚步,看似老弱无力,其实内心饱含着最为强大的生命力。

余华曾说,《活着》的创作灵感来源于一首名叫《老黑奴》的美国民歌,书中的主人公一生历尽苦难,最后依然选择用友好和善良看待世界,余华说:“这首歌深深地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因“苦难”出名,但主题却远高于“苦难”。主人公富贵这一辈子活的不是一个“苦”字,而是一个“念想”。我们总想着为“活着”找一个冠冕堂皇的意义,其实“活着”就是“活着”最大的意义,因为这关乎一个人的意志和生命力,关于一个人何以为人。

回顾福贵的一生,经历“赌劫”后,富贵为了还清赌债和维持家用活着;

充军之后他为了回家活着;

回到家,娘没了,他为了媳妇儿和子女活着;

儿子有庆死了,他为了家珍和凤霞活着;

家珍和凤霞死了,他为了二喜和苦根儿活着;

后来二喜和苦根儿也死了,富贵好像没有念想了,他成了完全有资格“绝望”的人,就算立马归西,世上也没人让他牵肠挂肚了,可他又傻乎乎地给自己找了一个“新念想”——老牛富贵。

这人呐,就像田野里的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富贵追着一颗有一颗将熄不熄的小火星跑了一辈子,这颗小火星灭了,他就追着另一颗小火星继续跑,跑着跑着成为了走得最远的那个人。

即使生活用生离死别抽走了一个人的所有养分,将一个大活人变成一根枯草,人也不该自己放弃自己,也应该守着属于自己的那个小火星子,等着将自己点燃的那一天。

富贵用苦难的一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没人能将自己埋进土里,除了人自己。

当苦根儿吃豆子把自己撑死的时候,我产生了极强的共情感,心想:我要是富贵,我就跟着苦根儿一块去了。但是富贵却继续好好地活着。

苦难可以将人打到,却拦不住人自己站起来,富贵是个普通人,却是个平凡的英雄。

命是一杆枪,而念想是弹药,老天爷握着无数支枪,我们左右不了老天爷,能做的只是不停地给这把枪填充弹药,让它在危险时刻还能保有“向一切悲惨开枪”的能力。

《活着》是一部在很大程度上脱离了意识形态色彩和历史时代印记的作品,它讲述的只是一个简单的个体挣扎生存的故事。

我们可以从哲学的角度来理解它,因为它向我们讲述了一个道理:人生就是“得到”和“失去”交替出现,但最后必将全部“失去”的过程,个人认为,余华从先锋文学转向民间立场之后,其作品中的深刻性和个人色彩并未削弱,哲学性是余华在作品创作风格发生转变后保持自我的一个重要标志。

我们可以从历史的角度来理解它,因为它确实呈现出了上个世纪中国的真实面貌。

我们也可以从文学的角度来理解它,因为它是生命的史诗、苦难的画卷和人性的礼赞.

纵观中国现代文坛,莫言和余华堪称“代表”,但是相比莫言的作品,我更喜欢余华,因为余华的作品“简单”。

一方面简化在故事的搭建上。

没有东野圭吾作品的峰回路转,也弱化了鲁迅作品的“时代决定命运”的无力感,读余华的小说,会感到故事有一种“诗歌之美”,余华并不过分执著于情节的巧妙设置和具有极强中国特色的历史背景铺展,他只做一件事,那就是讲故事。

因为被在一定程度上被与历史滤镜和写作技巧剥离,余华笔下戏剧化的故事具有极强的人类性,不仅国内读者,连国外读者也能很快地读进去。

还拿《活着》为例子,余华将种种磨难集中在福贵身上,使得故事有一种戏剧性,同时又将时代变迁和人的痛苦凝结在福贵一生的经历之中,使得故事具有一种真实感,戏剧性和真实感剧烈冲突,读者既拥有局外人的上帝视角,又能够和主人公产生强烈共情,怀着悲悯之心和对人性的敬佩审视福贵的一辈子。

从有钱阔少到身无分文,从犯罪到恕罪,从剥夺到被剥夺,福贵的一生就像是一个关于“生存”的寓言故事,从天堂到地狱的转变和很多人生命的某些片段是重合的,我们都在经历这样的生活:被苦难惩罚,被苦难改变,到最后与苦难和解。

通过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于具体现实因素和特定时代特征的消解,余华做到了对小说内涵的扩展和延伸,这也使得他的小说具有极强的人类性和哲学性,虽然被苦难充斥,但却是一个没有弯弯绕绕的、简单纯洁的人性世界。

这一点,余华在访谈中曾经重点解释过,他说:“中国的一些历史事件作为背景在我的小说中出现,是因为福贵或者许三观这样的人经历了这些事件,而不是我想表现中国的现代历史。我只是一位作家,我的兴趣和责任是要求自己写出真正的人,确切的说是真正的中国人。”

当历史和现实之间的界限被模糊,所有笔触集中在个体的命运上,小说也就成功的从“历史-社会模式”切换到了“生存-人性”模式成就了“通吃型”的作品。

另一方面简单在情节的重复上。

在《活着》中,“死”是富贵生活中最“习以为常”的事,从凤霞难产而死之后,我甚至相当迷信地认为富贵大难不死,他强大的生命力是从家人身上“吸来”的,也预料到二喜和苦根儿一定也活不久,事实果真如此。

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每次卖血前都会不停地喝水,然后行贿血头,再然后卖血,最后例行公事般到饭店里点上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

这种戏剧性的重复使得人物的个性特征和行为举止频繁呼应,立稳人设的同时牢牢抓住了读者的记忆点,就像是某种不绝于耳的提醒。

技巧高超,而又不让人看到技巧的痕迹,以上种种,只能说余华对于读者的了解实在太过准确。

以上文字为原创内容,图片源自网络,感谢阅读。

0 阅读:3